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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案中案-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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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警小李坐在会议室的角落里,他有些心不在焉,在技术科的张科长说完后,他马上接着说:“我和小白调查走访了死者,就是那个曾甜工作的地方‘忘情鸟夜总会’,他们那里有多人证明曾甜在他们那里工作已经差不多有一年了。曾甜是一个三陪小姐,而且是一个出台的三陪小姐,由于她比较年青、漂亮,找她的客人也比较多,我们已经找到了十几个与她关系比较密切的人,但这些人都没有作案时间,可以排除,剩下的几个人我们还在联系,准备尽快找到。还有,在去年年底那段时间,也就是死者死亡前的一段时间,由于整顿社会秩序和扫黄,那个‘忘情鸟夜总会’的小姐基本上都没有上班,曾甜也没有来,所以他们那儿的人见到曾甜是在她死亡前的半个多月。”

    另一个侦查员在小李发言完后接着说:“我们这个组根据朱队的安排排查了案发那个时间段到过现场的出租车和载客三轮车,没有发现有载过带现场发现的那种三色包的乘客。不过,犯罪嫌疑人也有可能利用其他交通工具或者乘坐外地的出租车或者火三轮,如果都要排查的话,工作量就太大了。所以直到现在还是没有什么线索。”

    朱建国在大家都发言以后才慢条斯理地说:“我们刑拘了一个最后给死者曾甜打传呼的人。一般来说,最后与死者有联系的人有最大的嫌疑。但是这个叫武梅的人,哦,她也是‘忘情鸟夜总会’的人,是曾甜的同事。大家都已经知道了,武梅那天晚上打传呼是叫曾甜到东湖西大门见面,但是武梅说她那天晚上没有见到曾甜,武梅还说她与曾甜见面是为她介绍一个嫖客,这个嫖客的画像我们已经找专家画了,画像也已经发了下去,但现在还没有任何反馈信息。我们对武梅的数次审讯都没有什么进展,她的回答都是一样的,应该说是真实的。而且她也不可能是本案的凶手,她那样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不像是能作这个案子的人,我们基本上排除了她。由于法律规定的羁押期限快到了,我们又没有什么证据证明她与此案有关,现在又在强调严格依法办事,我们只有放人。”朱建国说完后谁也不看,又点上了一支烟。

    朱建国说完以后,会议室里的人都在闷头吸烟,几个女的已经忍不住的咳了起来。金局长叫小白把会议室的窗户打开了几扇,还有些寒冷的新鲜空气一下子涌进了会议室,金局长不禁打了一个寒战,他用手中的笔敲了敲桌子,用他那威严的男中音说:“不要哑场嘛。大家有什么意见都可以说,有什么高招都可以亮出来。”金局长对坐在他旁边的朱建国耳语了几句又说:“我看是不是这样,我们先来给这个案子定个性,大家有什么看法都说出来,集思广益嘛。”

    “我看这个案子很可能是情杀,原因很简单,死者是个三陪小姐,她的性伙伴太多太杂了,很可能就是某一个嫖客看上了她,想长期包养她,这个曾甜也可能已经拿了那个人的很多钱,但最后那个人又没有达到目的,这才引起了杀身之祸。”一个侦查员首先说出了他的看法。

    小李翻看了一下他的本子:“我看情杀的证据不太充分。我们调查了曾甜差不多所有的关系比较密切的客人,也就是那几个长期与她有交往的客人,没有发现有哪个客人与曾甜的关系密切到那种程度,密切到要杀人的程度,曾甜与这些人的关系都只是逢场作戏,现在还没有什么证据证明有哪个人跟曾甜有非常密切而又离不开的关系。而且这些人还都没有作案时间。我看会不会有财杀的可能?”

    “应该不会吧。如果是财杀,为什么在死者的坤包里比较值钱的摩托罗拉中文传呼机还在呢?这种传呼机至少也要值1000多元吧。凶手为什么不把传呼机劫走呢?”朱建国否定了这种可能性,他否定的理由似乎还比较充分,加上他又是刑侦队长,所以没有任何人提出反对意见。

    “那会不会是仇杀呢?会不会是争风吃醋引起的仇杀呢?”一个侦查员不太有把握地说。

    小李摇摇头:“应该不会是仇杀。我们还没有查到曾甜与什么人有仇,她也没有与什么人争风吃醋,那些与曾甜有关系的男人的老婆都不知道自己的男人与曾甜有这种关系。”

    金局长看大家对案子的性质争了半天都定不下来,谁也说服不了谁。他的发言使大家停止了争论:“我看这个案子是一个明显的情杀案。现在没有查到死者没有与谁有过争风吃醋的事不等于她就没和别人争风吃醋,现在证实不了她与某个男的关系特别密切,后来死者又抛弃了这个男的这种假设,不等于我们以后就查不到,证实不了。我相信,只要我们的功夫下够了,就一定能查到。为什么我这样说呢?大家可以想一想,既然死者的主要财物都没有被劫,我们现在又没有查到死者有什么仇人,那就只剩情杀这一种可能了,大家不要忘了,死者的体内有残留的精液,而且是死前一两个小时与人发生性关系后留下的,这个男的很可能就是凶手!我们可以先朝这个方向去侦察,如果以后发现有其他的线索,其他的证据,我们再根据新的证据加以调整就是了。”金局长一锤定音,大家都不再说什么了。

    会议开了半天,其实什么问题也没有解决,大家辛辛苦苦了一个月就只是查清了死者是谁,原本大家都以为只要查清了死者,案子也就快要破了,谁知道就在抓了一个嫌疑人后还不到一个月就又放了。最后连这个案子的性质都确定不下来,侦察方向都确定不下来。虽然金局长武断地将案子的性质定性是一个情杀案,但许多侦察员的心中还是觉得不太实在,还是觉得有疑问,但谁也没有公开提出来。当然,当时谁也没有想到这个案子会一拖就拖了3年,直到3年后因为一个偶然因素才又重见光明。
40。…第三十九章
    侦查员赵成在查清那个最后发信息给死者的人是谁后,以为案子应该有了重大突破,朱建国叫他先回去休息时他并没有多想什么。谁知第二天他来队里上班时朱建国却给他另外安排了一个新的任务,到外省去追被盗的车辆。朱建国说:“这是一项相当艰巨,具有相当挑战性的任务,这项任务必须由具有丰富经验,具有独立作战能力的人来完成,金局长和我们的意见是由你带队来完成,我们都认为在我们刑警队,你是能够独当一面的优秀侦查员,我们都相信你一定能够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希望你不要辜负组织上对你的信任。”就这样,赵成在碎尸案的主要线索和证据已经由他摸排上来,案子已经见到曙光的时候离开了省城,在天寒地冻的季节,到青海、甘肃、宁夏等地跑了差不多一个月,追回了20多辆被盗的汽车。在碎尸案专案组召开的那次会议结束后的第二天会到了省城。

    赵成回来后听说了碎尸案并没有什么大的进展,案子在转了一圈以后又回到了他走之前的状态。一起做案手段看起来并不高明的杀人碎尸案陷入了僵局。赵成感到十分奇怪,为什么把那个重大嫌疑人武梅刑拘了二十多天以后又放了?难道是自己的判断真的出了什么偏差吗?那个武梅自己说她那天晚上没有在公园门口见到死者就真的是没有见到吗?有没有其他的旁证呢?是不是真的就有一个武梅所说的那个四十来岁的男人呢?这个男人是不是真的存在呢?抛尸现场显然是一个第二现场,那么第一现场在哪儿呢?会不会是武梅家呢?最不可思议的是为什么不对武梅的家进行搜查呢?为什么不询问武梅的男人呢?武梅的男人再这个案件中究竟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呢?武梅的男人会不会就是那个所谓的四十来岁的男人呢?武梅她们两口子会不会就是这一起案子的真凶呢?赵成想了很多,但他也很清楚他实际上在刑警队里是不受朱建国队长重视的人,因为他不是朱建国队长的“人”。不要看这次到外地出差前朱建国队长说的那么好听,什么你是队里能够独当一面的优秀侦查员啦,什么经验丰富啦,这些都是为了要你在寒冬腊月到艰苦地区出差,到别人都不愿意去的地方出差说的好话。其实你在他的眼里什么都不是,有时候连那些刚进队的新警察都比不上,在朱建国的眼里你根本就不是他的“人”!而且,既然现在已经离开了专案组,按规定就不能再打听专案组的案情,你就是对这个案子有什么不同的看法也没有地方说去,只有把自己的这些看法默默记在心头,让他慢慢慢忘掉。

    赵成回来后朱建国并没有让他马上回专案组上班,而是让他先休息几天再说。一个星期后赵成上班时金局长把他叫到了自己的办公室,金局长笑呵呵的对赵成说:“小赵啊,你们这次干得不错,干得不错。非常辛苦,非常辛苦,我已经为你们请功了。小赵啊,组织上对你还是非常信任的,这次准备给你压压担子,让你到和平街派出所去当副所长,这个派出所是我们古城区离省城最近的一个派出所,听说你的爱人就在那个派出所的旁边商场里上班,这一下你们两口子就离的近了,你二天就再不要说我们领导不照顾你们了哦。哈哈哈哈。你有没有信心呀?哦,还有,那个和平街派出所的老所长再有个一两年就退休了,到时候你再接任他,你看怎么样?”

    赵成突然接到这样一个升官的喜讯却不知道为什么怎么也高兴不起来。自己的这个升官喜讯来的是这样的突然,事前没有一点儿预兆,更没有人事先征求过自己的意见。虽然说到派出所工作相比刑警队的工作不管是工作、生活的安定性、危险性等方面都要好得多,稳定得多,但赵成说实话还是更愿意在刑警队工作。刑警队的工作虽然危险性更大,更加艰苦,更具挑战性,但赵成还就喜欢挑战,就喜欢刑警这份工作。虽然说自己的身体并不是很好,以前受过的伤一到阴雨天就会隐隐作痛,但刑警队的同事们谁的身体没有个小伤小病?虽然说自己的家庭需要照顾,但自己的老婆从来都是很支持自己的工作,加上有自己的父母帮助,自己在队里比起其他同志们来说也算不上是最困难的,再说自己已经适应了这种快节奏、高强度的工作,一旦要自己适应另一种生活可能还会不习惯呢。为什么要突然这样安排自己的工作呢?难道是自己真的不适应刑警队的工作吗?是自己犯了什么错误吗?想到这里赵成有些迷茫的问金局长:“金局,是不是我什么地方干的不好?你们才要把我调整到派出所?”

    “哦,你想哪儿去了。不是不干得不好,而是你干得很好。我们怎么会派一个不好的同志去担任这样一个重要工作呢?你不要对派出所的工作有什么看不起的想法,派出所是我们公安局的基础,是我们预防犯罪、打击犯罪的最前沿,是我们了解敌情、社情的神经末梢,是我们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桥头堡。没有派出所的工作,刑警队的工作就只能是事倍功半。那个和平街派出所地处城乡结合部,人员构成十分复杂,外来的流动人口占了差不多三分之一以上。什么盗窃、销赃、吸毒、贩毒、卖淫、嫖娼、诈骗、拐卖,什么都有。我们不是要你到那里去享清福的,你到那里去了以后希望能把派出所的工作有一个大的改进,你的任务是艰巨的,担子是沉重的。说老实话,派其他人去我还不放心呢。小伙子,怎么样,有没有信心啦?”

    金局长的话说到这个份上,赵成当然就无话可说了。他的心里虽然还是有些不太愿意,也只得接受了这个事实。其实,赵成也知道那个和平街派出所并不像金局长说的那么一塌糊涂,治安情况那么糟糕,与分局其他派出所比起来治安状况并不是最坏的,当然也不是最好的,属于中不溜吧。不过,领导要安排某人到什么地方总是会有一套说辞的,总是会让被安排的人觉得是被重用了,被安排的岗位都是如何如何重要。其实,有时候领导真正的目的只有领导自己才知道,领导们都是高瞻远瞩的嘛。

    不过,到和平街派出所工作对赵成来说还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离自己的家很近。赵成的老婆就在和平街的一家商场里工作,而派出所就在商场的旁边,以后两口子见面就太方便了,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两口子十天半月见不了一次面,成了不是牛郎织女的牛郎织女,而且照顾自己的家,照顾已经上小学的孩子也比以前在刑警队的时候要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想到这儿,赵成只得感谢组织上的安排,感谢领导的照顾。他当天就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离开刑警队到远离分局的和平街派出所上任去了。

    人们都说命运好像是什么超自然的力量在冥冥之中安排好了的一样,信奉上帝的说命运是上帝安排的,信奉佛教的说是佛祖安排的,而无神论者也说什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就在碎尸案陷入僵局,陷入人为的重重迷雾之中,眼看案子就要成为死案时,命运却好像知道什么似的让金局长鬼使神差的安排赵成到和平街派出所任职。本来是想不让赵成再接触这起案子,却不成想反而使赵成在几年后又有机会重新接触到了这件案子,使这起案子水落石出。
41。…第四十章
    命中注定会与这件杀人碎尸案联系到一起的律师刘宏超在武梅从看守所放出来的那段时间,也是专案组开碎尸案案情分析会的同一时间,和赵成调到和平街派出所当副所长的那段时间,刘宏超正在为一件陈年的交通肇事案忙得焦头烂额。此时的刘宏超已经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了差不多有三年了,这三年里他逐渐熟悉了自己的新职业,熟悉了自己的新工作,他已经开始把书本上的东西与实践结合起来了。

    刘宏超渐渐发现现实中的司法环境并不是像想象中那样一切都如教科书中的那样美好,那样完美,那样遵守秩序。理论与实际,理想与现实总是有相当大的落差,相当大的距离。人们对法律的理解和需要也有着不同的要求和看法,有人认为法律不过是当权者手上的一把治理国家的手术刀,这把手术刀可以磨得快一点,也可以让他钝一些,在使用这把手术刀的时候可以下刀狠一点,多剜去做手术的人认为应该剜去的肉,当然也可以下刀温柔一些,少剜去一些肉,全凭手术者愿意怎样使用这把手术刀。也有人认为法律就是至高无上的人人都要完全遵守的一个神圣的“东西”,哪怕有时候完全遵守它会带来玉石俱焚的结果也在所不惜。法律界对法律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一直就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有着激烈的争论。而在实践中更多的法律人却是在利用法律的武器为自己挣得衣食,挣得房子、车子、票子,他们中不仅有律师,当然也少不了法官、检察官和警察、政府官员乃至各色人等。

    人们常说人的性格常常会决定人的命运,这话一点不假。然而,人的性格又是怎样形成的呢?除了遗传以外,他成长的环境,他所接受的教育,他的人生经历以至于他的亲人、朋友等等等等,不都是影响他性格形成的因素吗?要想改变一个人的性格,特别是改变一个成年人的性格可以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常言说“江山易改秉性难移”就是这个意思。

    刘宏超律师就是一个性格有些与众不同的人。刘宏超的成长年代就是人们常说的“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那一代,这是一个所谓的“激情燃烧的年代”。刘宏超虽然没有在抗美援朝、抗美援越中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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