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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法医与侦破-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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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中,常可见到以枪弹作为凶器,致人死伤的实例。 
  1981年3月30日,在美国发生了一起轰动世界的枪杀案件。35岁的青年约翰·欣克利遇上了好莱坞女演员乔迪·科斯特,科斯特曾在《出租汽车司机》中扮演一名妓女,汽车司机受到妓女的嘲讽后,决定刺杀一位总统候选人,以表示对她的爱情。由于科斯特年轻貌美,电影上演后,有不少年轻人迷上了她,欣克利就是其中的一个疯狂的求爱者。他给她写了多次求爱信,但对方反应冷淡。于是他决定用刺杀里根总统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行动来博得尊敬和爱情。这正是仿效《出租汽车司机》中汽车司机向妓女求爱的作法。为了实现这个计划,欣克利3月29日到了华盛顿,研究了里根的活动计划。30日下午两点过,里很参加了美国劳联——产联建筑工会在希尔顿饭店的集会,并发表演讲后,正笑容满面地向路对面的人群频频招手时,突然从记者群中冲出一个身穿棕褐色雨衣的金发青年,抽出手枪,对着里根“呯!呯!”连射两枪,白宫特工人员和现场警察向枪响地方扑来,“呯!呯!呯!呯!”这个青年又连射4枪。特工人员有的向青年冲击,有的把里根推进防弹车一溜烟跑了。这个开枪的青年正是欣克利。他前后开了6枪,一枪击中警察德拉汉台的左侧颈部,一枪击中白宫特工人员麦卡锡的右下腹部,又一枪击中白宫新闻秘书布雷迪的左眉上方。另外三枪打中里根的防弹汽车,一颗子弹反弹到里根身上,从左肋下射入,击断第7根肋骨,钻进左肺叶中部,距心脏仅2。5cm,因为是跳弹,力量己大为减弱,否则里根也将遇刺身亡。布雷迪等3人,经抢救后,都活了下来。里根被送往乔治·华盛顿医院,经3小时手术,取出子弹,12天后出院。欣克利持枪杀人案,经过旷日持久的审判,以欣克利由于“精神错乱”而无罪开释。同时帕克法官宣布,欣克利立即送往华盛顿圣伊丽莎白精神病院无限期治疗,直到不构成社会威胁时,才能重新回到社会中来。 
  以枪弹杀伤他人的刑事案件,在法医实践中也时有所见。枪支发射的弹头,作用于人体形成的损伤,称为枪弹创。枪支的种类很多,根据枪筒的长短不同,分为短枪和长枪。短枪有各种手枪,长枪有步枪、轻重机枪、半自动步枪、白动步枪、冲锋枪、猎枪等。法医检验中,多见手枪枪弹创。 
  枪支发射的子弹弹头,基本是圆锥体,有钝器的特点,但枪弹的推进力极大,穿透性能非常强,所以又具有锐器的特点。猎枪用的是霰弹,弹头多由铅、锑合金制成。此外,民间土制猎枪,发射的铁沙子、小铁丸、短铁截、石子等也是霰弹。 
  枪弹创主要由弹头作用于人体的形式而定,有时创口周围也会留下发射弹头的火药、枪支等其他痕迹。发射弹头的火药有黑色火药、无烟火药和少烟火药。用硝石、木炭、硫磺细末制成的火药,呈黑色颗粒状,发射时燃烧不完全,火焰大,烟灰多,并残留未燃烧完的火药颗粒。自制猎枪多用这种黑色火药发射霰弹。用于发射现代枪支弹头的火药,是由火棉、硝酸甘油酯配合其他成分制成的。这种火药燃烧充分,推进力强大,烟灰少,火焰小,声音小。现代枪支多用这种无烟、少烟火药提供发射动力。 
  枪弹的活力大,穿透力强,所以对人体的损伤是比较严重的。当枪弹推进力强时,可以穿透人体,造成组织缺损,形成圆形或椭圆形创口;当枪弹推进力较弱时,不能造成组织缺损,只能将组织挤扩分裂开,顶破肌肉皮肤组织,形成呈十宁或裂隙状创口;当枪弹推进力十分微弱时,不能穿入皮肤,只能打击人体,形成表皮剥脱、皮下出血;当检弹推进力极大,飞速旋转运动时,弹头前端空气压力激剧增加,形成强大冲击力,在接触人体的一瞬间,就能造成人体组织炸裂。甚至可以使颅骨炸裂,皮肤呈星芒状炸开。 
  除了枪弹弹头形成损伤外,枪弹发射时所产生的气体、火焰、烟灰、未充分燃烧的火药颗粒等,在一定距商内,可在人体组织和衣物上形成损伤和留下痕迹。 
  枪弹穿过人体,可形成贯通枪弹创;枪弹穿入人体,然后停留在组织内形成的创是盲管枪弹创;弹头穿过皮肤后,受骨骼阻挡作用而改变方向,形成弯曲形创管,是回旋形枪弹创;弹头呈切线方向擦过皮肤,形成表皮剥脱或槽状组织缺损是擦过枪弹创;弹头在前进过程中与坚硬物体相撞,改变了方向击中人体,往往形成跳弹枪弹创。另外,猎枪发射的霰弹形成的是霞弹创。尽管枪支种类、弹头形状、弹药成分、射击距离、方向,射击人体部位不相同,形成的枪弹创也不相同。但都有其共同的特征:贯通枪弹创都有射入口,射创道和射出口。盲管枪弹创只有射入口和射创道。 
  弹头运动速度快,穿入人体时即形成射入口。弹头垂直穿入,则形成圆形射入口,被击中部位的组织缺损,呈孔洞状,不能合拢。射入口一般略小于弹头横断面。弹头倾斜射入人体,射入口呈椭圆形。枪弹创的创口边缘皮肤向内翻卷,创缘周围因弹头油垢或粘附的枪油、铁锈、火药、烟灰等形成环状擦拭圈。当弹头进入皮肤,由于牵拉作用,在射入口周围会形成1~2mm宽的冲撞轮。冲撞轮部位组织出现表皮剥脱。当近距离射击时,创口周围有未充分燃烧的火药颗粒和灰色或灰黑色烟晕。射击距离越近,烟晕分布面积越小,火药烟灰颜色越浓。远距离射击,则创口周围没有烟晕和火药颗粒沉着痕迹。手枪一般距人体50cm内射击,步枪距人体100cm内射击,可在衣服或皮肤上留下较明显的烟晕和火药颗粒沉着痕迹。所以,创口上有无烟晕和火药颗粒沉着痕迹,对判断射击距离有着重要的意义。 
  当极近距腐射友时,枪口喷射的爆炸气浪和高压气体窜入皮下,造成皮肤组织撕裂,形成十字形、星芒状或裂隙状创口,周围可留下火焰的烧灼痕迹。当枪口紧挨衣物或皮肤接触射击时,常留下与枪口大小、形态一致的印痕。射入口一般略小于弹头的横断面。弹头穿入皮肤后继续推进,从而形成管状射创道。一般射创道都是直线形的,并与射击方向一致。只有当弹头活动力减弱,同时又遇到骨组织阻碍时,弹头改变方向,从而形成回旋形枪弹创。如果射创道是直线形的,沿射创道引出一条直线,可以据此确定被害者与枪口的相对方向,进而推断凶手射击时持枪的高低位置和凶手身高情况。 
  弹头进入人体后,又穿出体外形成的创口是射出口。射出口是弹头从人体内向体外冲突形成的,所以形状不规则,通常为裂隙状、星芒状和丁字形挫裂创。一般射出口大于射入口。如果弹头变形或有顶出的骨折碎片时,射出口可出现扩大或撕裂。射出口组织外翻,皮肤能合拢。伤口周围无擦拭圈、冲撞轮、烟晕和火药颗粒。如果弹头穿过人体组织后,活力仍然很大(如步枪枪弹)时,也可形成类圆形、椭圆形射出口和组织缺损。 
  枪弹垂直击中颅骨、肩胛骨、胸骨、髋骨等扁骨时,可以形成圆形射入口,其直径与弹头横断面大体一致;射出口比射入口大,形状也不规则。射入口与射出口呈漏斗状。极近距离射击时,由于爆炸作用,可以使颅骨炸裂,甚至呈粉碎性骨折。 
  法医学上研究射入口、射出口、射创道以及其他的相应特征,主要是为了解决推断射击距离、射击方向问题,从而推断是他杀还是自杀。 
  射击距离是枪口到射入口的距离。射击距离的远近,是法医判断自杀伤还是他杀伤的重要依据之一。接触射击和极近距离射击,在自杀伤、他杀伤案件中都可出现。英国电影《尼罗河上的惨案》中,林内特死去后,大侦探波罗先生勘查死者情形及现场后得出结论:“谋杀。”原来,波罗勘验现场发现,林内特头部左颞中弹,创口呈圆形孔状。创口周围有一圈黑色烟晕和火药颗粒与凝血混在一起。床头壁上有一个血写的“J”字。现场周围没有发现枪支,死者手上也无烟灰沉着。正是根据这些枪弹射入口形状、皮肤附近的射击附加成分和现场勘查情况,波罗得出了“谋杀”的结论。虽然接触射击和近距离射击都可在皮肤上留下烟晕、火药颗粒以及擦拭圈、冲撞轮等,但接触射击紧挨人体皮肤,射入口呈裂隙状、星芒状,创内大量附着烟灰和火药颗粒。皮肤上往往有枪口印痕,甚至在周围的毛发、皮肤出现烧灼痕迹。近距离射击的射入口呈圆形或椭圆形。极近距离射击烟晕和火药颗粒沉着较多,与周围皮肤界线清晰可见。而远距离射击,射入口周围没有烟晕和火药颗粒附着。这是他杀伤的依据之一。 
  根据射入口、射创道、射出口以及被害人的情况,能够推断射击方向和角度。从射入口、射创建、射出口与被害人体位关系,可以判断枪弹的射击方向。电影《徐秋影案件》是根据一个真实案件改编而来的。原案件是这样:东北的松花江即将封冻的一天早晨,渔民在“江上俱乐部”沙滩上发现一具僵硬的女尸。立即报告了派出所。勘查发现,死者是20多岁的女青年,穿蓝制服。尸体俯卧在沙滩上。左手压在身前,右腿稍曲。后脑发现有枪伤,带烟晕痕迹。子弹由左太阳穴穿出,身后留有三号橹枪弹壳一颗。根据尸体位置,法医检验结果,公安人员推断,死者赵洁姗是在散步时不知不觉中被人杀害的。从弹壳遗留位置和烟晕痕迹来看,凶手行凶时离死者不到两步远,是近距离射击。从后脑发现枪伤和子弹从左太阳穴穿出,尸体俯卧情况看,凶手是在死者右后方用右手开枪射击的。这些推断完全正确。赵洁姗年轻幼稚,误入特务组织,想退出不干了,于是特务组织对动摇分子采取果断手段,由特务骨干分子邵玉魁派人把赵洁姗诱骗到松花江边看江景。趁她不注意,突然在赵洁姗的后面,向她的后脑射击,赵立即仆倒死亡。 
  根据擦拭圈和冲撞轮的形状,也可以推断出射击的角度和方向。擦拭圈和冲撞轮是正圆形,枪弹就是垂直方向射击的,角度为90°。如果擦拭圈和冲撞轮是椭圆形,枪弹则是倾斜射击。按射入口、射创道、射出口引出一条直线,直线与人体的夹角就是射击的角度度数。1981年7月16日4点刚过,青海省黄南州民族师范学校值班室来了一个身著民警服的年青人,他说:“你校女学生李艳自杀了,我要报案!”然后他把鲜血淋淋的女尸放在值班室窗下,又给公安局打了报案电话。公安人员第一次对死者尸体进行尸表检验后得出结论:死话系勃朗宁强力式手枪枪弹极近距离射中胸部,失血性休克死亡。又对手枪进行鉴定,在枪后护环上尚有死者右手食指半节指纹。从枪弹的射击角度、距离符合一般自杀的规律出发,于是草率地得出了李艳自杀的结论。但是,死者家属和群众提出了一系列疑问。省检察院接到死者父亲李秋水的申诉信后,组织专案调查组进行调查。专案组同法医开棺验尸,查明李艳是被枪弹先击中心脏,然后又击中肺脏等重要器官而死它的。根据枪弹创的创口略呈椭圆形的情况,又请法医专家作了模拟实验,证明要形成死者身上这样的枪弹创、必须是射击者持枪的手要举过肩部,并且右腕部必须极度弯曲成99°才能扣动扳机,形成先击中心脏,再击中肺脏等其他器官的损伤。然而这样的自杀角度,是死者右手握枪所无法做到的。通过枪弹创口形状,确定了射击角度,从而排除了自杀的可能性。剩下的只能是他杀。最后公安人员查明:死者李艳,不同意与派出所民警孙小庆建立恋爱关系,孙便向李开枪,子弹从左胸部射入,击中心脏,肺脏器官,心脏破裂立即死亡。杀人后,他又伪装了李艳自杀的假象,背李艳报案。至此,一场杀人案件终于大白天下。 
  对于枪弹损伤,要判明是自杀伤还是他杀伤有时是比较困难的。必须综合枪弹创的特征,射击距离、方向,死者位置,死亡姿势,现场遗留物等情况,才能作出正确判断。有时还要进行必要的模拟试验,才能作出正确的结论。 
  一般来说,自杀伤是接触射击,极近距离或近距射击。创口周围留有烟晕、火药颗粒以及其他附着物。从射击方向、角度来看,都是自杀者本人持枪可以达到的部位,并且在现场可检见射击过的枪支。枪支上留有自杀伤者握枪留下的指纹。由于自杀射击距离很近,手腕常溅有血迹,并且有烟晕沉着在手上。根据这些情况,结合现场勘验、个人思想因素等,是可以判断出是自杀或他杀的。 
  法医检验中,霰弹创比较少见。霰弹弹丸多而散,可以给人体形成多个射创口。一般中心密集,四周分散稀少。远距离射击,创口分布面较大,极近距离垂直射击,创口分布面呈类圆形,分布面不大。有烟晕、火药颗粒,烧灼伤留下。霰弹一般形成盲管枪弹创,无射出口。创道内可找到弹丸。猎枪、自制火药枪、自制猎枪发射的霰弹在有效射程内,有时可以致人死亡。霰弹在体内未及时取出,创口感染、化脓,可发生继发性死亡。              
 法医与侦破 
作者:青宝、未闻、赖善明 
 33。尹知县颈痕辨冤    
  ——生前伤与死后伤的鉴别 
  《洗冤录集》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人看到侄儿非常富足,便想谋夺他的财产,于是把侄儿骗到家里,趁黑夜将他灌醉、杀死。这个人的儿子与儿媳感情一直不好,就想趁这个机会以捉奸为名把自己的儿媳一并除掉。于是就拿着刀闯进房中,砍下了儿媳的头颅。然后又割下己死侄儿的脑袋向官府报告。 
  尹知县把两个脑袋放在灯下仔细观看,只见一个脑袋颈上的皮肉向上紧缩,另一个却不见紧缩。尹知县就问:“这两个人是同时被杀死的么?”答:“是的。”又问:“这妇女有子女吗?”答:“有一个女孩,才儿岁。”尹知县就说:“你得暂时寄押在监狱里,等天亮后再审。”于是派人立即把孩子领到县衙来,和颜悦色地仔细询问,终于了解到真实情况,凶手只好低头认罪。 
  尹知县为什么看了死者颈上的皮肉收缩情况,就判断两个人不是同时被杀死的呢?原来尹知县正是根据伤痕有无生活反应来判断是生前伤还是死后伤的。 
  尸体上的损伤可以是生前形成,也可以是死后形成。其区别就是有无生活反应。出血和凝血是重要的生活反应。人活着时,心搏存在,血液在血管中有压力,血管受损,尤其是动脉破裂,有大量血液流出,甚至呈喷溅状。生前伤,可在皮肤形成皮下出血。在形成创的损伤中,创口内有凝血块形成。如果骨折,在骨折处有骨熟人廕,骨折周围软组织有出血。死后伤,一般无生活反应。虽然损伤尸体的低下部位或大血管时,有时死后出血也可能出现,但出血量很少,且不凝集,呈流动性。 
  生前切断肌肉,则肌肉有明显收缩,创缘皮肤内卷,因此创口显著哆开。死后不久损伤,创口皮肤也是哆开的,由于收缩不明显,创口哆开不太宽。死后较久形成损伤,尤其是尸僵形成以后损伤,创口哆开很小,创缘没有收缩现象。 
  生前受伤,局部组织因受刺激,数分钟后就开始出现炎症反应。可见到局部发红、肿胀,出现炎症分泌物现象。损伤后受到感染,可出现化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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