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美学史-朱光潜-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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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那种威力,自然就显出力量的崇高。
——第二八节
所以就对象说,力量崇高的事物一方面须有巨大的威力,另一方面这巨大的威力对于我们却不能成为支配力。就主观心理反应来说,力量的崇高也显出相应的矛盾,一方面巨大的威力使它可能成为一种”恐惧的对象”,另一方面它如果真正使我们恐惧,我们就会逃避它,不会对它感到欣喜,而事实上它却使我们欣喜,这是由于它同时在我们心中引起自己有足够的抵抗力而不受它支配的感觉,康德举例说明:
好像要压倒人的陡峭的悬崖,密布在天空中进射出迅雷疾电的黑云,带着毁灭威力的火山,势如扫空一切的狂风暴,惊涛骇浪中的汪洋大海以及从巨大河流投下来的悬瀑之关景物使我们的抵抗力在它们的威力之下相形见绌,显得渺小不足道。但是只要我们自觉安全,它们的形状愈可怕,也就愈有吸引力:我们就欣然把这些对象看作崇高的,因为它们把我们心灵的力量提高到超出惯常的凡庸,使我们显示出另一种抵抗力,有勇气去和自然的这种表面的万能进行较量。
——第二八节
这“另一种抵抗力”是什么?它就是人的理性方面使自然的威力对人不能成为支配力的那种更大的威力,也就是人的勇气和自我尊严感。这可以从康德下面一段话中见出:
自然威力的不可抵抗性迫使我们(作为自然物)自认肉体方面的无能,但是同时也显示出我们对自然的独立,我们有一种超过自然的优越性,这就是另一种自我保存方式的基础,这种方式不同于可受外在自然袭击导至险境的那种自我保存方式。这就使得我们身上的人性免于屈辱,尽管作为凡人,我们不免承受外来的暴力。因此,在我们的审美判断中,自然之所以被判定为崇高的,并非由于它可怕,而是由于它唤醒我们的力量(这不是属于自然的),来把我们平常关心的东西(财产、健康和生命)看得渺小,因而把自然的威力(在财产、健康和生命这些方面,我们不免受这种威力支配)看作不能对我们和我们的人格施加粗暴的支配力,以至迫使我们在最高原则攸关,须决定取舍的关头,向它屈服。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之所以被看作崇高,只是因为它把想象力提高到能用形象表现出这样一些情况,在这些情况之下”心灵认识到自己的使命的崇高性,甚至高过自然。
——第二八节
这种主观心理反应在情感上所以是矛盾的:一方面想象力的不适应引起生命力遭到抗拒的感觉,这种感觉近似恐惧而又不同于恐惧,因为另一方面理性观念的胜利却使心灵在对自己的估计中提高到感到一种崇敬或惊羡。所以崇高感是一种以痛感为桥梁而且就由痛感转化过来的快感。在恐惧与崇敬的对立中,崇敬克服了恐惧,所以崇敬是主要的。在这一点上康德对博克的崇高感起于恐惧的片面说法作了重要的纠正。究竟什么才是崇敬的对象呢,它像是自然对象,而骨子里却是人自己的人能凭理性胜过自然的意识。所以崇高不在自然而在人的心境,康德对这一点不厌其烦地反复申述。他说:
对自然的崇高感就是对我们自已的使命的崇敬,通过一种”偷换”(Subreption)的办法,我们把这崇敬移到自然事物上去(对主体方面的人性观念的尊敬换成对对象的尊敬)。
——第二七节
趁便指出,这种看法已经具有移情作用说的雏形。
崇敬是一种道德的情操,很显然,康德所说的“理性观念”实际上就是道德观念:在“最高原则攸夫,须决定取舍的关头”不向“外来的暴力”屈服,也就要靠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里所说的“至上命令”,他说,”实际上自然崇高的感觉是不可思议的,除非它和近似道德态度的一种心理态度结合在一起”(第二九节)。所以他所举的力量崇高的实例都有关道德观念,例如他指出无论在野蛮社会还是在文明社会,最受人崇敬的都是不畏险阻、百折不挠的战士,这种崇敬就是一种崇高感。足见康德所理解的力量的崇高主要是指勇敢精神的崇高。这种勇敢精神是一定社会文化修养的结果。康德说得很对,“如果没有道德观念的发展,对于有修养准备的人是崇高的东西对于无教养的人却只是可怕的”(第二九节)。如果沿这条思路想下去,他应该能认识到崇高感起于经验基础和社会的根源。由于他的主观唯心主义的哲学系统建立在“先验的理性”基础上面;他对经验性的东西毕竟鄙视和猜疑,所以在美学上他始终企图以先验的理性解释一切,包括崇高感。他对”主观的符合目的性”的说明极模糊,以及许多论点的前后矛盾,都是由这个总的病根产生出来的。
(d)康德的崇高说的缺点
康德的崇高说缺点很多,例如崇高与美在他心目中始终是对立的,他没有看到二者如何统一,使崇高成为一种审美的范畴。就崇高本身来说,数量的崇高和力量的崇高也始终处于对立而没有达到统一。但是他的崇高说尽管有许多缺点,却是后来一切关于崇高的讨论的基础。在康德的影响之下,黑格尔提出另一种看法,以为崇高起于感性形象不足以表现精神方面的无限(这一点受了康德的启发),并且以此为象征型艺术(东方原始艺术)的特征,特别是希伯来民族对于神的观念的特征。他放弃了康德的艺术作品不能崇高以及崇高与美对立的看法。崇高是象征型艺术的特征;作为理念的一种不充分的感性显现,它毕竟还是一种美。法国美学家巴希(Basch)在《康德美学评判》里反对把崇高分为数量的和力量的两种,认为崇高只有力量的伟大一种,数量伟大之所以能产生崇高感,实际上还是因为它表现出力量的伟大。英国勃拉德莱(Bradley)在《牛津诗学讲义》里也提出同样的看法,他举屠格涅夫在散文诗里所写的麻雀抗拒猎狗为例,说明麻雀之所以令人感到崇高,正由于它的英勇和它的体积不相称,所以体积的大小在崇高感中不是主要的因素。主要因素是力量或气魄。
3.天才和艺术
《判断力批判》好像只涉及欣赏而不涉及创造,但是事实上这部书只有前部分,即关于美与崇高的分析部分涉及欣赏,而后部分,即关于天才和艺术的部分,却着重地讨论了艺术创造。
(a)艺术的特征:艺术与游戏
在着手讨论艺术时,康德首先指出艺术与自然的分别。“艺术有别于自然,正如制作有别于一般动作;艺术产品或结果有别于自然的产品或结果,正如作品有别于作用或效果。”(第四三节)这就是说;艺术须有所创作,须产生作品,而自然只是在动作(在运动中发展变化)中发生作用。艺术创作须通过自由意志和理性。所以康德接着替艺术下定义说,“照理,我们只应把通过自由,即通过以理性为活动基础的意志活动的创造叫做艺术”。艺术创造不能像蜂子营巢那样完全出于本能。在创造艺术作品时,艺术家心中”须先悬想一个目的,然后按照这个目的去想作品的形式”。从此可见,艺术创造与单纯的审美活动不同,不能不涉及意志、目的乃至于概念。
其次,康德指出艺术与科学两种活动的分别。“艺术作为人的技术本领,也有别于科学,正如能有别于知,实践功能有别于认识功能,技术有别于理论”。因此,在艺术创作中,“知”不一定就保证“能”,首要的还是技术训练方面的本领。但是康德同时也指出“能”却要有”知”为基础。“对于美的艺术来说,要达到高度完美,就需要大量的科学知识,例如须熟悉古代语言、古典作家以及历史、考古学等等”(第四四节),从此可见,康德所理解的“知识”限于书本知识,他没有考虑到实际生活。
第三,康德指出艺术与手工艺的分别。这牵涉到艺术与游戏问题,值得特别注意,康德的原话是这样:
艺术还有别于手工艺,艺术是自由的,手工艺也可以叫做挣报酬的艺术。人们把艺术看作仿佛是一种游戏,这是本身就愉快的一种事情,达到了这一点,就算是符合目的:手工艺却是一种劳动(工作),这是本身就不愉快(痛苦)的一种事情,只有通过它的效果(例如报酬),它才有些吸引力,因而它是被强迫的。
——第四三节
从此可见,康德把自由看作艺术的精髓,正是在自由这一点上,艺术与游戏是相通的。康德还不仅把游戏概念运用到艺术创造上,而且在欣赏美方面,上文已提到过,他也认为”想象力与知解力的自由活动”是主要的心理内容。“自由活动”在原文是freigpiel,其中spiel含有“活动”和“游戏”两个双关的意义,所以“自由活动”也就是“自由游戏”。他曾用游戏概念来说明许多审美方面的现象,例如在艺术分类里,他把诗看成”想象力的自由游戏”,把音乐和“颜色艺术”列入所谓”感觉游戏的艺术”。自由活动或游戏(包括艺术在内)何以能产生快感呢,康德给了一种生理学的解释。他说,”满足感仿佛总是人的整个生命得到进展的一种感觉,因而也是身体舒畅或健康的感觉”。“各种感觉常在变化的自由游戏经常是满足感的来源,因为它促成健康的感觉”(第五四节):从这个观点出发,康德对喜剧性或笑作了一个有趣的解释,他举一位印度人在一位英国人家里初次看到一瓶啤酒打开时迸出泡沫而感到惊奇为例。英国人问他为什么惊奇,印度人回答说,“啤酒泡沫流出来我倒不奇怪;我感到奇怪的是你们原先怎样把这些泡沫塞进瓶里去”,这话就惹起一场大笑。依康德看,这笑的原因在于看到印度人惊奇时,期望知道他为什么惊奇的心情达到高度的紧张,等到听到他的解释,和所期望的毫不相干,于是期望突然消失,这突然的松弛就引起身体上各器官的激烈动荡。这就有助于恢复各器官的平衡,因而有助于健康,所以产生快感。康德替笑所下的定义是:”笑是一种情感激动,起于高度紧张的期望突然间被完全打消”(第五四节)。他还说,这种打消只是”一种形象显现方面的游戏,能造成身体方面各种活力的平衡”。
笑、诙谐、游戏和艺术,依康德的看法,都有相通之处,它们都标志着活动的自由和生命力的畅通,这个观点是值得特别注意的,因为康德一向被认为是静观观点的代言人,仿佛他只看到审美活动和艺术活动的静的一面,但是他的关于自由活动的言论足以证明他也看章欣赏与创造的动的一面。生命就是活动,活动才能体现生命,所以生命的乐趣也只有在自由活动中才能领略到,美感也还是自由活动的结果。
另外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康德把游戏看成与劳动对立的,因而也就是把艺术看成与劳动对立的。从马克思主义者所了望的共产主义社会来说,康德的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因为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劳动将成为人生第一需要,亦即成为康德所想望的自由活动,它本身就含有艺术性,能给人以真正的美感。但是从康德所处的剥削的资产阶级社会来说,他的看法却是社会现实的真实反映。因为劳动在当时确实是强迫的活动而不是自由的活动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它是”异化了”的劳动。马克思对于劳动和艺术在资产阶级社会里互相脱节的看法正足以证明康德的艺术与劳动对立观点是符合资产阶级社会实际情况的。康德的错误在于把某一历史阶段中的劳动的性质加以普遍化。
康德虽然把自由看作艺术的精髓,却也不把自由看成毫无拘束。精神界的自由和自然界的必然(规律)在艺术领域里是应该统一起来的,康德指责了当时否定一切规律约束的“新派领袖”(狂飙突进中的代表人物——引者注)说:
在一切自由的艺术里,某些强迫性的东西,即一般所谓“机械”(套规),仍是必要的(例如须有正确的丰富的语言和音律),否则心灵(在艺术里必须自由的,只有心灵才赋与生命于作品)就会没有形体,以至消失于无形。
——第四三节
就是因为在艺术里自由须与必然统一,艺术虽有别于自然,却仍须妙肖自然,不要露出循规蹈矩,矫揉造作的痕迹:“自然只有在貌似艺术时才显得美,艺术也只有使人知其为艺术而又貌似自然时才显得美”(第四五节——重点引者加),自然貌似艺术,就是见出艺术的自由;艺术貌似自然,就是见出自然的必然。不单是艺术摹仿自然,自然也摹仿艺术;艺术向自然摹仿的是它的必然规律,自然向艺术摹仿的是它的自由和目的性。康德对于艺术与自然的关系的看法也比过去美学家们较深入了一层。
(b)天 才
康德认为“美的艺术必然要看作出自天才的艺术”。他先替天才下定义说:
天才是替艺术定规律的一种才能(天然资禀),是作为艺术家的天生的创造功能。才能本身是属于自然的,所以我们也可以说,天才就是一种天生的心理的能力,遁过这种能力,自然替艺术定规则。
——第四六节
自然通过天才替艺术定规则的说法乍看不免费解,其实懂得了艺术的自由与自然的必然(规律)相结合,也就会懂得这句话的意义,艺术须貌似自然,因而就不能没有规则。这规则从何而来呢?一般规则是由旁人“定成公式,作为方剂来应用的”,也就是说,可使人摹仿的,并且作为概念而存在的。审美判断既不取决于概念,就不能运用预定的外来的规则,艺术的规则就不能从摹仿来,而要具体地体现于作品本身,也就是说,要通过艺术家的天才在创造作品中来决定。在替艺术定规则时,天才一方面符合自然(由于天才本身就属于自然),一方面也显出创造的自由。天才替艺术制定的规则,也“不能定成公式,作为方剂来应用”,而是“必须从作品中抽绎出来,旁人可以借这作品来考验自己的才能,用它作为范本,目的不在摹仿而在追随”。这就是说,从作品中窥见天才所制定的规则,不是通过对公式的掌握,而是通过对精神实质的心神领会与从中所得到的潜移默化,能否做到这一点,就是才能的考验。自己须有天才,才可向天才学习。
康德强调艺术的不可摹仿性以及天才与“摹仿精神”的对立(”摹仿”是作为”套用公式”来理解的)。他就根据这个观点来看艺术和科学的分别。艺术不能通过摹仿去学习,科学却可以通过摹仿去学习:只有在艺术的领域里才有天才,在科学的领域却没有。例如牛顿可以把他的最重要的科学发明传授给旁人,而荷马却无法教会旁人写出他的那样伟大的诗篇,因为他自己“并不知道他的那些想象丰富而思致深刻的意象是怎样涌上他的心头而集合在一起的”。康德因此断定:“在科学领域里,最伟大的发明者和最勤勉的摹仿者或学徒之间,只有程度上的分别,而在他和对美的艺术具有天赋才能者之间,却有种类性质上的分别。”(第四七节)
经过分析,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