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转门-第1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向左走,还是向右走?
忽然,耳边似乎跳出了一个声音:“每逢交叉路口就往左拐。”
这是博尔赫斯的小说《小径分岔的花园》里的文字,主人公余淮就是循着这个原理,找到了艾伯特的花园。春雨赶紧点了点头,这也许是抵达迷宫中心的基本准则之一。
吓死你恐怖论坛于是,她选择了向左走。
走进左边岔路,依然是弯弯曲曲的卵石路,走了大概几十米,又出现了第二个岔路口。
还是向左走、向右走的问题。
春雨依旧选择向左走。
就这样她走到了第三个岔路口,依然按照既定的原则左走。这样的好处在于——当她从迷宫退出来时,也能按照每个路口向右走的原则。最简单的原则最管用,迷路的可能性也越小。
半个小时过去了,春雨已走过了十几个岔路,看来这迷宫真的非常大。还好她的手电耐力很强,可以连续几十分钟不用换电池。
腿肚子有些酸了,撑着雨伞的手也有些晃悠,突然感到一阵眩晕,不会是肚子又饿了吧?早知如此晚饭应该多吃些。
忽然,手电光束里照到什么,靠近看,发现地上堆着一个圆圆的东西,她小心翼翼地蹲下来,把那个东西捡了起来,手感是那样冰凉,有些粗糙不平,表面还有几个洞眼,像一个用旧了的保龄球。
春雨把它放到眼前,在手电筒近距离的照射下,才看清楚自己的手指,正抓着两个深深地眼窝,那凸凹不平的球体正是一具头盖骨。
一声惨叫划破了凯旋门的上空。
被吓得魂飞魄散的她,立刻将手里的骷髅头甩了出去,只听见一阵树叶摇晃声,那个东西再也看不到了。
老天啊,刚才自己竟然抓起了一个死人骷髅头!
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但她看到自己手指上,分明还残留着头骨里的一些污泥。
胃里一阵难受,她几乎倒在地上要吐出来了——这是又开始庆幸晚饭没有吃饱了。
经过这样的惊吓,她的脑子已经迷迷糊糊了,本来应该向后退去的,她却慌不择路的向前跑去。更要命的是,她居然把“每逢交叉路口就往左拐”的原则给忘记了,接下来的几个岔路口,她自己都搞不清走了左边还是右边。
这回春雨彻底迷路了,雨伞不知被扔到哪儿了,手臂也被树枝划破,她才想起自己连手机都没带,已失去了任何求救的机会。四周的风雨声中,仿佛不停有人在哭泣,甚至听到有人在喊她的名字,她像个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头发上、脸上弄得都是树叶。
在手电神秘的光束中,她似乎看到了一张少女的脸庞,在夜幕中有一种诡异妖艳的美丽。
春雨马上叫出了这个女孩的名字:“清幽!”
清幽——竟然在这里看到了她?半年多前就死去了的大学室友,春雨还清晰的记得,当初这位室友的死状极惨,是咬断了自己的舌头而亡的。
活见鬼了!
不,彻骨的恐惧笼罩了春雨,似乎要把她的三魂六魄都给逼出躯壳。
她把手电转到另一方向,照出了一个中年男人,他用一双阴冷的眼睛盯着她,狞笑着向她走近——这是她的继父,一个丑恶到极点的男人,春雨十几岁时曾幻想杀死他。
现在魔鬼又复活了过来,在这小径分岔的花园现身,想要得到他没有得到过的东西。
春雨惊叫着调头就跑,在跑过一个岔路之后,手电光束下漏出了另一个男子的脸。他大约三十多岁的样子,面带微笑的看着她,然后向她伸出了手。
她一下子愣住了,怎么会——怎么会在这里见到他,这个对春雨来说非常重要的男人,那个许多年前就已经永远失去了的男人。
但她并没有害怕,而是含着眼泪同样伸出了手,同时轻轻的喊了出来“爸爸!”
是的,这个男人是她的爸爸,在春雨很小的时候,就因为车祸而离开了人世。
就当他们的手就要触到一起的时候,春雨却跌倒在地上,手电筒也滚到了一边,眼前恢复了一团漆黑。
她流着眼泪大喊着:“爸爸!你在哪里?”
终于,春雨在地上摸到了手电筒,当眼前的光束重新亮起时,她又看到了一张新的脸庞。
那是妈妈的脸。
妈妈在轻声呼唤着春雨的乳名。
可怜的妈妈一辈子都没有享过福,死去了丈夫之后又嫁给了一个可恶的男人,如今永远的长眠于地下了。
难道妈妈是从欧亚大陆底下挖了一条地道才来到伦敦的吗?
春雨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想靠近妈妈,但是刚走近一步妈妈就消失不见了,她伸手抓去只摸到几十片树叶。
这是她彻底失去了力量,跪倒在地上仰望天空,虽然漆黑中什么都看不到,但是她感受到雨水正无情地坠落下来,像箭一般射到她的脸上,让她遍体鳞伤,无药可救。
泪水混着雨水一同从脸颊落下,此刻恐惧已不再重要了,就算再有十个八个骷髅头在旁边也没什么,她现在只感到深深的绝望,在这迷宫的深处无人知晓,只有被她恨过的和爱过的,那些死去的幽灵们聚集在身旁,恐吓她安慰她伤害她庇护她。而她只是只任人宰割的羔羊,在黑夜里发出最后的凄惨长啸。
当她最后一次抬起手电筒时,奇妙的光圈里出现了一个年轻的男子。
是他?
春雨揉了揉被雨水模糊的双眼,终于看清了那张熟悉的脸,他露出了带着酒窝的笑容,走过来要扶起她的样子。
“高玄!”
在频临绝望的时刻,她喊出了这个带给她唯一希望的名字。是的,她看到了高玄,那双诱人的眼睛,她全心爱着的这个男人,已经缓缓走近了她的跟前。
自从三天前在大本钟下匆匆一别,他是否也知道她日思夜念呢?无论他来自人间还是地狱,这一回都不能让他再溜走了。
就当春雨要抓住他的时候,手电突然暗了下来。
糟糕,电池用光了!
眼前依然伸手不见五指,许多雨水直接打进了她的眼睛里,但是她依然用最后的力气喊着高玄的名字。
然而,她并没有摸到高玄的脸。
力气差不多已经用光了,她感到自己浑身虚脱了下来,瘫软在充满雨水的地上,如此绝望而无助。
当最后失去知觉时,春雨的脑子里只掠过了一个字——死。
也许今晚就会死在这里吧,死在这小径分岔的花园里,死在博尔赫斯老头给她设下的陷阱里,死在所有她恨过与爱过的幽灵怀里。。。 …
北京时间2005年5月31日上午10点10分
同一时刻;在地球的另一端;上海。
镜子里的人是我;对镜子外面的我说:”不知道春雨在伦敦怎么样了?”
十五分钟前;我接到孙子楚的电话;他说已联系到了他的同学老马;也就是介绍给弗格森教授的清史专家。老马说弗格森教授确实来找过他;孙子楚决定带我去造访一番。
窗外响起一阵刺耳的喇叭声;楼下停着辆红色的越野车;孙子楚站在车门前挥了挥手;像要出门远足的架势。可惜越野车在市内全无用武之地;走了足足一个钟头;才赶到浦东高桥一个住宅区里。
老马是孙子楚的研究生同学;年龄比孙子楚大几岁。他虽在社科院供职;但最近一直在家写论文;书房里堆满了各种书;许多都是线装的古籍善本;散发着一股清朝的味道。
他开门见山的说:“大约一个月前;弗格森教授确实来找过我;说他要找一个名叫Ts;ui Pen的清朝人,曾经做过云南总督。”
“但清朝没有云南总督这样的官职。”
“我也感到很奇怪,这个英国老头不懂中文,搞不懂他为什么来查这个?我问他原因,他也含含糊糊不肯说,可谁让我热情好客呢,再说人家也是著名科学家。我查了清朝云南巡抚与云贵总督名单,并未发现Ts;ui Pen或Pen Ts;ui的姓名。我想会不会是巡抚以下的官呢?比方说提学使、布政使、按察使,再往下是道员、知府。”
老马语速极快,我听得有些头晕了:“到底是谁呢?”
“我已经收集了清朝五品以上官吏的全部资料,两百多年总共有好几万人。我把清代云南提学使、布政使和按察使的材料全找出来了。结果还是没有找到,但是我也有些傻了,难道那英国老头在耍我?我仔细想了想,忽然想到了Ts;ui Pen这两个字未必就是姓名!”
“不是姓名?”刹那间我的脑子好像也开窍了,“难道是字吗?”
老马拍了一下手:“对了!加十分!中国古时候除了姓名以外,还有字某某的习惯,比方诸葛亮字孔明,刘备字玄德。”
当他说到“加十分”时,特别像某位著名电视主持人,不禁让我暗暗好笑。
“Ts;ui Pen也是字?”
“我查了清代云南的督、抚、提学使、布政使和按察使得名字和字——终于查出来了!余问天,字崔鹏,苏州吴县人,嘉庆十四年生,道光十八年进士及第,咸丰二年任云南大理知府,咸丰九年任云南布政使,同治十年辞官还乡,卒于光绪十年。”
老马后面那几句话,就像计算机口令一样跳了出来,着实让我目瞪口呆。
显然“崔鹏”的英文名“Ts;ui Pen”。余问天做过云南布政使,掌管一省的民政与财政,在外国人看来和总督也差不多。
余问天
他还做过大理的知府。大理啊,我想到了苍山洱海,想到了《天龙八部》里的段誉,想到了《射雕英雄传》里的南帝,这神奇的地方会给与余问天造成什么影响呢?
老马得意的笑了笑:“我确定余问天就是英国老头要找的人,而且这个人的确不同一般,在当时的文坛还是小有名气的呢。”
我想起了博尔赫斯的《小径分岔的花园》,主人公余淮的曾祖父“Ts;ui Pen”既是高官,同时也是小说家。不过,我也读过很多版本的《中国文学史》,在清代文学一章里,似乎并没有余问天的名字。
“有什么作品留世吗?”
“弗格森教授运气不错,正好撞到我的枪口上了——我在写关于晚清小说的论文,发现了许多鲜为人知的小说,有些作者还是政治舞台上的风云人物,现在人们很推崇曾国藩的文章,其实文章在曾国藩之上的还大有人在。许多大人物或使用笔名,或根本没有让作品发表,人们并不知道他们的小说才华。”
孙子楚实在憋不住了:“兄弟,你还是直奔主题说说余问天吧。”
“布政使官阶从二品,也算是封疆大吏了。余问天在云南做官多年,至今在大理和昆明,还可以看到他不少真迹。余问天真正有名的还是小说,我手头就收集过他的作品。”
说着老马从书柜里拿出一本线装书,还没看清封面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霉味,揉了揉眼睛终于看到了书名——《幽冥夜谈》。
“《幽冥夜谈》听名字像是聊斋那样的鬼故事。”
“Yes,再加十分!”老马的表演欲越来越强烈了,“就是本鬼故事集!还是光绪年间的畅销书。虽然这种文章被主流社会看不起,可偏偏有许多人喜欢。像《聊着》出于破落文人蒲松龄之手,大才子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从头到尾都是鬼魂和狐仙,连随园先生袁枚都写过《子不语》。可惜,文学史里面留下了蒲松龄和纪晓岚,却漏掉了余问天。这本《幽冥夜谈》与《聊斋》不同的是,余问天下了狠劲去写,有几篇非常恐怖。看了都让我做噩梦了,似乎小说里写的幽灵,爬到我身上来了。”
孙子楚忽然捅了捅我:“遇到同行了啊。”
“据说余问天的这些鬼故事,全都是他本人亲身经历,是不是不可思议啊?但我觉得有可能。《幽冥夜谈》的故事大部分发生在云南,余问天在那里做官多年,有第一手的原始记录。像施蛊杀人和降头术等等,都是今天依然有的巫术。余问天把这些内容写的栩栩如生,带有大量当地的民风民俗。”
他的介绍让我有了浓厚的兴趣:“这本书能借我看一看吗?”
“对不起,恕不外借,这可是我的珍藏呢。”老马抚摸着书皮,微微一笑道,“其实,余问天一生的文学创作中,《幽冥夜谈》不过是一小部分,他最重要的作品,还是在辞官回乡以后写的。许多历史学家都很奇怪,余问天为什么在仕途一帆风顺,很有可能升为云贵总督的时候,却突然辞去官职,两袖清风的回到了家乡?”
“确实很奇怪啊。”
“根本原因就是为了写小说。或许他已看透了功名利禄的虚无,陷入到小说的世界而不可自拔了。余问天返回苏州吴县老家闭门不出,用十三年完成了一部长篇小说,他声称这部小说要比《红楼梦》更伟大,至少有几百万字,他还说曹雪芹如果再世看到这本书,也一定会甘拜下风俯首称臣,而未来的人看到这本书,更会洞彻人间与天地的奥妙。”
显然老马说得天花乱坠,孙子楚仍然笑了起来:“这位老兄怎么一点都不懂的谦虚呢。”
但我还是被他震住了:“这本书叫什么名字啊?”
“千万记住了啊,余问天唯一的长篇小说,也是最后一本书的名字叫——”
在拖了很长很长的尾声之后,他终于说出了三个汉字:
《迷宫梦》
听到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名字,我霎时就愣了一下,然后就联想到了博尔赫斯,这个阿根廷老头所有作品,几乎都可以用“迷宫梦”三个字来总结。
“《迷宫梦》?”孙子楚也深深地吸了口气,“嗯,这本书听起来还真不错,既有些明清小说的味道,又像是后现代的西方小说。”心底默念了几遍这书名之后,我忽然问道:“哪里能看到这本书呢?”
“虽然《迷宫梦》的名字,始终都在学术界流传着,但是谁都无缘一睹其庐山真面目。现在能肯定的是,余问天在辞官回乡十三年之后,被一名云南的仇家刺杀身亡。在余问天最后的十三年里,他在老宅后面造了一个神秘花园,布局就像迷宫一样,没人能自己走进去。余问天就在花园中心的书斋内,整天与世隔绝,潜心写他的小说。”
我终于忍不住叫了出来:“竟和《小径分岔的花园》一模一样!”
也许老马并没有看过博尔赫斯的小说,他继续说下去:“只有少数余问天的挚交密友,被带到书斋里看过这本书。有人认为《迷宫梦》乃是‘天书’,亦是‘旷世奇葩’,可以‘通天地之灵气,吸日月之精华’,总之要胜过《红楼梦》千百倍。也有人说这是本‘妖书’,将会诱惑人心坠入地狱,更有人称‘此书一出,国之将亡不久矣!’”
“也许这句评价没有错,在余问天死后二十多年,清朝就宣告灭亡了。”
“是啊,其实在余问天死后不久,就再没有《迷宫梦》的消息了。”
孙子楚不能让老马这样喋喋不休下去了,他做了总结性的发言:“好了,谢谢你告诉了我们这么多,这些话你也全都告诉弗格森教授了吗?”
“没错啊。但是这位英国老头还意犹未尽,他似乎对《迷宫梦》极其感兴趣,希望我提供更多的线索,我只能推荐他去余家老宅看看了。”
“余家老宅?还在吗?”
当然还在啊,去年我还去实地考察过,是个值得一去的地方,就在苏州西山。”
“苏州西山?”
我知道那是太湖中的一个小岛,全称西洞庭山,因为距离上海很近,所以去过很多次了。
“对,我还把那个地址抄给了弗格森教授,让他自己去考察一下。”
这时我拍了拍孙子楚的肩膀:“对不起,明天能不能再借用你半天?”
不会吧,难道你要——”
“没错,明早9点在我家楼下集合,我们一起去苏州西山,探访余家老宅!”
格林尼治时间2005年5月31日上午10点45分
伦敦的上午。
春雨从黑暗的海底浮起;睁开双眼;天花板像书页般覆盖了视线。后脑勺还有些疼;耳边是淅沥的雨声;还有时明时暗的手电筒光圈;不停地在脑袋里闪烁。
但肺叶里呼吸到的空气;却分明告诉她自己还活着。
眼睛睁得更大了;春雨记得这个房间;旋转门饭店319房;她正躺在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