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恐怖电子书 > 血族与我 >

第7章

血族与我-第7章

小说: 血族与我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几时我会跟兰一样,我到底有没有骗他,悲剧会不会重演。

不需要心电感应我也知道,因为他越来越常叫错我的名字,总是叫我…「兰」。

这真讨厌…因为我开始喜欢他了。

所以不能这样下去。
罗斯真的是个很单细胞的家伙。

他整个人大概是由食慾、性慾、喜欢热闹所组成的。但只满足了食慾也可以,他
就会开心得像是个小孩子。血浆可以供给他营养,但没办法满足他的食慾。整个
礼拜,他最喜欢周日,因为可以把我打扮得美美的(?),出去参加派对,尤其
是我愿意跟人聊天以後,看我也颇乐在其中,他更是开心。

我顺着他的心意不再剪头发以後,他就真的很爱我直到臀部的黑直长发,从来不
假手他人,也不让我自己梳理,他总是很细心的慢慢梳,怕扯痛我,跟我天南地
北(顺便闹很多成语笑话)的聊天,说他漫长一生的所见所闻,连血族的禁忌都
没瞒我。

发生这件事情以後,他还是会告诉我过往的经历,但不再提及血族的事情。

他是很单细胞,但不笨,我知道。

但我们表面上还是很平静,甚至还一起去看「歌剧魅影」。我真的很喜欢那个面
具,他还特别去买了那个半张脸的面具给我,而且还是男主角手上的那一个。

我在他脸上轻吻表示感谢。他用虎牙摩挲我的脖子,「…你一定很喜欢这个。」

「我们派对要迟到了。」我躲开,但又揽着他的胳臂。

那天派对很开心,真的。罗斯教我跳舞,我想我学得还可以。不过他虎牙快藏不
住了,真的。汗水和香水相混,有种暧昧的气息,大约很刺激他。

他把我拖去一个没人的小包厢,轻轻呻吟的抚摸我的胳臂,我却拍了拍自己的脖
子。不骗你,他的眼珠子差点掉出来了。

「…这样我会很想要。」他冰冷的气息粗重的喷在我脖子上。

「好啊。」我平静的回答。

他激动得差点把我的手抓出两个洞,像是野兽似的又吻又咬,像是要把我染遍他
的气味。

最後他却停下来,用力的朝大理石桌,把头撞下去。我看到大理石应声而裂,他
的额头只有微红,我真是傻眼了。

抓着我,他呼吸急促,「…回家吧。」

「什麽?」

「我要慢慢享受…天啊~你终於说好了…」

我不想去回忆那段可怕的飞车旅程,我只知道他连门都不让我好好的开,我连钥
匙都没拿出来,门锁就完蛋了。我只能挂在他手臂上,不能好好走路,他像是怕
我突然改变主意或逃走。

连卸妆都没办法,我只来得及拿那个面具。等他吻我吻到我差点断气,换去别的
地方忙的时候,我把那个遮了半张脸的面具戴在脸上。

「为什麽要戴这个?」他正在跟我的胸罩奋斗。

「…我喜欢。」

其实真正的原因是…罗斯,你一直都不喜欢我的脸。

他总共吸了我两次血。一次是在之前,一次是在高潮的时候。我承认,跟血族一
起真是种云霄飞车似的极度快感,我猜吸毒是这种感觉吧?

根本没感觉到他是毛茸茸的还是什麽,应该说我什麽都感觉不到。

我早被情慾灭顶了。

那夜我根本没什麽睡。我想罗斯不是忍太久,就是想让我设法中毒,以後就不会
拒绝。我终於明白佩姬会说亚伯待她宛如皇后,原来就是这样…

罗斯根本把我当成一朵柔弱的花,轻怜蜜爱到极点,从眼神到肢体。

我想我是哭了吧。可惜面具挡着,只有一行泪。

***

一直到阳光升起,窗帘抵挡不住,罗斯已经撑不住了,我才哄着他到衣帽间。他
躺在棺材里的时候,还握着我的手不放。

握着他的手,看着他睡熟,我才把他温凉的手放在我脸侧。

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他吧,我猜。

阖上棺材盖,关上衣帽间的门。吸了吸鼻子,硬着心肠不去看主卧室凌乱的床,
拿起面具。我走入书房,拿出写了很久的信。

最後我还是加写了一张,直到自己觉得永远写不完才勉强停笔。走入客厅,我把
信放在茶几,用面具压住边缘。

一切都安排好了。

当初我双手空空的来,现在我又双手空空的走。李德只知道要把钱汇给我,却不
知道我会住在哪里…因为我自己也还不知道。

我只背走了一个钱包,里面有中午的机票,飞往我的出生地。

远离血族和吸血鬼的纷乱,也却除一切的怀疑和可能的误会。

同时…也离开罗斯。

即使知道我只是「兰」的替身,我还是痛哭失声。

我并没有怨恨,真的没有。罗斯是命运借给我的大礼。但终究是借用,而不是我
的。他打破我茧居的壳,让我能够面对世界。

我永远感激他…并且偷偷地爱他。

总会有一天,他会找到那个才貌兼具的东方女子,和她愉快的携手走上一段。或
许有那麽一天,我会遇到愿意看见我灵魂而不是粗陋容颜的男人。

但我相信他的机会无限大…毕竟他的岁月长远。

我?哈哈。

没关系的,没有关系。我已经可以面对过往和世界了。

我走下楼,计程车已经在等我了。

每走一步,我的脚步就越虚软沈重。上飞机的瞬间,我有转身跑回去的冲动。

但终究我还是忍住,吞下了一颗安眠药。

上帝啊上帝。你若也庇护吸血鬼,请你也庇护我的血族吧。

在药效发作之前,我一直低头祷告,直到睡着,漂浮在泪海中,依旧祷告不已。
我终究还是回到这个城市,当初我匆匆逃离的城市。

只是一切都显得很陌生。我没想到街头会有这麽多人,每个人都行色匆匆,步伐
快速。

我想过要不要躲去其他城市过,但我想知道,我到底是否有真实的勇气可以面对
过往。

如果前夫出现在我面前,我会怎样?

我想过一万次这个问题,但我没想到这麽轻易。我回来台北的第四天就在街头遇
到他,我还以为我会尖叫呢。可能是我瘦了几公斤,也可能是我神情太冷静,不
是以前的惊弓之鸟,他好一会儿才走回来,瞪着正在等公车的我。

「…待霄?」他不太肯定的问。

哇塞,我去美国有没有两年?好像不到吧?这家伙怎麽凋零的这麽快,头发稀疏
不要紧,那个酒色过度的黑眼袋是怎样?

我冷冷的瞥他一眼,目不斜视的继续等公车。

「我在跟你说话!」他大概确定我的身分,大剌剌的来拉手膀。

我怎麽会怕这种白面书生?开始有点纳闷。或许是我跟一个血族居住了大半年,
还亲眼看到非常残虐的场景,也知道真正的暴虐长什麽样子。

这种软弱的小case。

我用手肘狠狠地撞他的胸膛,「你想要我喊警察还是喊救命?」我用力的推了他
一把,「还是你要我亲手解决你?」

连纽约的抢匪都比他有气势。这猥琐的小男人只能在家里打老婆出气罢了,出了
家门…什麽都不是。

现在我可不是他老婆。

他踉跄的倒退,「对不起,我认错人了。」我举起拳头,他居然跑得跟飞一样。

深深的吸了几口气,我顺了顺头发,继续平静的等公车。真的除死无大事。都敢
拿钢珠笔戳脖子了,没什麽东西可以怕了。

回来台湾最棒的就是同文同种。不用隔一层语言。我顺利的找到房子,是个火柴
盒似的小套房,摆了桌子和床,几乎没有走路的空间。所以我买了个高架床,争
取一点生活空间。

但这麽小的家,一个月租金就是一万多,台北居,大不易。幸好我是有遗产可以
傍身的人。

不过我还是决定去找个工作。就算不为了经济上的理由,我也不想与世隔绝。忙
一忙,时间很快的过去…我总不能整天流泪想男人…好啦,血族。

当初我会选择回来,是因为罗斯跟我聊天的时候,说过他从来没来过台湾。他说
福尔摩沙是个「不归血族管」的岛,吸血鬼也不太来。事实上,属於血族的是欧
洲或美洲,他们不怎麽喜欢来亚洲或非洲。

但到底为什麽,罗斯只会暴一大串古老的语言,鬼才听得懂。他真该去好好的学
中文。

好,今天想他这一次就好,我不要再想了。

我专注的寻找工作,这才发现景气真的非常差,我连站7…11都站不到…大家都比
较喜欢年轻貌美的店员。我原本学得是商业设计,但永远有便宜的毕业生可以使
用。

在台湾的前三个月,我就在寄履历和面试中渡过了。当然中间还去看电影和买书
、租漫画和DVD。

结果我的工作居然是因为一通打错的电话有的。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电话是绑ADSL用的,一时心血来潮,买了个电话机装上。结
果马上有人打错电话,问我怎麽不去上班。

我解释半天,对方才知道打错了。但我觉得很有趣,葬仪社欸。

「我在找工作。」我说,「我可以请教原本你要找谁去上什麽班吗?」

「洗大体啦。」对方不耐烦,「你做不来的。」

「我猜,你原本要找的人也是女的。为什麽她可以,我不行?」我又问了。

最後他终於愿意让我试试看。

我承认,我的确很喜欢人类…他们偶尔的善意,扶起一个陌生的小女孩,热心的
指路,亲切的笑容…我真的很喜欢。

但我也害怕,尔虞我诈,钩心斗角,各种偏见和邪恶,我蜗居纽约时,在网路上
已经看得太多,当时我可以安慰自己,这些都跟我隔片太平洋,但现在我就在这
里。

我有人际关系上的严重障碍。甚至不能拿语言不通来逃避。

别人觉得恶心又恐怖的「洗大体」,对我来说反而如鱼得水。

我想是因为我渐渐学会怎麽控制将感官关到「低」的刻度,所以气味对我来说没
有很大的影响。

这些人…这些死掉的人。在人生最後的时光,我可以对他们温柔,不用怕有什麽
副作用。不管他们生前受了多少苦难病痛,最少在终点,我可以照顾他们,温柔
的帮他们净身更衣,抚平他们的伤口。

我大概是在疗愈自己吧,我想。用一种奇怪又有点可怕的方式。

每天我只当一班,四个小时。这家葬仪社很先进,把国外那套拿进来,其实也不
怎麽阴暗可怕。但我虽然上班四个小时,通常我若动手照顾逝者,常常要坚持到
照顾完,拖到五六个小时也不一定,但我没申请过加班费。

後来有回我当班的时候,化妆师忙不过来,我动手帮忙,结果渐渐的,我成了洗
大体顺便化妆的业余化妆师。

既然我拿的是工读生的薪水,按件计酬,老板也就不计较我动作慢和坚持完美的
个性,我也渐渐做出兴趣,工作之余,我会跑去医学院旁听,用破烂的英文能力
试着自修。

我的体力不能太操劳,到现在,受损的健康也没彻底恢复,但贫血倒是好了。所
以要我待在葬仪社八个钟头,很为难我。若只是半天班,就没什麽问题了。

其实死人真的很温柔,他们不说话,像是出生时的形态,等待另一段的旅程。我
只是想要好好对待他们,让他们光鲜亮丽的跟亲朋好友告别,才可以了无遗憾的
辞世。

可能是我这种心情,所以我几乎没见过任何灵异事件。虽然我知道,这个城市还
是有吸血鬼。偶尔我还会在街头与这些吸血鬼眼神交会。

但他们没闹出什麽命案。虽然这是个没有血族管辖的城市。

一般来说,血族有独特的印记,会摆在这个城市最显眼的建筑之上,并且在十三
楼的安全门做出记号。但我去一零一大楼看过了,十三楼非常乾净。

罗斯真的是个很聒噪的家伙,什麽都愿意告诉我。没想到他说得一字一句我都记
得,甚至在我接到一个死因奇特的逝者时,我还能去十三楼画上那个接近警告的
血族记号。

其实我真的很多事,对吗?

但这是我的城市,我的家乡。就算骗骗他们也好…况且,我也不算毫无武力、一
无所知。

当你接触了许多死亡之後,就会对生死看得很淡然。



想也知道,我做了这个奇特又诡异的工作,实在不太有人会约会我。但奇怪的事
情发生了,有个常来我们葬仪社的道士居然想约我去喝杯咖啡。

「我不喝咖啡,也不喝茶。」我平静的婉拒了。

「那喝果汁?」这个高大的男人笑了。

他的笑容有点像罗斯。

可能是这个缘故,所以我居然答应了。

我对他所知不多,但知道他是常赶场做法事,是个火居道士,叫做胡常月。化妆
师就有意无意的跟我说他的八卦,说他非常风流,最近才离婚,「不要轻易上他
的当。」化妆师说。

我还能上任何男人的当?我很怀疑。

不过我总不能一直待在家里,或和屍体在一起。而且我也觉得很有趣,为什麽会
喜欢充满屍臭味的女人…听说他专爱找护士或屍体化妆师。

喝杯果汁而已。但我不知道需要跑到那麽远。

他居然特别开车到霞海城隍庙前,请我喝一杯五十块的果汁。我也没想到走入庙
里,锁链居然响了起来。

他睇了我一眼,似笑非笑的,「你是人类吗?林小姐。」

「我是。」我很乾脆的回答。

「我会注意着你呢。」他挑挑眉。

「我受宠若惊。」我礼貌的回答,并且对着城隍爷上香。 
我只是来表达敬意,当然我注意了一下,发现霞海城隍庙还是有装饰用的刑具。
我听到的锁链声应该是这儿发出来的。

虽然我掷筊的经验都不太妙,我还是掷筊抽了一根签。签首是「包青天夜审乌盆
冤」(注)。

我也说不上为什麽,心底却有点明白。

胡常月拿了我的签去看,眉毛挑得惊人的高。「…似乎我弄错了。」

「我是普通人。」我从他手上拿过来。「谢谢你的果汁。」

「嘿!我送你回去!」他追上来,但我已经拦了计程车。

「很近,」我对他笑笑,「离我家不远。」然後挥挥手。

其实真的不算远,含塞车不到一个钟头。我不可能让任何男人知道我住哪。我不
是说胡常月是什麽坏人,但我是跟血族混过的女人,和捉妖的道士应该合不来。

後来我跟胡常月熟了,他抱怨我不让他约,我请他去约化妆师。

「我不喜欢心眼小的女人。」他凑在我耳边低语。

「我心眼更小。」我对他笑笑,关上化妆室的门。


其实我若不是跟血族混过,说不定我不会察觉这些逝者有什麽异样。他们不见得
是枯瘦的,只是比较憔悴而已。但并不像世人认知的,必须被吸乾血液像木乃伊
才会死。

失血过度就可能会衰竭而死,而失血不代表体液流失。

我每天只上四个钟头的班,但两天已经接到四个死因可疑的逝者。他们的脖子、
手臂,都没有咬痕,我翻着死亡证明,居然是「恶性贫血」。

血族造成的咬痕癒合得非常快速。据说年纪很大的吸血鬼略逊一筹,但也很快。
只是,不可能完全没有痕迹,最少触摸的时候感觉得到。

还有什麽地方有大动脉又容易吸血,但不容易被察觉?

灵光一闪,顾不得会不会被说变态,我循着他们的鼠蹊部位寻找…果然有癒合後
的咬痕。

我在这里已经工作七个月了。前半年只有一桩「意外」。为什麽这个月突然暴增
?台北有不少家葬仪社,我工作的这家说不定只是冰山的一角。

那天下班,我就到一零一大楼寻找我画的印记。那是一种特殊涂料,平常是透明
的,但血族和吸血鬼一看就知道。人类要看,得用特殊光去照才行。

那个印记被一个大大的「X」和「↑」占据了。

这可是带有性暗示的挑衅和污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