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江水千江月-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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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气里有抑制不住的兴奋。“老三啊,你不会像他们两个一样嫌贫爱富吧?”“我……好吧,我尽力而为吧,你好狠,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老三沉吟了半天,答应得很勉强。“我就知道你是个好人。”“算了,你别夸我。”老三蔫了,有时候“好人”这两个字会压人的,“FIFA2000;极品飞车,魔法门,暗黑,魔兽争霸,会不会?”“不会,怎么玩?”“那找个简单点的游戏吧,三国会吗?”“不会。不过我会扫雷。”“谁神经花钱来这玩那个啊?大富翁总该会吧?”“也不会,要不你教我?”“你还是找老四去吧。”老三也长松了一口气,拿手指在脑门跟胸前划了个十字架,我记得以前他不信教的,人的改变有时候就在一闪念之间,这么快老三就打算从良?我一边朝老四走过去,一边疑惑地反复回头端详老三,妈的,我都快不认识他了。“老四,你呢?有空陪五弟玩玩?”“行。老五,看到了,这就是世态炎凉啊,不就玩玩嘛,我豁出去了,陪你玩玩。”“还是四哥仗义啊。”“那是。来,我教你玩星际争霸。”“好啊,我学学看。”老四果然是这帮人中最有人性的一个,感动ing。……“受不了了,你怎么就会养狗啊?”脾气那么好的老四都开始被我征服了。“虫族是我的强项啊。采矿养狗再采矿然后再养狗,养很多的狗,然后去咬你。多容易上手啊。”我解释。“天那,杀了我吧。这个瞬间转移你居然不用来打仗,用来让工兵出去采矿?我快疯了。老六,这都是你的馊主意,你明知道老五玩游戏不上道,你还把他带来干嘛?这漏子你捅出来的,你得善后啊 。”以前老四从来不说这么偏激的话,难道养狗对他的刺激真的这么大?养狗比较简单嘛。我在心里嘀咕,难道你不觉得我的打法很有创意?智者总是被无知者诋毁。“老四,知道不,学之惰,师之过。领不进门,是当老师的无能,也不能全怪老五啊。”“就是就是。”我附和道。“那老五交给你了就是了,随你怎么说。”“切,让大家见识一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烂泥是怎样扶上墙的。没有金刚钻别拦瓷器活啊!”老六嚷嚷道,看在他要教我打游戏的份上,我没有当场踹他但是你们可不要以为我是没有脾气的人啊!“老五来,教你玩拳皇。你记住啊,看到没有,箭头是移动的方向,这一排三个键是拳,这一排三个键是腿,从这边到到这边力量依次加强,也就是说最后一个就是最大的力量。”“既然有力量最大的,还要力量小的干嘛?给你挠痒痒?傻啊?”“晕,力量小,躲闪灵活,力量大就笨呗。”“噢,设计人性化,还很逼真嘛,我喜欢。”“你就用霸王丸吧。”“你告诉我怎么样使用必杀就行了。”“哟,老五啊,你也不是一窍不通嘛,连必杀都知道。你看,就是这三个键的组合,得有个合适的时间间隔必杀才能用成功,来你先摸索一下,找找感觉。”“就算没有吃过猪肉,也见过你们走路啊!来,我先熟练熟练。”……“行了,来,老六,咱们开打吧,不过你要让我三招”练了几下之后,基本上掌握了霸王丸的必杀绝技。“好,三招就三招。”老六也太小瞧我了。被我连用三个必杀,砍得差不多没血了,然后等他反攻时再随便砍上个一刀半刀的,老六就挂了。老六一看,就反悔了,说只让两招,我同意了。局面立刻扭转,就差一刀,血稍微多一些就拼不过老六了。于是我就拼命换人,每一个角色都只学一招必杀,虽然屡战屡败,仍然屡败屡战。等所有角色都玩遍了,老六也玩腻了,不肯继续陪了,跑老二身边嘀咕了几句。老二点点头,跟他老婆说:“老婆,要不你去陪我们老五练练?”于是在老二老婆的带领下,我们玩起了雷电Ⅲ。从这一晚上开始,逐渐奠定了我在雷电领域的霸主地位,过五关斩六将易如反掌,不过老三给我泼了一盆冷水:雷电这种游戏玩过一次就算了,除了女人谁会总玩儿这种弱智游戏呢?老二猛地K了老三一下,“弱智归弱智,别牵扯女人!”老二疼老婆呢。由于后来每当跟人提起我唯一会玩的游戏是雷电时,别人都跟看到火星人一样,然后一起鄙视我,伤自尊啊,所以后来我就不好意思再炫耀了。再后来干脆放弃了游戏生涯。
玩游戏回来后,眼睛里面全是血丝,脑袋重得举不起来,脚下却是踩着醉步一样,一摇三晃地回到宿舍。老六因为胖,饿得快,还去买了点早点。我衣服还没有脱干净,就实在是再也无法睁开眼睛了,倒头便睡。醒来的时候,大家都早上课走了,就剩我跟老六在宿舍,看到老六趴在电脑桌上睡得正香,原来他早饭吃了没有几口,就那么含着饭打着呼噜猪一样地睡着了。打起精神摇了摇脑袋,依然沉沉的,再瞅瞅时间,娘哎,已经是十一点多钟了!赶紧洗脸,刷牙,梳头……就一晚上没休息好脑门上就长出两个痘痘来,熬夜这么辛苦,下次说什么也不听他们的骗了。看看老六睡得那么香,不忍心叫醒他,就好心替他把早饭吃掉,反正估计醒来他也想不起自己买过早点。肚子还是不饱,抹干净嘴决定下楼去食堂再吃点,走到楼下,刚好碰上林来还我衣服,就可怜巴巴道,“这位女施主行行好,打发顿饭吃吧。”林灿然一笑,带我去了食堂,并且看我吃得狼吞虎咽,说了一句话差点没有气死我,“真羡慕你,这么能吃都不会胖。”唉,她以为我不想胖啊,我还羡慕她们那些喝水都上膘的呢。
要说感情这事情,顺其自然水到渠成就好,有道是日久生情。特别是我跟林还有蛮多共同点,比如都浪漫得逼人服毒,再比如都喜欢文学。林的文笔清雅脱俗,那时看过她写的一首小诗,至今还清晰记得:秋 我已无法承受秋的揶揄 在凌乱的心中 任夜半的雨敲打窗棂 我用尽积淀一生的爱 等你 从我的梦畔经过 等你 从我的梦畔经过 我用尽积淀一生的爱 任夜半的雨敲打窗棂 在凌乱的心中 我已无法再承受这秋的揶揄 这是一首回环诗,短短的几句,但林赋予了很多,勾画出了一个幽幽的、下着淅淅沥沥秋雨的夜,一个美丽的少女,站在窗前,看雨落风吹,思绪翩翩,辗转难眠。像国画一样富有渲染力的色彩,而哀怨比雨更冷,将神韵传达得淋漓尽致。一抹流韵,一点古香,一些幽怨。还有那份对爱情的怯怯与执著。那样的女子想想就令人心疼。我非常喜欢,爱屋及乌,包括写这首诗的人。对我来说,浪漫往小里说是省钱,往大里说等于四个字孩子他妈。“给我讲个笑话吧”跟“给我买个钻戒吧”这是热恋中的“女孩”与结婚后的“女人”之间最大的区别之一。热恋中的女孩子的智商是处在人生中最低谷的时候。有时甚至比猩猩还要低那么几个百分点。准确数字要等实验结果出来后再公布。聪明的男人都能够充分地利用女孩子智商的低潮期。这个时候你说什么她们都觉得有情调。就算是鱼翅燕窝也比不了街头的一碗拉面。野花扎成的花环就可以让她象公主一样开心一个星期。笑也好,哭也罢,都可以是人生绚丽的一笔。女人的泪腺是永远的软肋。当眼泪滑过脸庞,我觉得那是伸出罪恶之手的绝佳时机。我当然是不会错过这种时机的。我曾经让林在电影院里哭过两次。第一次,我牵住了她的小手,抓紧了没有让她抽出来,我趁机把那漂亮的小手摸了千遍。第二次,我揽住了她的腰肢,胳膊上用力没有让她挣脱,后来她靠在我的肩头,看她抽动的肩头,我跟自己说这片子选得太对了!我趁机反复测量了一下她纤细性感的小蛮腰。我用唇吻去她的泪水,最后停留在她温柔的薄唇上。拿舌头拼命顶开她紧闭的牙关,直到可以亲到那滑滑嫩嫩的香甜的舌。还有一次,倒是跟哭无关,骗她看了恐怖片,她吓得钻到我怀里没有敢往下看,拽都拽不出来,偶开始趁火打劫,上上下下、下下上上地抚摸,于是知道了怎样的胸部才算得上挺拔,才叫做不可以一手掌握,直练到可以一只手就把那复杂的胸衣解除。当然这个过程是配合感情渐进而循序渐进的,没有一次到位,还有,选择看什么电影的技巧是很重要的。天地良心男人骗女人是无师自通的,当然悟性上 还是会有高低之分的。当林钻到我怀中,温柔的气息,我知道,我终于无可救药地彻底溃败了。我放任自己的心彻底沦陷。除了沦陷,我还能怎样的选择?我知道此生非她不娶。
那天下着小雨。准确地说应该是毛毛雨。小燕来我们寝室的时候,只有我自己在。“雨寒,陪我出去走走吧。”小燕笑着说,灿烂依旧。“现在外面天气不太好呀!容易着凉。”我看了看窗外。“叶公好龙,你不是喜欢宋词吗?不是喜欢苏东坡吗?还记得《定风波》吧?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多象今天!我们没有东坡先生的才思,但是附庸风雅一下还是可以吧?”“‘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潇洒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呵呵,小丫头,你这么一说,还真应该出去走走,别辜负了老天。”小燕说雨小,不用打伞。其实那场小雨一定好冷。我知道,那是小燕心境最凉的一个夏天。对我来说也是不愿提及的伤痛。我们默默地走在街头,长时间的无语。“雨寒,今天,一切都顺从我好么?就是今天。”雨水把头发一绺绺地贴在她美丽的脸庞,眼神里一股让人揪心的光掠过,其实那些晶莹滑过的,我也不清楚究竟是泪水还是雨水,那一种冰凉的凉意瞬间让我极度酸楚。是的,那就是心疼。那么尖锐。那么令人猝不及防。“好的,燕子。”我伸手想要理顺小燕脸上凌乱的发,伸到一半却停住了,因为如果我的手碰到那头发,我的眼泪一定也会落下。我就那样定定的。象个雕塑。仿佛在风雨中立了百年。百年的心伤。我的手最终还是理顺了那些长发。眼泪也如约滑落。被雨水遮掩。“小燕,对不起。”“别傻了,我又没有怪过你。”小燕笑了笑,却无法掩饰闪过的那丝锋利的忧伤。“陪我多走一会儿吧。”小燕抓起我的手,小小的,凉凉的。我们就这样牵着手走过一个又一个的街头。雨不停,天空没有尽头。经过一个湖边的时候,有些小的游船泊在岸边,就是那种上去以后两个人一起用脚踩的摇橹船。小燕拉我去玩。我们坐在小船里,在空旷的湖上,象叶子一样飘摇,雨点打落在水面,那些涟漪,就如徐志摩说的,象绵密的忧伤一样荡漾开来。小燕若有所思地指着岸边的渡头说,“有些人啊就象那岸边的渡头,虽然知道,只有当这些小船疲倦了才会来到她的身边歇息,而后又会离她而去。但是,知道吗,就是为了这短暂的快乐,渡头总是默默地等候。它其实知道船不会永远停下来。”我们一起划了会儿船,觉得心情开朗了些。“燕子,你知道吗,你就象个天使。”“少奉承我了。”“不,是真的。”我牵了她的手回到岸边。水里只剩下摇摆的小船,荡起那些忧伤,泛滥在我们的倒影中。
雨一直不大,但是一直未停。路过一家街角酒吧的时候,我们进去了。周围是昏黄的。桌子上放一个精致的小水盆,载着一截短小的红烛。烛火摇曳着,在水中沉浮。映在小燕的脸上。这压抑的光线,象是一种无奈的喧嚣。而墙壁上张贴了些同样昏暗的油画。扭曲的色彩。伴着欧美怀旧的音乐。很伤感的酒吧。这样的环境需要烈一点的酒,特别是在淋湿的情况下,我想我的唇也应该如她的一样,凉得有些发灰。我们就那样一直坐在墙角最暗的地方。“你真的很喜欢叶林吗?”小燕幽幽地叹了口气,拿起瓶子给自己添满了酒杯。“我想是的。说不上为什么,那感觉就象是等一个人等了好多年一样。”我轻轻抿了一口酒,把玩着手中的酒杯。又沉默了一会儿。“你说,我到底输在什么地方?”不会喝酒的小燕闭着眼睛强喝了一口烈酒,被酒呛得猛烈地咳嗽,我很想夺下她的杯子,手几次欲伸又止。“其实,小燕,你从来没有输过,输的一直是我。”我长长叹了一口气,端起酒杯狠狠喝了一大口,闪念中想起从前的忧伤,也曾有一双眼睛,让我常常陷入回忆中无法自拔。想起“解我忧者,唯有杜康”,这么烈的酒果然能够让人少一些烦恼多一点勇气。“为什么这么说?我不懂。”“我不知道该怎么说。”顿了顿,眼光落在盛着蜡烛的小水盆上,有一只振翅欲飞的蝴蝶,“就象这蝴蝶。你知道蝴蝶很美丽是吗?其实蝴蝶这种东西呢,它需要经过艰苦的破茧过程之后才能真正长大,才能有现在你见到的这么美丽斑斓。感情也一样,也许也会穿过黑暗。我不是蝴蝶,但是我也是经过破茧才重生的。” 我又喝了一口酒,觉得有些苦,“我永远铭记,那些黑暗一样的日子,你就象是我生命里的一双手,一双为我拨云见日的手,就象这截红烛,将我从黑暗禁锢中慢慢拯救出来。如果不是有你一直在我身边的话,我现在仍然还是在茧中,看到的,依然是黑夜。所以我说,你从来没有输,输的是我。你出现的时候我刚刚变成茧。等我破茧出来的时候却已经习惯了你守在我身边,就象这小水盆一样,已经习惯了有那么一截红烛给它温暖。它以为这红烛本来就应该是在它的心中跳跃的。”我忍受着胃中烈酒的焚烧,“如果你今天才出现,当我从黑暗中醒来才遇见你,将不是我们现在的样子了。我从来没有跟你说,我也从来不敢说。因为我也徘徊,我也挣扎。其实男人也有脆弱。我没有勇气让你知道我的心也是那么脆弱。今天不说,我怕以后便没有机会再说。”“可是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对不起,雨寒,有什么事情曾经让你伤透了心么?”小燕的眼神中闪烁着女人天性中的关爱,也许有句话说得对,男人 就是女人的孩子,女人总是爱男人多一些。“唉,过去的都过去了,命运真是捉弄人。正如有一句话所说的:在错的时间遇上对的人,也是一场心伤。唉,也许以后你就会懂的。”我把杯子里剩下的酒全喝了,一招手,叫来服务员,又要了一瓶二两左右装的烈酒。小燕没有问我的往事,只是皱着眉头在努力的想要猜透我的话。
在外面喝到很晚。摇曳的灯火,怀旧的音乐,一个伤感的人,一个心碎的人。我送小燕回去,快到女生楼的时候,小燕第一次突然紧紧抱住我,生疏而又笨拙地吻着我,渐渐地热烈,泪无声地流下来,一直从她的脸上淌到我的嘴边,心里就又是一阵刺痛,就突然觉得现在的风有些烈,雨有些冷。觉得以前的小燕为什么那么坚强,坚强到可以让我的心如此之痛。我只是紧紧的抱住她。抱得很紧很紧。小燕说,生活真是残酷,那样的雨天是她一生中最快乐的一天,也是最悲伤的一天。那一天得到了,也最终失去了。然而时间无情,不会为谁停留。快乐也好,悲伤也好。人生依然在前行。有时我会慵懒地看着黄昏的落幕,过往一切如云烟,就会若有所思地想,当一切消逝,也许只有回忆不会离开我了。慢慢的,伤害多了,人就学会等着伤口恢复了。成长的代价真是残酷。林的陪伴,让我逐渐平静。可是,燕子,受伤的心,要多久才会愈合?我不敢去想。
韩斌,是我们这一届学生中年龄最小的,不是一般的小,我在班上算小的,他比我还小三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