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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汉城兄弟-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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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这些调皮捣蛋的高中生,我们自然而然想起了自己的高中时代……到了而立之年,再来看看那些高中生,我们自己也会想,他们为什么从小就不学好,显得那么幼稚呢。
  此时此刻,斗焕那副调皮捣蛋的面孔又会浮现在我们的脑海中。喇叭裤配上不合体的教练服,要多邋遢有多邋遢。上课的时候手轧着一支秃铅笔在桌子上来回碾,那声音要多难听有多难听。从挂在教室后墙的镜子前面走过的时候,故意一扭三摆地对着镜子照上一照,挤眉弄眼地瞅上两眼,说一声“小伙子长得蛮帅的嘛”。尔后,再对看他的同学招招手,露出自我感觉良好的微笑。
  我们依然感到,三十岁以前斗焕还是和我们一起一步一步走完了这段人生旅程的,因为一直到这个时候,我们各自的人生还没什么大的不同,可从三十岁以后,就很不一样了。
  从1987年一月份开始,整个社会不同的声音一浪高似一浪,变得不安稳起来:三月份发生了阴谋案;四月份,有人硬要捂住沸腾了的锅盖,可民众的回应是“你叫我向东我偏要向西”;五月份,整个街道都在沸腾;快到六月份,是闹腾得最凶的时候,无论是办公室还是餐厅、酒馆,不管走到哪儿,工薪阶层议论的话题都只有一个,那就是独裁和反独裁。我所在的那家广告公司位于市中心的太平路,所以,老看见示威游行的队伍,一拨接一拨的没个完。当然,我从来没有特意和这些人接近过。
  我们广告公司有那么一个人,自认为社会意识很强也有正义感,可偏偏在思考社会问题上和政府的统一口径没有什么两样,明明是把游行示威的学生拷问致死,却要说得像打死了一只苍蝇那么轻松,报道时硬写成“一拍桌子他就啊地叫了一声,吓死了”。传阅别人写好的稿件时也专爱在口径能否与上面保持一致上做文章,动不动就指责别人:“你懂不懂上面的口径啊?!”他以为这么一说,别人准认为他政治意识很强又会看风向。每当说完这句话时,神色就别提有多得意了。
  六月的某一天,汉城蚕室体育馆搞了个大的政治集会,本来和我们公司的这位职员没有什么关系,可他偏要削尖脑袋往里钻。这位老弟提前十分钟下了班,偷偷从圣公会的院子里翻墙进了体育馆,硬挤进齐唱国歌的队伍。第二天,他为了把这件事当作谈资显摆一下自己的“进步意识”,故意把别人的话头儿往这方面引,诸如问国歌作曲者是不是金圣太啊,圣公会的神父和修女能不能结婚啊等等,弄得别人莫名其妙。在公司他对我特别感兴趣,这不光因为我也像他一样是为了卖弄才华才到公司来的,也因为我和他一样是属狗的,有着像他一样在政治高压下不得不做哈巴狗的那种遭遇。
  无论是在公司还是在外头,他逢人便讲自己是属狗的。说什么在诸多肉类中狗肉是最好吃的。狗的智商高,记忆力也很强,比智商低的人都要强得多。全罗北道有一个“悟树村”,据说是从前一个酒鬼带着自家的狗到外边去喝酒,醉倒在半路上,怎么弄也醒不来。狗看到这种情况,就跳进附近的河里把全身浸湿了,再跑回来把水抖搂到主人脸上,来回跑了数百次,最后主人醒过来了,狗也累死了。主人醒来后非常感动,就在狗死的地方栽了一棵梧桐树。从此,那位主人就戒了酒,以表示狗使自己悔悟了。当然,这个地方也就叫“悟树村”了。讲起带“狗”字的故事,他可以滔滔不绝地说上三天三夜。比如说,“臭狗屎”这个词原来是指狗拉的屎,现在可以用来指人,说某某人是个臭狗屎。再比如说,自己住的村子里,狗主人把一条狗卖给了狗贩子,后来,那条狗从狗贩子那儿衔走狗宝口袋跑了,狗贩子从门上的狗洞爬出去,找到了狗屎,寻到了狗村,见到了狗主人,费尽千辛万苦最后从母狗堆里找回了这个“狗小偷”。狗贩子刚把这条狗领回自家狗窝,得了许多狗宝的狗主人又找上门来问他再要一次卖狗钱。狗贩子把狗主人骂了个狗血喷头,说他是满嘴放狗屁,他这个狗崽子狗苟蝇营,只想赚狗钱。狗主人一看狗贩子的这狗脾气,吓得退避三舍,不敢再见这“狗司令”了。后来,一个狗头军师给狗主人出了个“狗主意”,让他晚间悄悄在墙上挖个狗洞,来个“狗爬式”钻进去,从狗窝里把狗偷出来。狗主人采用“狗刨式”挖了个大狗洞,踩了一脚狗屎,沾了一身狗毛,落了一身狗豆子,还跌了个狗吃屎,好不容易从满是狗蝇、狗虱、狗蚤的狗窝里偷回了自己的狗。这条狗见了主人格外亲切,它一声不吭地让主人带回了狗村的狗笼子。狗主人为了不让狗贩子再找回这条狗,就狗急跳墙,让狗头军师的狗腿子用狗头刀杀了这条心爱的大狗。狗主人把狗宝做了药材,把狗皮做了狗皮膏药,把狗骨头、狗杂碎熬了狗肉汤,把狗肉做了菜,把狗筋熬烂,冒充是狗皮膏卖给了一个从不狗仗人势的狗宝二道贩子……其间,他还要时不时地对忠实于主人的“狗品德”大加赞扬。其实听的人总觉得这种狗屁理论有狗尾续貂之嫌,引不起大家对狗的兴趣。
  说也奇怪,有人本不属狗,却偏爱往属狗的堆儿里挤。他对狗就甭提有多痴迷了,给人的感觉似乎可以学狗跷起一条腿去尿尿,可以躺下来把舌头伸得长长的喘着气纳凉,甚至还可以像狗一样四爪朝天,躺在地上睡大觉。
  后来我一打听,这个人之所以这么看重属相,是有其苦衷的。这一时期,公司人事部门正在对所有职工的学历及工作经历进行调查。在这个以学历门第为就业先决条件的社会里,大家不惜去伪造履历表或者涂改成绩单。听说,有两个人同时伪造了某一名校的成绩单,而且伪造手法十分相似,这才被人事部门看出破绽,曝了光。这件事本来和那人没什么关系。碰巧有一个很讨厌他那“狗屁理论”的同事,在人事部门核对履历表的时候,偶然发现这位老兄的年龄比其他属狗的人小一岁。原来,他出生于阴历腊月,属相是一样的,但论起年龄来却比我要小一岁。他为了不让同龄人把自己看成“小弟弟”,就故意把属相的牌子举得高高的,好掩饰自己的真正年龄。于是,那个同事让他拿出他的身份证。身份证是拿出来了,但他硬说自己的出生年月日是上户口的时候弄错了。
  到了我们这个年龄,每个人都想在社会上争得一席之地。在我们这个序列意识、等级观念还很严重的国家,这些人的做法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别看这位老兄对狗这么感兴趣,他却不是那种爱交狐朋狗友、结帮拉伙的人。出人意料的是,当这位老兄明白自己比别的属狗的人小一岁的时候,反倒变得更神气了。
  无论是从前还是现在,我都不愿意成为某一团伙的成员,对我来说,和这些讲究同窗或同乡关系的芸芸众生并没有同龄人的那种认同感。我刚从军队出来要回大学复学时,校园里那个热闹劲,就和大车小车送子上学或参加毕业典礼时的情景一样,家长、亲友来了一大堆,校园里吵吵闹闹,到处是人。
  用属狗的那个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出生在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时代,他们的命运都会随之改变,但这是注定了的,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
  韩战结束后兴起了生育热,我们这一代就是在这种热潮中一个接一个呱呱落地的。同龄孩子多,教室不够用,学校上课要上午下午晚上三班倒。教室里桌子挨桌子,人挤人,想从过道上走过去都要侧着身子。我们这些属狗的要上高中时政策又变了,不是按照自己的志愿和考试成绩自由选择学校,而是由教育部门按地区分配。自己不愿意去的学校也得上。
  我们的学校位于一个小山包上,后边就是成天吵吵嚷嚷的市场。入学时因为总统的儿子也在这个学校念书,去学校的路才用沥青重新铺了一遍,但我们并没有因为和总统的儿子同校就感到自豪。总统儿子所在的那个班里,就有这位属狗的同事,权且叫他“老弟”吧。我和这位老弟关系平平,平常见面也没有多少话好讲,只记得有一次,那是七十年代末,他告诉我一条轰动全校的爆炸性新闻:吉他歌手被揭露抽大麻的事件是由总统儿子引起的。大麻叶是总统儿子送给他的课外音乐老师——吉他歌手的。他说话的神态就好像亲眼见过似的,说得绘声绘色、有鼻子有眼。
  我不喜欢这位老弟不是没有道理,可在我们工作的广告公司只有我们两个属狗的,又是同期毕业生,不管我们俩的关系好不好,都会成为被比较的对象,而且,大部分负面评价都集中在我一个人身上,对这位爱夸夸其谈的人,不但提升他做了项目经理,而且夸他有幽默感,能和群众打成一片,爱吹嘘自己反倒被认为是一种优点。一些人认为现在是充分表现自我信心和力量的时代,他的这种性格正好和广告公司的性质吻合。在进公司的第一天,他就急火火地说什么:“写一张人事接收函哪里需要一个小时,人事安排为什么得花两个小时呢?”他急于出成绩,一心想在工作中来个大刀阔斧,一鸣惊人——这一点,给大家留下的印象是很深刻的。他性子急,什么事都想干,什么新鲜事都想搀和一下,他对工作的那股热情和速战速决的精神也是大家所公认的。
  与此相反,我办事稳重、追求完美的作风却没有得到公司的认可,反而给人留下了暮气沉沉,缺乏进取精神的印象。比较的对象就是我的那位老弟。人们本能地认为,我和他同属狗,又是同期毕业生,从地域上讲是老乡,年龄还比他大一岁,理应比那位老弟做得更好一些。再加上,我又不会像那位老弟一样以同乡或同窗的关系去拉帮结派,比如,叫“阿尔蒂”的浪漫派,出身什么特殊部队的战友会,甚至儿时一起玩过足球的“光腚足球协会”,这时也成了一个什么“派”。总之,只要有一个由头或说道,都可以成为聚在一起的理由。今天一起比戒指,看谁手上的好看;明天比裤腰带上的皮带扣儿,看谁的最漂亮,等等。只要有人提议,立刻就有人响应,甩着胳膊,扭着腰身上来凑热闹,那劲头就像南北离散家属见面一样热烈,那么亲切,那么“令人感动”。
  我常受到的指责是缺乏合作精神,不能和群众打成一片。我并不认为,几个人勾肩搭背,醉得连路都走不稳,一头栽倒在煤渣路上起不来,或者成群结队在咖啡馆里打群架,在酒吧里泡妞儿,或者抱着个电话机在那儿瞎贫,惹得周围的人不是乜斜着眼瞅他,就是摇头走开等有害社会的行为就是“合作精神”,就是和群众打成一片。其实,我并不是不能融入群体,而是不愿意和这些人同流合污。我认为“和群众打成一片”应该是平易近人,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尽职尽责,并和他人很好地配合,把本职工作做好——但这种想法怎么也得不到周围同事的认同。在工薪阶层占主导地位,风气不正的当今社会里,这种“和群众打成一片”的说法和黑社会的拉帮结派没有什么两样。只要和这些人混在一起,就不能再考虑个人的爱好和兴趣,不管在何种情况下都得一起瞎混。晚上聚在一起喝一茬酒还不成,还要喝第二茬、第三茬;说要洗桑拿,只要大家一起哄,不去也得去;有人提议要到小剧场观看人体表演,少不了也得凑上一份。甚至,几个人凑份子包个妓女,也得跟着去凑热闹。这哪儿是“打成一片”,简直是鸡鸣狗盗,扰乱社会!
  刚升职的这个项目经理特别喜欢带着手下的人东跑西颠。一上班,就学着西洋人的腔调,到处问“早上好”。在他看来,学得越像,打招呼越洋气,就越够一个上司的派头,也才有上司的气质和风度。他相信,这样的上司部下是最喜欢的。可是,当他喝醉酒的时候,“早上好”的绅士派头就无影无踪了,从军事生活中过来的韩国男子的蛮劲也就上来了,口里念念有词地说:“好小子,叫你打狗你为什么撵鸡?!叫你用大屌砸核桃,你也得给我敲出仁儿来,懂了吗?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子,还想在部队混饭吃,趁早打起背包走人!”几句话里,极权统治者的嘴脸不就暴露无遗了吗?如果有人喝醉了坐不直,或者趴在桌上起不来,他就会说:“像你们这种人还算男子汉大丈夫,我看顶多像头蠢猪!”
  这种人的信条是,所有部下都要和自己搞成铁板一块,无论头天晚上醉成什么样子,第二天也得按时上班。他认为,这个世界上自己最不能饶恕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十几年前给自己介绍对象的媒人,因为有了家庭,他的手脚被束缚住了;二是上班迟到的人,因为不给他面子。这位经理喜欢具有武士道精神的人,他们进桑拿浴房汗蒸时,即使肉皮烤伤也能咬紧牙关挺着,没有上司的命令绝对不会走出桑拿房一步。
  我和这种社会气氛,和这些人是格格不入的。要说“打成一片”拉帮结派,我在万寿山四人俱乐部里就已经亲身体验过了。和那些本不愿有关联的人硬混在一块,被瞧成是一丘之貉,哪怕一伙人里只有一个混混儿,其他人也都会被看成是混混儿。除此之外,我不合群也还有其他原因,我既清高又多疑,总觉得谁都不如我。
  总而言之,我和富有创造性又有才干的人想法一致——大家都过不惯有组织受约束的生活。青少年时期的我是一个富有反抗精神的秀才,现在又成了和这个世道格格不入的超脱者。
  二期公司职员研修班的主讲人曾嘴很甜地说,公司就是我的第二个家,公司职员就是我的兄弟姐妹,我愿意跟大家拧成一股劲,在这个公司干一辈子等等,非常娓娓动听。但在我看来,工作单位就是工作单位,它和家庭没有什么关系。譬如说一辆有三万个零件的汽车,其中一个零件装配时有些松动,如果这个零件还能一直坚持到汽车报废而不被更换,那我真算服了。同样,在一个公司,有的人明明一开始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怎么可能拧成一股劲,整个公司又怎么可能是铁板一块呢。那么,研修班那些主讲人说的不是屁话又是什么。坦率地说,我是一个对那些规章制度、条条框框及广告编排都可以适应的趋于成熟的人。不,应该这么说,我是一个口头上唯唯诺诺,但又有勇气变通规矩,具有灵活性不循规蹈矩的人。上司的话刺耳我也不会当场反驳,而是像应付暴风雨一样,把大衣领子竖起来,老老实实听着就是了。
  广告文字撰稿人的职业这种情况。撰稿人的工作是很费劲的。不像在樱花树下面对酒桌,看着蓝天白云吟风弄月那样富有情调。对这一点我不是不清楚,但我是这么一个人,对任何事情,都不会瞄准一个中心目标去拼搏,而是只远远地站着指手画脚。这种性格,使我对什么事情都产生了一种距离感。我捕捉现实的触觉虽然并不十分敏锐,却也有不同常人的一面。可真一接触广告业务,我马上感到其强度和对速度的要求比我所预想的要高出二十倍。广告文字撰稿人的最大课题是要会“爆冷门”和“捕捉悬念”,从表面上看比较轻松,但要真正做到可就“难于上青天”了。有时,为了捕捉个悬念,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最后只能张开双臂仰天长叹。说来也怪,我的上司——项目经理却硬要一个接一个地把撰稿工作交给我:“你就搞了这么一点点?!每个人的脑袋瓜都差不多,就看你肯用不肯用了。像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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