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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卧底当代丐帮-第7章

小说: 卧底当代丐帮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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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的念头了。前不久还有一个工头找他来让他去打短工,他说什么也不去。“我现在什么都不想,每天能吃就吃,能喝就喝。以前还想家,现在家也不想了。我觉得这样挺自在!”“猴子”不无得意地说。
  听着“猴子”的话,我突然想起小曹,2001年2月份我曾帮他联系到广州一家工厂做工,他却干了不到一个月就跑回了武汉。还有黄鹤楼下捡渣子的“花脸”谭东,明明有回家的机会却莫名其妙地放弃了。那种为人所不齿的流浪乞讨生活,为什么比拥有一份工作、比享受家的完整更令他们感觉快乐?在“猴子”身上,我开始隐隐约约地找到了些许答案。
  “猴子”继续大口地喝酒,情绪飞扬的他竟开始唱起歌来。哼的调是一首流行歌曲,词却被他篡改了。“猴子”的歌唱得的确不错,调压得很准。我和小曹恭维起我们的“老大”,连拍巴掌带称赞:“唱得不错!唱得不错!”
  “猴子”愈发来了精神,说给我们唱一首他自己编词的歌曲,名字叫《夜半三更去作案》。“猴子”讲,这首歌是他1997年坐牢的时候写的,是写给一个女人的。他曾和这个女人一起住了半年,后来闹翻了。在牢房里空虚寂寞,想起为这个女人偷东西的事,就写了这首歌。后来出狱后又添加了一些歌词。
  “猴子”说这是他翻唱别人的一首歌,曲调用的是《铁窗泪》。边说他就边唱了起来:
  ……
  我的心上人
  要求实在高
  买了摩托车
  还要金手表
  还想吃得好
  还想穿得好
  老子实在办不到
  那一天晚上
  老子去偷摸
  一下不小心
  摔了一大跤
  ……
  关我的第二天
  送我去坐牢
  我的心上人
  偷偷她在笑
  笑你妈的× 老子坐牢都是为了你
  为了你
  我真心为了你
  为了你去偷东西
  法院判我两年的徒刑
  你却在外变了心
  刑满释放回家里
  家里已经换了地
  可怜的孩子
  身穿着破衣
  你却在外花天酒地
  有一天亲眼看着你
  一个男人拥抱着你
  当时的心情
  充满了杀机
  恨不得一把掐死你
  掐死你我良心过不去
  我们还是跳江去
  滔滔的江水
  淹没了爱情
  我们还是离婚去
  上帝呀请你保佑我
  保佑我的好儿女
  ……
  凌晨2点多的街头,空旷而宁静,“猴子”的歌很清晰地飘在夜空里,对面大排档吃夜宵的人们不时往这边看,“猴子”全不在意,完全陶醉在自己的歌声里。我叹服他的记忆力,这么长的歌词居然一口气唱下来,没打一个梗。唱完后我们继续给了他一阵巴掌。“猴子”又喝了一口酒,趁着兴致说再唱一首,这首歌名叫《我要回家》,也是他在狱中写的。1997年过春节的时候,他特别想家,就写了歌词,选的是《外婆的澎湖湾》的调:
  从家里到狱中
  才有几步路
  从童年到如今
  这条路不遥远
  我一踏进监狱的门
  才知道监狱的苦
  ……
  眼里含着泪
  再叫声爹和娘
  悔恨与伤心的泪水
  就会哗啦啦地往下淌
  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我要回家去看我的爹娘
  儿是妈妈的心肝宝贝
  我不去看她谁去看她
  这首歌,“猴子”唱得很动情。我和小曹睡意全无,被他歌词里的情绪感染着。看着“猴子”不知被酒还是被歌声染红的脖颈,我想,其实他是一个很有才艺天份的人,只是上苍没有给他一个平常人的命运。
  “‘猴子’——”大概凌晨3点多,对面的一家大排档里,一个男人在向这边呼喊。“猴子”说老板要打烊了,他要去帮忙收拾东西,然后一溜烟地跑去了。
  4、流浪的第一夜
  “猴子”再回来,已经是凌晨4点。我和小曹都缩在床单里,身边的小曹已沉入梦乡,发出轻微的鼾声。我隐约感到“猴子”气喘吁吁地从远处跑过来,在我们身边骂骂咧咧地嘟囔了几句,然后从旁边拿来一堆大概是破棉絮之类的东西,盖在我和小曹身上,随后跑到他自己的被窝里睡去了。“猴子”的举动让我在那样的夜里有些感动,我想他到底是“老大”,懂得怎么在细微之处关照“手下”。就这么想着,我沉沉地睡去了。
  凌晨5时许,我被沿街的寒风和早起路人的嘈杂声惊醒。我蜷缩着身子,努力用被单去压盖弥散在躯体间仅有的一点温暖。天在蒙蒙中开始泛白,发黄的路灯也渐渐褪去雾笼下的一点点光圈。又一阵寒风扫过我的脸,侵袭着我的鼻孔和眼睛,让我颤栗,欲睡不能。我睁开眼,看着周围熟睡的三个乞丐,他们的姿势宁静而安详。这是属于他们的一个平常的清晨,对于我却是第一次。我开始用乞丐的眼光打量这个世界,突然觉得,像普通人一样活着就是一种莫大的幸运。
  偶尔,三两个路人厚重的身影和匆匆的脚步经过我们,他们的眼光看着他们正走的路,而无暇顾及在这个普通的清晨,躺在路边角落里的这四个普通的乞丐。
  街道上的嘈杂声越来越多,有晨起锻炼的老人和小伙子跑步的声音,有做早点买卖的生意人推着货车的声音,还有赶着上班的人们的清亮的咳嗽声。我已经睡意全无,想坐起身来,但又觉得眼睛有一种睡眠不足的酸胀感。微微地探起上半身,一阵彻骨的寒冷让我不能抵挡,索性又把脑袋缩进床单,睁着眼睛等待其他三人起床时刻的到来。
  流浪的第一夜!流浪的第一个凌晨!我想它应该可以让我终生铭记。那一夜,我用自己的身体品尝到一名乞丐的艰辛与苦涩。或许,对小曹、“猴子”们而言,这种无家可归、露宿街头的生活已成习惯,并在习惯中麻木了个中苦难况味。但我依然认为那是一种人生的不幸:人来到世间,偌大的土地上,居然连一个固定的、可以挡风遮雨的栖息之所都没有,不是巨大的悲凉吗?
  好不容易又挨了一个钟点,“猴子”在那边喊出骂人的声音,是在催促另外一个流浪汉起“床”。街道上已经人来人往,附近几家门面传出了拉卷帘门的刺耳响声。我和小曹钻出床单,挺起上身,揉着惺忪睡眼,打量着这个已经到来的新一天的清晨。
  我和小曹收拾好行李,正欲离去。“喂——”后面传来声音,我们扭头,是那个刚起床的流浪汉。昨天夜里他一直蒙头大睡,我们这才看清那是一个长相清秀的小伙子,20岁出头的样子,头发有些蓬乱。他立着腰站在那里,用手指着从航空路口到同济医大门前的范围说:“你们两个是新来的吧,懂不懂这里的规矩?告诉你们,这一片不许你们捡渣子,这是我和老大的范围。要捡渣子到别的地方去,懂了没有?”
  我们两个连说知道知道,不捡就是了。“猴子”在一旁开腔了,说:“你们别怕,这里我说了算。你们晚上可以回这里来睡,要愿意在这一片捡渣子也可以捡,不过不能让你们白捡,要守这里的规矩。”
  我们问还有什么规矩?“猴子”冲旁边那小伙头一甩说:“你去,告诉他们规矩。”那小伙忙趿着鞋跑过来,说:“我们老大看你俩蛮老实,批准你们在这儿混饭吃,但记住,每个星期要孝敬老大一包烟,每个月要请老大吃一次荤!”
  “什么烟?有没有要求?吃荤,是不是要上馆子?”
  那小伙子扑哧一笑,说:“这烟嘛,有钱就买贵的,没钱买便宜的也行,我们老大不挑。吃荤嘛,可不是指上馆子……”小伙子突然压低声音,做了一个下流的手势,神情诡秘地说,“就是打炮,玩女人,懂了吗?”
  我们摇头,表示不懂。那小伙子进一步解释:“就是你们出钱,叫我们老大去玩一次女人。还不懂?”
  小曹说:“我们自己都没女人,上哪儿去弄女人来呀?”那小伙子有些不耐烦了,说:“女人不用你们操心,你们每月交些钱来孝敬老大就是了!”说完,一脸嬉皮相地挥手让我们走了。
  5、“猴子”嫖妓
  汉口航空路成了我和小曹流浪最初的“根据地”。白天,小曹就在这一带捡渣子、讨饭吃。我则四处游走,寻访流居在这一带的流浪汉和乞丐们。途中,见到被人扔弃在地上、垃圾箱里的矿泉水瓶、易拉罐、塑料碗之类的东西,我会捡起来放进随身携带的塑料袋里,等着傍晚交给小曹去卖钱。但对那些还残剩有饭菜的盒饭、被人丢弃的蛋糕之类的食品,我实在是没有勇气把它们捡起来,像小曹那样津津有味地去品尝,40多天来一直如此。我可以和乞丐朋友们一起睡,一起去讨要,但实在没办法享受他们所认可的“美食”。我的食物基本上是花钱在路边的小餐馆里解决的,流浪的生活打破了我原有的生物钟,饮食也变得没有规律,基本上什么时候饿了,什么时候就去吃一点。正是不能同吃的原因,40多天来,我始终没能做到一个纯粹意义上的乞丐。
  晚上,我和小曹会自觉地回到“猴子”那里,在他的地盘上打伙睡觉。后来那个地盘上又新加入两个乞丐,人多睡在一起,不仅可以排遣夜晚的寂寞,也安全多了。
  几天的时间,我们和“猴子”一帮人就混得很熟了。“猴子”手下那个长相清秀的小伙儿叫林明,是河南潢川人,才18岁,去年刚高中毕业,到深圳打过工,回家路上被人把钱抢了,不敢回家,流落到了武汉。“猴子”也失却了刚见到他时的那种威严,和我们无话不谈,俨然成了好朋友。尽管如此,规矩还是要守的。在“猴子”“照应”下的第5天,我就买了两包“石林”烟代表我和小曹孝敬给他。但却没能请他吃一次“荤”,因为一个星期之后,我和小曹就从汉口转移到了武昌。然而短短一周的相处,我却见识到了所谓“猴子”的“吃荤”。
  那是10月28日的晚上,10点钟还不到,“猴子”满嘴酒气地从外面回来,吩咐我们几个把“床铺”安顿好,让我们早点睡觉,他出去办点事。边说边从行李袋里抠出一件黑色风衣披上。那风衣虽然有些破旧,却是“猴子”惟一一件“上档次”的衣服。还是林明和“猴子”心有灵犀,见他这身打扮,便满脸堆笑地问:“老大,今晚是不是又要开荤了?”
  “猴子”倒坦率:“是啊!你小子,这个月还没请我呢!”
  我不想放弃这个机会,忙请求:“老大,能不能带我一起,长长见识?”
  “想去就去吧,只是到时候别给我添乱!”“猴子”答应得爽快。
  “猴子”要去的那个地方,白天晚上都有拉皮条的妇女在那一带活动。“猴子”说他基本上一两个星期都会出去吃一次“荤”。在那里“做生意”的主要是外地来的农村妇女,以30多岁的“嫂子”居多,她们的目标也主要是外地来的民工和像他这样的流浪汉,因此价格开得都不高,有时甚至几块钱都可以成交一次。
  一路上“猴子”侃侃而谈,说起这类龌龊勾当在他脸上找不到一丝羞涩感。相反,他大有以“嫖场高手”而自居的味道。说起第一次嫖娼,“猴子”说是在他大约24岁的时候,那时刚被劳动教养两年放出来,在劳教所他曾听一位“难友”讲过在某个劳动力市场(指原来的街头非法市场,2000年被取缔)嫖娼的事,出来后自己就想亲自去尝试一下。那时胆子小,不敢上去和那些女人搭讪。一个女人主动找了他,自此,“猴子”像中了魔一样,有钱就去那些地方,还成了一些女人的常客。
  “你就不怕染上病?”我不无担忧地问。“猴子”一副老手的样子,说:“要会看!做那事之前先看一看,像我有经验的就能看出来,八九不离十!其实她们也怕你有病,做事之前会帮你用药水洗,自己也洗一下。”我又问:“那用不用套子?”“她们一般都要求用,但我从来不用!”
  “猴子”说,做这事他不怕得病,但是怕警察。2001年3月份,他在汉口崇仁路一家发廊嫖妓,被宝丰派出所的民警抓了现行,关了7天,交了500元罚款才被放出来。罚款是他当时的一个老板替他交的,至今还欠着那个老板的人情。
  尽管被抓,“猴子”依然改不了嫖妓的习惯,他挣的钱大多数都用来给那些女人了。“猴子”说,我这辈子是不可能找到老婆了。嫖妓,是这个29岁的流浪汉解决自身生理问题的惯常手段。
  说话间,不知不觉已走到目的地。上了人行天桥,我和“猴子”来到天桥南侧的一条人行道上。路灯下,行人三五成群地来来往往,人流中,果然有几个如“猴子”所说乡下妇女模样、抹着口红胭脂的女人在那里鬼鬼祟祟地游荡,眼睛瞄着过往的行人,不时找人上去搭话,似乎在寻找着猎物。
  “猴子”偷偷告诉我,那些就是拉皮条的。她们有的只负责拉客,把“客人”带到附近租住的房子里,有另外的“小姐”陪“客人”,她们只收取中间费。但也有自己拉客自己“做买卖”的,一般是那些涂脂抹粉还有几分姿色的。
  “猴子”毕竟是经验老到,他告诉我,到这里来的,有的是过路人,有的是嫖客。如果是过路人,一般都不会在这里停驻,如果是嫖客,则会在这里站着,装成一副散步或等人的样子。那些妇女很善于发现目标,能迅速觉察到哪些人是她们等待的猎物。“猴子”嘱我站在路边电线杆下不要动,果然,一会儿的工夫,一位约摸40岁左右的妇女走上前来搭话:“两位先生,要不要潇洒一下?”
  “潇洒”在武汉话里就是“找乐子”、“玩”的意思。“猴子”接上那女人的话茬儿:“嘛样个潇洒法?”那女人一听,就知道来了“生意”,忙不迭地进一步介绍:“给你们两个一人找一个漂亮的,小姐、嫂子都有,包你们满意!”我对那女人说,主顾只有“猴子”一个,我是陪他的。那女人便拉着“猴子”在一旁谈起了价,最后商定了价钱,其中1/3是付给她的介绍费。
  只几分钟的时间,一桩肉体买卖就这样快捷地成交了。我欲跟随“猴子”和那女人一同去“做生意”的地方,那女人却把我拦住了,说只能带“猴子”去。“猴子”便让我在天桥附近等他,他很快就会回来。我只好目送着“猴子”被那女人带进附近一条狭长的民居小巷。
  几分钟过后,那40岁左右的女人首先从小巷里走出来。看到我,说已经给“猴子”介绍了个“小姐”,两人正在潇洒,然后费了半天口舌要我也去潇洒一下,见我始终无动于衷,便继续在天桥下游荡着寻找别的猎物去了。交谈中知道,她是仙桃人,受几位“小姐”的委托专门在外面拉皮条赚取中间费,自己并不亲自“做活”。至于“小姐”的情况,她说有嫂子也有姑娘,都是外地来的,在附近租了房子,一般自己不抛头露面,全靠她们这些年纪大些的在外揽客。我问一般都是什么人来这里“找小姐”,她说来这里的人档次都很低,大部分是外地来的民工,本地的主要是一些中老年人。她还说,有一天晚上,三个白天在地上磕头讨钱的乞丐来找她,给她100元钱,要求每人找一个“小姐”。
  约摸过了半个小时,“猴子”从巷口走出来了。见到我,一脸邪笑地问:“你怎么不找一个玩玩?”我说我怕病。他说我看是不是你有病,然后找到刚才那拉皮条的女人,说:“你介绍的这个也太老了点,下次再介绍个年轻点的!”那女人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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