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张脸-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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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张脸(第一部分)
一、
在1998年的多情的深秋里,我俨然成了一片打着卷随风飘逝的枯黄的叶子,就在午后的金色阳光洒满天堂和地狱的时刻里,挥舞着秋风。
我从ROBERT的家里搬了出来,在那个午后,我找不到一个心的落脚的地方。
我想,这一年四个季节的轮回里,北京只有秋天是最让人心仪并且散发着浪漫气息的,这个城市,它实在是太拥挤,太纯粹,太喧哗,太健忘……它实在是太好了。否则,我应该像只受伤的羔羊,逃离北京。
总是在深秋的长夜里,我徒坐在窗前,对着深邃的宇宙深处,有一个寂寞如我的,神话当中的女人徒守的星球,想许多以往的情节。
在北京,我的生活圈子是很广泛,我结交各种各样不同层面的人物,在夜色里,阳光中,往来与各种大大小小的场合里,如鱼得水,有时候也纸醉金迷,我与在这里的多西数方人一样,享受着一些特权。
当然,我是个madeinchina的女人,纯粹的中国人,只是,因为我嫁给了一个美国人,便也在北京享受着国际友人的待遇,拿着美国护照,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本土洋人。
跟我不幸结婚的那个美国人的名字就叫做ROBERT(罗伯特),更多的时候,我喜欢叫他的中文名字,我给起的,叫“周末”。
那时候他刚来中国,我头回见他是在1998年的春节,我在陪老板去美国大使馆的时候,看见他踢哩哐啷地走进门,把房间里的每一个人都审视一遍以后,又踢哩哐啷的走开了,过了几天,我又在那里见到他,美国人就是美国人,一点雷锋精神都没有,在帮助我找到商务参赞的办公室以后,在走廊的长椅上,马上提出请我帮他想一个中文名字。
“周末”,我随口说到。
“周末”?他那时候刚到中国,汉语一窍不通,他反复念叨这两个字,过了半天,他很认真地问我“好么?”
“当然好,全世界人民都喜欢!”我说。
他从那天起开始,逢人便介绍自己,“我叫周末,来自美国。”等到他的汉语水平足以叫他明白“周末”用他们美国话说叫“weekend”的时候,已经晚了,连他在新办公室里的工作卡上都写着他的中文名字周末,他委屈地接受了这个我给他的名字,只是,一到礼拜五的傍晚就不愿意出门,老觉得大街上的人都认识他,总是会忽然听见走过身边的人说“周末,周末”什么什么的。
这只是我们刚刚认识时候的一个小片段,后来我更多的时候叫他的名字罗伯特。
我跟罗伯特结婚在1999年的1月1日,离婚在1999年的9月22号,那天是农历的八月十五;我的生日。
我去到嘟嘟的家里,口袋里揣着一张能去银行里拿美元的支票,那是罗伯特与我的这场婚姻里唯一真实的部分了,对我来说。
罗伯特先生把房子和车都留给了我,在得知我将卖掉它们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掏腰包又把它们买了下来,比市场价格高了近四分之一。
他在建国门还有一套不错的住处,我说不清楚,他买下的仅仅是一套房子和一部车子还是一段记忆,或者是他在中国的一段婚姻的碎片,而我,之所以卖掉那些东西,就是想甩掉那段记忆。
中秋节的下午,我最后一次去我曾经的家,拿走我的一只皮箱,顺便从我的房子的买主手中接过支票。
秋日午后独特的阳光透过阳台的玻璃洒在卧室的大床,白色的床单干净爽洁,我在卧室里来回走了两圈儿,用目光抚过所有的东西,跟它们依依告别,我曾经热爱并且钟情于的我的这个温暖的家呵,再见了。
阳光被白床单反射得很刺眼,我忍不住在床边坐下来,很软和,跟从前一样的软和,不管今后谁睡在这床上,都会爱上它的。壁橱里有书,有我跟罗伯特一起制作的小拼图,我发现了我的一本《简爱》还在那其中,那是我最喜欢的书,于是把它拿出来,准备带走,临走出卧室门的时候,我转身,停了一下,目光游离在房间的各个角落,在苍白的大床上,我刚刚坐过的地方,一根头发在明亮阳光照射下的床单上十分醒目,抖抖的,我惊讶与自己居然能把遗落的一根头发都看得那么清晰!于是我走回去,把那根长长的染成紫红颜色的长头发捡起来,逆着阳光的方向举在眼前,看它抖抖的样子。
罗伯特走进来,手里拿着他应该支付的房款。
我听见他的脚步声,放下手,转过身,看着他逆光的模样。罗伯特的眼睛很迷人,幽蓝的大眼睛,叫我每次看都联想到湖水,他的睫毛也漂亮,长而自然地向上翘起,他的嘴唇略微有点厚,保持着自然的红润。
“YUKI,”他叫我,声音里带着疲惫:“你的支票。”如今,在来中国两年多以后,他的汉语已经说得一流了。
我走向他,跟他面对面站着,他高过我一头,有半分钟的时间,我伸手接过他手中的支票,那根我的略带着弯曲的长头发掉到他的胳膊上,被他用另外的一只手,轻轻地捏起来。
我对着他笑笑,一边往外走,一边说:“THANKS,ROBERT。”我的美国话说得跟他的中国话比一点也不逊色。
“YUKI,CANWESTILLBEGOODFRIENDS?”罗伯特的声音极具磁性,跟他的眼睛一样叫人着迷。
“SURE!”我转过身,优雅地对他笑。
他便走过来,到我的跟前,犹豫了几秒钟,双手把我抱住,在我的头顶吻了一下,我也就势抱着他,把脸贴在他的前胸,听到他很平静地心跳声,我拍拍他的背,他又吻了我的额头。很短暂的拥抱,平静得像罗伯特的眼睛。
“OKAY,I'LLGO!”我收起那本书,把支票夹在里面,拎着我的皮箱,走向门口。
罗伯特看着我打开门,站在原地。
我忽然想起我的钥匙还没有交还给他,从今天开始,我不是这里的主人了。于是我又一次停下来,把门关上,准备把钥匙从包里找出来,还给他,从今以后,这个家,只属于罗伯特一个人了。
罗伯特见我又把门关上,向我走来。
真是奇怪,我的手伸到包里,一下子就碰到那串冰冷的钥匙,以前,我总是需要很长时间把包里的东西都倒出来,才能找到那串钥匙。我把它拎出来,对着罗伯特递过去。
他没接,说:“你可以继续住在这里,在你找到新的家以前,你可以住在这里。”罗伯特是个善良的人,“你可以。”他又重复到。
“NO,THANKS。”我把钥匙塞到他的手里,坚决地拒绝到,并且迅速地打开门,向外走去。罗伯特站在原处,没有动,我把门关上的一瞬间,目光滑过他的脸,即将把门关死的一瞬,他扬了扬眉毛,说了句什么,我只听清楚,他说:“TAKE……”接着,就是“篷”的关门的声音。
我知道,他最后说的那句话是“TAKEAGOODCARE。”
于是,罗伯特先生,我的前夫,留给我的最后的印象只有他的半个带着美国式的洒脱的笑容的脸,以及那句我只听到一半的“TAKECARE”。
嘟嘟的家住在潘家园,我赶到她家的时候,月亮已经升起来了,又圆又亮,庞大得一点也不像月饼,倒更像一个豆饼。
我看着豆饼一样,又大又圆又明亮又澄净的月亮,忽然就想起欧文说过的一个笑话,说他跟罗伯特在一个酒馆里喝酒,都喝多了,出来的时候,罗伯特看着天上的月亮问他“欧文,我确定自己喝醉了,天为什么这么亮?请告诉我拿个是太阳,哪个是月亮。”欧文说,他自己也喝多了,对着月亮看了半天,最后说:“真是对不起,兄弟,你知道,我也不是本地人。”想到这里,我不禁哑然失笑,以前的日子好象都是跟欧文或者别的朋友一起度过,真是快乐。
我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起欧文和他说过的这个笑话,大概是因为刚刚失去我全部的生活之后,心里的一阵空吧。
嘟嘟今天在家里请客,来的朋友们多数都是外国人,她的同事和朋友们,还有她的男朋友万宇。
嘟嘟是个舶来品,美国出生美国长大的中国人,中间被她父母送回中国几年,因此,汉语也说得很遛。她大学毕业在美国工作了几年以后,又被派到北京来当总司令,她其实是罗伯特的大学同学,我跟罗伯特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初次见她,我们俩就惺惺相惜,无论在美国还是回来中国,嘟嘟都始终捍卫着她的黑头发,她有黑亮又健康的一头黑发。
当我与前夫罗伯特刚刚结识的时候,嘟嘟和万宇已经在一起很长时间了,一直也没有听他们有什么大举动的前奏,万宇总是埋怨嘟嘟跟他谈恋爱不怎么认真。
万宇今年刚好三十岁,他比嘟嘟大三岁,是个国内知名公司里的副总,个子跟罗伯特差不多,不过比罗伯特瘦一些。
万宇给我开的门,见我手里拎着只皮箱的落魄的模样,带着沉痛的表情拍拍我的肩膀,算是为我的婚姻默哀。
我对他笑笑,进了门。
正在举行一个盛大的晚会,中西合壁式的,客厅里放一个大餐桌,上面有各种的水果,有沙拉,有蛋糕和月饼,有许多的酒和饮料。嘟嘟请来的中外的来宾们三三俩俩的散落在房子的各个角落里,窃窃私语。我的出现甚至没有引起他们的注意。
我看到欧文的背影和他爽朗的笑声,没有过去打招呼,只快步地走向嘟嘟提供给我的免费的一个房间。
在门口,遇到上完洗手间的嘟嘟,她接过我手里的提箱,陪我一起进房间。
“难过么?”嘟嘟问我。
“不”我说,坐在床上,“只是有些累了。”
“我想,你需要一个新的男朋友,今晚是个好机会,打扮漂亮一点,JOYUS!”我注意到,嘟嘟今晚着实是漂亮,黑色的吊带长裙在客厅暧昧的灯光里性感十足,她与我同岁,我们一起的时候,嘟嘟一会像我的妈妈,唠唠叨叨,高兴起来的时候,又会像我的孩子,抱着我又蹦又跳的。她是个名副其实的香蕉人,外面是黄皮肤,可里面全是纽约人的思想,我喜欢嘟嘟面对着生活的洒脱,睿智和真实,因为那些都是我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
嘟嘟把她裸露的胳膊搭在我的肩膀上,使劲盯着我的眼睛,仿佛把他此刻的洒脱和热情都传递给我,融化我的默然。
的确,我对任何事情都失去了兴趣,不是因为离婚,离婚对我和罗伯特都是解脱。似乎也不是为了别的什么,因为本来也没有什么令我不如意的事情,就是觉得累了,懒得动弹。
“高兴点儿!不许不高兴。”嘟嘟摇撼着我的身体,“现在,你去洗个澡,一会打扮好出来跟大家一起H!”
我把支票从包里拿出来,递到她的面前,“你跟万宇不是想开酒吧么,现在我可以把钱借给你们了,我不想用这笔钱。”
嘟嘟打开看了一眼,叫起来“二十万美圆!现在你真是很有钱了,喂,全部都借给我?”
“不是借给你,你借给你们的!”嘟嘟跟万宇很早以前就想开一间酒吧,苦于资金不够,我曾和罗伯特商量借点钱给他们,嘟嘟却说,算我们股份也可以,这件事情只说了一次以后,就再也没有提起过,如今,我有了这些钱,不如给他们去开酒吧来的实在。
“我很高兴你借给我们钱,可是YUKI,我看见你又觉得和难过……”嘟嘟一脸严肃地看着我,“你知道ROBERT是我的同学,好朋友,我知道他在这件事情上不负责任,可是我不能说什么,你也是我的好朋友,我希望你过得好,可是……我又不知道为你做点什么,你希望我做什么就告诉我,OK?”美国人就是这样,永远尊重别人的私生活,再好的朋友也不会去介入感情上的事情,这正是我所希望的。
我看着嘟嘟,忍不住眼泪哗得就流了出来,“不用,你什么都不用为我做,很谢谢你这些日子以来陪伴着我,还有。。。。还有,这个房间。”我不能多说话,我感觉到喉咙里面酸酸的。
我想我唯一感谢罗伯特的地方,可能就是我通过他认识了嘟嘟。
够了,我想,这足够了。“嘟嘟,我现在去洗澡,一会我们一起HAPPY!”我起身去浴室里洗澡,久久地站在浴室的镜子前凝视我的身体,我爱她,伴随着婚姻的结束,她重又只属于我一个人,感谢上帝给我这个身躯,还有我的灵魂。
浴缸里放满了水,整个浴室里弥漫着熏衣草的香气,镜子逐渐变得模糊,让我看不清楚我自己。
踏进浴缸里,温热的水刺激我的毛孔,那股温度透过毛孔渗透到我的身体,然后弥漫开来,带拉一阵暖意。
我把身体全部浸泡在水中,让温热保卫着我,有仿佛被一个什么人紧紧地抱着。
是的,我的身体的确有些寒冷,累了,也倦了。
我闭上眼睛享受着这温暖,我很清楚,自己没有睡着,但却做梦了。
是在一个盛大的宴会上,在长安俱乐部,一个朋友结婚十周年的庆祝会上,我穿了一件银灰色的紧身上衣,咖啡色的裤子,跟朋友们一起边喝一杯漂亮的叫做“红粉佳人”的酒,一边聊着许多关于以前的话题,那是我以前的大学同学,跟一个马来西亚华人结了婚。
罗伯特出现在宴会上,手中拿着一个精致的盒子,是送给我的同学的结婚十周年的礼物。朋友拉着我的手,一起去迎接他,并且给我们介绍到:“这位是来自美国的罗伯特,哥伦比亚大学的博士。”
“你好。”罗伯特向我点头,并没有笑容,他显得很骄傲。
“你好,”我向他礼节性的微笑,并且伸出我的手“YUKI。”他握了握我的手,对着我笑了笑。
朋友说“YUKI是WILLIAMRUSKIN(威廉。罗斯金)的好朋友。”WILLIAM是美国著名的哲学家,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我在一次去美国的飞机上偶然的认识了他,一见如故,成了忘年交。
罗伯特在惊讶之余,又看了我两眼,于是在朋友离开的时候,我和罗伯特聊天的时候,他说:“我简直不能相信你是WILLIAM的朋友,你知道他在哥伦比亚甚至全美国都是出名的古怪的一个老头,我在哥伦比亚大学一直上到博士毕业,都没见他笑过几次。”我笑了笑,觉得没有必要在这件事情上解释什么。
“这就说明了一个问题,多么古怪的老头,也喜欢结交好姑娘。”见我笑而不语,罗伯特自己又说下去。
我被他的表情逗乐了,他说“好姑娘”的时候,眼睛含情地望着我。
我想我首先是爱上了罗伯特的眼睛,他的那双像湖水一样宁静,像蓝宝石一样放射出光辉的眼睛的确是太迷人了。
那天离开,我们相互留了电话,没过多久,我在美国大使馆又遇见他,又过了没多久,我们开始谈起了恋爱。
罗伯特是个讨人喜欢的男人,从我认识他的时候起,到我与他离婚,一直没有断过有女孩向他示爱。
有回我们和他的一个朋友一起去一个酒吧喝酒,一个女孩老远对着他妩媚的笑着抛来一个飞吻,他的朋友欧文喝醉了酒,用英文对罗伯特坏笑这说到:“我敢保证,他是个妓女,我真想找一帮兄弟把她强奸了!”
“不用你强奸,”罗伯特用美国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