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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背影-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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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日记》与《安娜卡列尼拉》……这些都是限时要归还的。

现在我同时又有了中国小说。一个十二岁的中国人,竟然还没有看过《水浒传》,使我羞愧交加,更是著急的想去念它。

父亲一再的申诫我∶“再看下去要成瞎子了,书拿得远一点,不要把头埋进去呀!”

我那一个夏天,是做了一只将头埋在书里的驼鸟,如果问我当时快不快乐,我也说不出来,我根本已失去了自己,与书本溶成一体了,那里还知道个人的冷暖。初二那年,连上学放学时挤在公共汽车上,我都抱住了司机先生身后那根杠子,看我那被国文老师骂为“闲书”的东西。

那时候我在大伯父的书架上找到了《孽海花》、《六祖坛经》、《阅微草堂笔记》、还有《人间词话》,也看租来的芥川龙之介的短篇,总而言之,有书便是好看,生吞活剥,杂得一塌糊涂。

第一次月考下来,我四门不及格。

父母严重的警告我,再不收收心,要留级了。又说,看闲书不能当饭吃,将来自己到底要做什么,也该立下志向,这样下去,做父母的怎么不担心呢。

我那里有什么立志的胸怀,我只知看书是世界上最最好玩的事,至于将来如何谋生,还远得很哪。

虽然这么说,我还是有羞耻心,有罪恶感,觉得成绩不好,是对不住父母的行为。

我勉强自己收了心,跟每一位老师合作,凡书都背,凡课都听,连数学习题,我都一道一道死背下来。

三次数学小考,我得满分。

数学老师当然不相信我会突然不再是白痴了,她认为我是个笨孩子,便该一直笨下去。

所以,她开始怀疑我考试作弊。当她拿著我一百分的考卷逼问我时,我对她说∶“作弊,在我的品格上来说,是不可能,就算你是老师,也不能这样侮辱我。”她气得很不堪,冷笑了一下,下堂课,她叫全班同学做习题,单独发给我一张考卷,给了我几个听也没有听过的方程式。

我当场吃了鸭蛋。

在全班同学的面前,这位数学老师,拿著蘸得饱饱墨汁的毛笔,叫我立正,站在她划在地下的粉笔圈里,笑吟吟恶毒无比的说∶“你爱吃鸭蛋,老师给你两个大鸭蛋。”

在我的脸上,她用墨汁在我眼眶四周涂了两个大圆饼,因为墨汁太多了,它们流下来,顺著我紧紧抿住的嘴唇,渗到嘴巴里去。

“现在,转过去给全班同学看看。”她仍是笑吟吟的说。

全班突然爆出了惊天动地的哄笑,只有一个同学没有笑,低下头好似要流泪一般。

我弄错了一点,就算这个数学老师不配做老师,在她的名分保护之下,她仍然可以侮辱我,为所欲为。

画完了大花脸,老师意犹未尽,她叫我去大楼的走廊上走一圈。我僵尸般的走了出去,廊上的同学先是惊叫,而后指著我大笑特笑,我,在一刹那间,成了名人。

我回到教室,一位好心的同学拖了我去洗脸,我冲脸时一句话都没有说,一滴泪都没有掉。

有好一阵,我一直想杀这个老师。

我照常上了几天课,照常坐著公共汽车晃去学校。

有一天,我站在总统府广场的对面,望著学校米黄色的平顶,我一再的想,一再的问自己,我到底是在干什么?我为什么没有勇气去追求自己喜爱的东西?我在这儿到底是在忍耐什么?这么想著想著,人已走到校门口,我看一下校门,心里叹著∶“这个地方,不是我的,走吧!”

我背著书包,一坐车,去了六张犁公墓。

在六张犁那一大堆土馒头里,我也埋下了我不愉快的学校生涯。

那时候,我认识的墓地有北投陈济棠先生的墓园,有阳明山公墓,有六张犁公墓,在现在市立殡仪馆一带也有一片没有名字的坟场。这些地方,我是常客。世上再没有跟死人做伴更安全的事了,他们都是很温柔的人。

逃学去坟场其实很不好玩,下起雨来更是苦,可是那儿安静,可以用心看书。母亲不知我已经不上学了,每天一样给我饭钱,我不吃饭,存了三五元,去牯岭街当时的旧书店(当时不放地摊的),买下了生平第一本自己出钱买下的书,上下两册,叫做《人间的条件》。

我是不太笨的,旷课两三天,便去学校坐一天,老师看见我了,我再失踪三五天。

那时家中还没有装电话,校方跟家长联络起来并不很方便。

我看书的速度很快,领悟力也慢慢的强了,兴趣也更广泛些了,我买的第二本书,也是旧的,是一本《九国革命史》,后来,我又买进了国语日报出的一本好书,叫做《一千零一个为什么》,这本书里,它给小孩子讲解自然科学上的常识,浅浅的解释,一目了然,再不久,我又买下了《伊凡。

傅罗姆》这本太感人的旧书,后来差不多从不吃饭,饭钱都换了书。在逃学完完全全释放的时光里,念我真正爱念的东西,那真是生命最大的享受。

逃课的事,因为学校寄了信给家里,终于到了下幕的时候。

当时,我曾经想,这事虽然是我的错,可是它有前因,有后果,如果连父母都不了解我,如果父亲也要动手打我,那么我不如不要活了。

我休学了一年,没有人说过一句责备我的话。父亲看了我便叹气.他不跟我多说话。

第二年开学了,父母鼓励我再穿上那件制服,勉强我做一个面对现实的人。而我的解释,跟他们刚好不太一样,面对自己内心不喜欢的事,应该叫不现实才对。母亲很可怜,她每天送我到学校,看我走进教室,眼巴巴的默默的哀求著我,这才依依不舍的离去,我低头坐在一大群陌生的同学里,心里在狂喊∶“母亲,你再用爱来逼我,我要疯了!”

我坐一节课,再拿起书包逃出校去,那时候我胆子大了,不再上坟墓,我根本跑到省立图书馆去,在那里,一天啃一本好书,看得常常放学时间已过,都忘了回家。

在我初二下那年,父母终于不再心存幻想,将这个不成器的孩子收留在家,自己教育起来。

我的逃学读书记也告一段落了。

休学在家,并不表示受教育的终止。

当时姐姐高中联考上榜了二女中,可是她实在受不了数学的苦难,又生性喜欢音乐,在经过与父母的恳谈和了解之下,她放弃了进入省中的荣誉,改念台北师范学校音乐科,主修钢琴,副修小提琴。也因为这一个选择,姐姐离家住校,虽然同在台北市里住著,我却失去了一个念闲书的好伴侣。

姐姐住校去了,我独占了一间卧室,那时我已办妥休学手续,知道不会再有被迫进教室的压力,我的心情,一下子轻松了起来。

那一年的压岁钱,我去买了一个竹做的美丽书架,放在自己的房间里,架上零零落落的几十本书,大半是父亲买回来叫我念的。

每天黄昏,父亲与我坐在藤椅上,面前摊著《古文观止》,他先给我讲解,再命我背诵,奇怪的是,没有同学竞争的压力,我也领悟得快得多,父亲只管教古文,小说随我自己看。

英文方面,我记得父亲给我念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是奥。亨利写的《浮华世界》,后来又给我买了《小妇人》、《小男儿》这些故事书,后来不知为了什么,母亲每一次上街,都会带英文的漫画故事给我看,有对话、有图片,非常有趣而浅近,如《李伯大梦》、《渴睡乡的故事》(中文叫《无头骑士》吗?)、《爱丽丝漫游仙境》、《灰姑娘》这些在中文早已看过的书,又同英文一面学一面看,英文就慢慢的会了。

真的休学在家,我出门去的兴趣也减少了,那时很多同年龄的孩子们不上学,去混太保太妹,我却是不混的,一直到今天,我仍是个内心深爱孤静而不太合群的人。

每一次上街,只要母亲同意,我总是拿了钱去买书,因为向书店借书这件事情,已不能满足我的求知欲了。一本好书,以前是当故事看,后来觉著不对,因为年龄不同了,同样一本书每再看看,领悟的又是一番境界,所以买书回来放在架上,想起来时再反复的去回看它们,竟成了我少年时代大半消磨时间的方法。

因为天天跟书接近,它们不但在内容方面教育我,在外型方面,也吸引了我,一个房间,书多了就会好看起来,这是很主观的看法,我认定书是非常优雅美丽的东西,用它来装饰房间,再合适不过。

竹书架在一年后早已满了,父亲不声不响又替我去当时的长沙街做了一个书橱,它真是非常的美丽,狭长轻巧,不占地方,共有五层,上下两个玻璃门可以关上。

这一个书架,至今在我父母的家里放著,也算是我的一件纪念品吧!

在我十五、六岁时,我成了十足的书奴,我的房间,别人踏不进脚,因为里面不但堆满了我用来装饰房间的破铜烂铁,其他有很多的空间,无论是桌上、桌下、床边、地板上、衣橱里,全都塞满了乱七八糟的书籍,在性质上,它们也很杂,分不出一个类别来,总是文学的偏多了些。

台湾的书买得不够,又去香港方面买,香港买不满足,又去日本方面买,从日本那边买的大半是美术方面的画册。

现在回想起来,我每年一度的压岁钱和每周的零用,都是这么送给了书店。

我的藏书,慢慢的在亲戚朋友间迅了名声,差不多年龄的人,开始跑来向我借。

爱书的人,跟守财奴是一色一样的,别人开口向我借书,我便心痛欲死,千叮万咛,请人早早归还,可惜借书不还的人是太多了。

有一次,堂哥的学音乐的同学,叫做王国梁的,也跑来向我借书,我因跟二堂哥懋良感情侏深,所以对他的同学也很大方,居然自己动手选了一大堆最爱的书给国梁,记得拿了那么多书,我们还用麻绳扎了起来,有到腰那么高一小堆。

“国梁,看完可得快快还我哦!”我看他拎著我的几十本书,又不放心的追了出去。

国梁是很好的朋友,也是守信用的人,当时他的家在板桥,书当然也放在板桥。就有那么不巧,书借了他,板桥淹了一次大水,我的书,没有救出来。国梁羞得不敢来见我,叫别人来道歉,我一听到这个消息,心痛得哭了起来,恨了他一场,一直到他去了法国,都没有理他。而今想不到因为那一批书债,半生都过去了,国梁这个名字却没有淡忘,听说前年国梁带了法国太太回台,不知还记不记得这一段往事。我倒是很想念他呢。

其实水淹了我的几十本书,倒给我做了一个狠心的了断,以后谁来借书都不肯了,再也不肯。

在这些借书人里,也有例外的时候,我的朋友王恒,不但有借必还,他还会多还我一两本他看过的好书。王恒也是学音乐的,因为当年借书,我跟他结成挚友,一直到现在。

那时候,国内出版界并不如现在的风气兴旺,得一套好书并不很容易,直到“文星”出了小本丛书,所谓国内青年作家的东西才被比较有系统的做了介绍。我当时是一口气全买。那时梁实秋先生译的《莎士比亚全集》也出了,在这之前,虽然我已有了“世界”出版的朱生豪先生译的那一套,也有英文原文的,可是爱书成奴,三套比较著,亦是怡然。

又过了不久,台湾英文翻版书雨后春笋般的出现了,这件事情灸国际间虽然将台湾的名声弄得很坏,可是当时我的确是受益很多的。一些英文哲学书籍,过去很贵的,不可能大量的买,因为有了不道德的翻版,我才用很少量的金钱买下了它们。

爱书成痴,并不是好事,做一个书呆子,对自己也许没有坏处,可是这毕竟只是个人的欣赏和爱好,对社会对家庭,都不可能有什么帮助。从另一方面来说,学不能致用,亦是一种浪费,很可惜,我就是这么一个人。

父亲常常问我∶“你这么啃书啃书,将来到底要做什么?不如去学一技之长的好。”

我没有一技之长,很惭愧的,至今没有。

离家之后,我突然成了一个没有书籍的人,在国外,我有的不过是一个小房间,几本教科书,架上零零落落。

我离开了书籍,进入了真真实实的生活。

在一次一次的顿悟里,那沉重的大书架,不知不觉化作了我的灵魂和思想,突然发觉,书籍已经深深植根在我身体里,带不带著它们,已不是很重要的事情了。在象牙塔里看书,实是急不得的,一旦机缘和功力到了某个程度,这座围住人的塔,自然而然的会消失的,而“真理”,就那么明明白白,简简单单的向人显现了。我从来没有妄想在书本里求功名,以致于看起书来,更是如鱼得水,“游于艺”是最高的境界,在那儿,我的确得到了想象不出的愉快时光,至于顿悟和启示,那都是混在念书的欢乐里一起来的,没有丝毫强求。

而今在荷西与我的家里,两人加起来不过一千六百多本书,比起在父母家的盛况,现在的情形是萧条多了,望著架上又在逐渐加多的书籍,一丝甜蜜和些微的怅然交错的流过我的全身,而今我仍是爱书,可是也懂得爱我平凡的生活,是多少年的书本,才化为今日这份顿悟和宁静。我的心里,悄悄的有声音在对我说∶“这就是了!这就是一切了。”


永远的夏娃开场白

《永远的夏娃》是很久以来就放在心里的一个标题,两年来,它像一块飘浮不定的云,千变万化,总也不能捉住它,给它定下清晰的形状来。

起初想出这个名字,倒是为了一个西籍女友,因为她的种种遭遇,使我总想到其他许许多多在我生命中经历过的女友们,她们的故事,每一篇都是夏娃的传奇。当时,很想在这个标题下,将她们一个一个写出来。后来,我又不想写这些人了。可是专栏得开了,夏娃这个名字我还是很爱,因为它不代表什么,也不暗示什么,专栏既然要一个名字,我就用了下来,它本身实在是没有意义的。

俄国作家杜斯妥也夫斯基说过一句使我十分心惊的话,他说∶“除非太卑鄙得偏爱自己的人,才能无耻的写自己的事情。”

我有一阵常常想到这句话,使得写作几乎停顿,因为没有写第三者的技巧和心境他人的事,没有把握也没有热情去写自己的事,又心虚得不敢再写,我不喜欢被人看视成无耻的人,可是老写自己生活上的事,真是觉得有些无耻。

后来我们搬家了,新家门口每天早晨都会有一匹白马驮著两个大藤篮跟著它的主人走过,沿途叫卖著∶“苹果啊!”

每听见马蹄哒哒的来了,还不等那个做主人的叫嚷,我就冲出去靠在栏杆上看,直看到他们走远。

这匹马天天来,我总也不厌的看它,每当荷西下班回来了,我照例按压不住内心的欢喜向他喊著∶“今天马又来了!”

马总是来的,而我的喜悦,却像当初第一次见它时一样的新鲜。

有一天,再也忍不住了,跟荷西说∶“我要把这匹马写出来。”

他说∶“有什么好写的,每天来,每天去的。”

是很平常的事情,可是我要把它写下来,说我天天看见一匹马经过,不知为什么有说不出的欢喜和感动。

后来,我又想到许多我生命中经历的事,忍不住想写,不写都不行,当时,总会想到杜斯妥也夫斯基那句话老写自己的事是无耻的每想这句话,心中便气馁得很,呆呆的坐下来看电视,什么也不写了。可是那匹马啊,一直在心底压著,总得把它写出来才好。

又有一阵,一个朋友写信给我,他说∶“你总不能就此不写了,到底你做的是文以载道的工作!”

我被这句话吓得很厉害,从来没有想到载什么东西的问题,这更不能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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