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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七种武器之离别钩-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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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七种武器系列·离别钩》
离别钩
  “我知道是钩是种武器,在十八般兵器中名列第七,离别钩呢?”
  “离别钩也是种武器,也是钩。”
  “既然是钩,为什么要叫做离别?”
  “因为这柄钩,无论钩住什么都会造成离别。如果它钩住你的手,人的手就要和腕离
别;如果它钩住你的脚,你的脚就要和腿离别。”
  “如果它钩住我的咽喉,我就和这个世界离别了?”
  “是的。”
  “你为什么要用如此残酷的武器?”
  “因为我不愿被人强迫与我所爱的人离别。”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你真的明白?”
  ‘你用离别钩,只不过为了要相聚。”
  ‘是的。”
  离别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巳。
  不爱名马非英雄
(一)
  “此间无他物唯有美酒盈樽,名驹千骑,君若有暇,尽兴乎来。”
  这是关东落日马场的一总管裘行健代表金大老板发出的请贴,为的是落日马场第一次在
关内举办的春郊试骑卖马盛会,地点在洛阳巨富“花开富贵”花四爷的避暑山庄,日期是三
月月圆时。
  这样的请帖一共只发出十几张,值得裘总管邀请的对象并不多。
  被邀请的当然都是江湖大豪、一方雄杰。不爱名马非英雄,来的都是英雄,都骑过落日
马场的名驹。
  ——只要是有日落处,就有落日马场的健马在奔驰。
  这是马场主人金大老板的豪语,也是事实。
  三月,洛阳,春。
  十七夜的月仍圆,夜已深,风中充满了花香。山坡后的健马轻嘶,隐约可闻,人声却已
静了,月光从窗外斜照进来,把独立在窗前的裘行健高大魁伟的影子,长长投影在地上。他
的浓眉大眼,高额、鹰鼻、虬财,在月光下看来更显得轮廓明显而突出。
  他是条好汉,关外一等一的好汉,现在却仿佛有点焦躁不安。
  这是他第一次独担重任,他一定要做得尽善尽美。从十五开始,这三天的成绩虽然不
错,最大的一圈马也已被中原镖局的王总镖头以高价买去,可是他一直在期待着的两位大买
主,至今还没有来。
  他本来就不该期望他们来的。
  威镇江湖的河朔大侠万君武,自从二年前金盆洗手退隐林下后,就没有再踏出庄门一
步。
  视富贵功名如粪土的世袭一等侯狄青麟,多年来一直浪迹天下也许根本就没收到他的请
帖。
  他希望他们来,只因为他认为由他远自关外带来的一批好马中,最好的一匹只有他们才
识货。
  只有认货的人才会出高价。
  他不愿委曲这匹好马,更不愿把它带回关东。
  现在已经是第二天的深夜了,他正开始觉得失望时,庄院外忽然有人声传来,三年未出
庄门的威镇河朔大侠,已经轻骑简从连夜赶到了牡丹山庄。
(二)
  万君武十四岁出道,十六岁杀人,十九岁时以一把大朴刀,割大盗冯虎的首级于太行山
下,二十三岁将惯用的大朴刀换为鱼鳞紫金刀时已名动江湖,末满三十已被武林中人尊称为
河朔大侠。
  他的生肖属“鼠”,今年才四十六岁,年纪还比别人想象中的小得多。
  这次他没有带他的刀来。
  因为他已厌倦江湖,当着天下英雄好汉面前封刀洗手,那柄跟随他多年的鱼鳞紫金刀已
用黄布包起,被供在关圣爷泥金神像前的檀木架上。
  可是他另外带来了三把刀。
  他的师兄“万胜刀”许通,他的得意弟子”快刀”方成,和他的死党“如意刀”高风。
  一个象他这样的人,手边如果没有刀,就好象没有穿衣服—样,是绝不会随便走出房门
的。
  但是他相信这三个人的三把刀。
  无论谁的身边有了这三把刀,都已足够应付任何紧急局面。
  洛阳三月,花如锦。
  “牡丹山庄”后面的山坡上,开遍了牡丹,山坡下刚用木栏围成的马圈里,处处都有马
在腾跃。
  马不懂欣赏牡丹,牡丹也不会欣赏马,但它们却同样是值得人们欣赏的。
  牡丹的端庄富贵,美丽大方,如名门淑女;马的矫健生猛,灵活雄骏,如江湖好汉。
  山坡上下都挤满了人,有的人在欣赏牡丹的华美富态,有的人在欣赏马的英姿焕发,可
是让大多数人最感兴趣的还是—个人。
  万君武却好象对什么事都不感兴趣了,半闭着眼,斜倚在一张用柔藤编成的软椅上。
  他太累。
  无论谁在一夜间连换三次快马,赶了九百三十三里路之后,都会觉得很累的。
  他的师兄、弟子、死党,一直都在他身边,寸步不离。一匹匹好马被带到他面前的木栏
里,被人用高价买去,他的眼睛都是半闭着的。
  直到最后有匹很特别的马,单独被带进马栏时,他的眼睛才睁这匹马是裘总管亲手牵进
来的,全身毛色如墨,只有鼻尖点雪白。
  人群中立刻发出了惊叹声,谁都看得出这是千选一的好马。
  裘行健轻拍马头,脸上也露出欣喜骄傲之色。
  “它叫神箭,万大侠是今之伯乐,当然看得出这是匹好马。”
  万君武却懒洋洋地摇了摇头。
  “我不是伯乐,这匹马也不是好马。”他说:“只听这名字就知道不好。”
  “为什么?”裘行健问。
  “箭不能及远,而且先急后缓,后劲一定不足。”万君武忽然改变话题:“我少时有个
朋友,作风也跟裘总管一样。有次他请我吃一只鸡,却是没有腿的。”
  他忽然说起少年时的朋友和一只没腿的鸡,谁也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裘行健也不懂,忍不住问:“鸡怎么没有腿?”““因为那只鸡的两只腿,都已经先被
他切下来留给自己吃。”万君武淡淡地说:“裘总管岂非也跟他一样,总是要把好的马藏起
来留给自己。”
  裘行健立刻否认:“万大侠法眼无双,在万大侠面前,我怎么会做那种事?”
  万君武眼睛忽然射出了刀锋般的光:“那么裘总管为什么要把那匹马藏起来?”
  他眼睛盯着后面一个马栏,马栏中只有十几匹被人挑剩下的瘦马,其中有一匹毛色黄中
带揭,身子瘦如弓背,独立在马栏一角,懒懒的提不起精神,却和别的马都保持着一段距
离,就好像不屑和它们为伍似的。
  裘行健皱了皱眉。
  “万大快说的难道是这一匹?”
  “就是它。”
  裘行健苦笑:“那匹马是个酒鬼,万大侠怎么会看上它呢?”
  万君武的眼睛更亮。
  “酒鬼?它是不是一定要先喝点酒才有精神?”
  “这是这样子的。”裘行健叹息:“如果马料里没有好酒,他连一日也不肯吃。”
  “它叫什么名字?”
  “叫老酒。”
  万君武霍然长身而起,大步走过去,目光炯炯,盯着这匹马,忽然仰面大笑!
  “老酒,好!好极了。”他大笑道:“老酒才有劲,而且越往后面越有劲,我敢打赌,
神箭若是跟它共驰五百里,前两百里神箭必定领先,可是跑完全程后,他必定可以超前神箭
两百里。”
  他盯着裘行健:“你敢不敢跟我赌?”
  裘行健沉默了半天,忽然也大笑,大笑着挑起了一根大拇指。
  “万大侠果然好眼力,果然什么事都瞒不过万大侠的法眼。”。
  人群众中又发出赞叹声,不但佩服万君武的眼力,对这匹看来毫不起眼的瘦马也充刻刮
目相看了,甚至有人在抢着要出价竞争,就算明知争不到它,能够和河朔大侠争一争,败了
也有光彩。
  最高价喊出的是“九千五百两”,这已经是很大的数字。
  万君武只慢慢地伸出了三根手指,比了个手式,裘总管立刻大声宣布:“万大侠出价三
万两,还有没有人出价更高的?”
  没有了。每个人都闭上了嘴。万君武意气飞扬,正准备亲自人栏牵马,忽然听见有个人
说:“我出三万零三两。”
  万君武的脸色立刻沉了下去,喃喃地说:“我早就知道这小子一定会来捣乱的。”
  裘行健却喜形于色,大笑道:“想不到狄小侯还是及时赶来了!”
  人丛立刻分开,大家都想瞧瞧这位世袭一等侯、当今天下第一风流侠少的风采。
(三)
  —身雪白的衣裳,一尘不染;一张苍白清秀的脸上,总是带着冷冷淡淡的、带着种似笑
非笑的表情;身边总是着带个风姿绰约的绝代佳人,而且每次出现时,带的人又都不同。
  这就是视功名富贵如尘土、却把名马美人视如生命的狄小侯爷狄青麟。
  无论走到什么地方,他都是个最引人注意、最让人羡慕的人。
  今天也不例外。
  今天依偎在他身旁的,是个穿一身鲜红衣裳的美女,白玉般的皮肤,桃花般的腮容,春
水般的眼波,酒一般的醉人。
  谁也不知道狄小侯是从什么地方把这么一位美人找来的。
  万君武看到他只有摇头叹气:“你来干什么?你为什么要来?”
  狄小侯冷冷淡淡地笑了笑,简简单单地告诉万君武:“我是来害你的。”
  “害我?你准备怎样害我?”
  “不管你出多少,我都要比你多出三两。”
  万君武盯着他,眼睛里光芒闪动,也不知盯着他看了多久,忽然大笑:“好,好极
了。”
  大家都以为这位威震河朔的一方大豪,一定又要出个让人吓跳的高价。
  想不到万君武的笑声忽然停顿,大声道:“这匹马我不买了,你卖给他吧。”
  裘行健怔住,万君武一说完话,掉头就走,想不到狄青麟却叫住了他:“等一等。”
  万君武回头盯了一眼:“你还要我等什么?”
  狄小侯先不回答,却问裘行健:“还有没有人肯出更高的价?”
  “大概没有了。”
  “那么这匹马现在是不是已经可以算是我的?”
  “是。”
  狄小侯转身面对万君武:“那么我就送给你。”
  万君武也怔住。
  “你说什么?你真的要把这匹马送给我?你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他不懂别人也不懂,狄青麟只淡淡地说:“我也不为什么,把一匹马送给一位英雄,本
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又何必要为了什么?”
  这就是狄青麟做事的标准作风。
(四)
  夜,华灯初上,筵席盛开。美酒象流水般被倒进肚子,豪气象泉水般涌了出来。
  万君武—直在不停地喝。
  江湖中人都知道他是海量——“万大侠不但刀法无双,酒量也—样天下无双。”
  今天他当然喝得特别多。
  他不能不接受狄青麟的好意,接受了后又不知道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所以他喝酒,喝点酒之后总是高兴的。
  他的师兄、弟子、死党,让他这么喝,因为喝酒的这地方是在花四爷的私室里,客人人
并不多,而且他们已经把每个人的来历都调查过了。
  万君武常常告诉他的朋友:“在江湖中成名太快,并不是件好事,成名太快的人,晚上
都难免有睡不着的时候。”
  象他这种人无论做什么都不能不特别小心,所以他才能活到现在。就算有人想要他的
命,也永远没有机会。
  先退席的是狄青麟。
  他一向不喜欢喝酒,他已很疲倦,主人为他准备的客房中,还有美人在等他——对大多
数男人来说,只要有最后一个理由就巳足够。
  大家都带着羡慕的眼光目送他出去,不但羡慕,而且佩服,“这位小侯爷做事真漂亮,
难怪女人们都爱死了。”
  花四爷也是海量。
  他高大、肥壮、诚恳、热心,胖嘟嘟的一张脸上,连—点机诈的样子都没有,虽然每年
都要上别人几次当,可是他一点都不在乎。
  万君武问他:“这次你买了几匹马?”
  “连一匹都没有买。”
  花四爷嘻嘻地解释:“因为金大老板和裘总管都是我的朋友,我不能害朋友,要他们让
我上当,所以我只有上别人的当,不上朋友的当。”
  万君武大笑。
  “说得好,好极了,我敬你三杯。”
  三杯之后,花四爷又回敬三杯,万君武就要去“方便”一下了。
  他的酒量好,因为他喝酒有个秘诀…他能吐。喝多了就去吐,吐完了马上就能回来再
喝。
  这是他的秘密。
  虽然他的师兄、弟子、死党,都知道这个秘密,他却以为他们不知道,他们也只有装作
不知道,所以他要去“方便”,他们只有让他一个人去。
  很深的坑上面,用紫檀木做成个架子,架上铺着锦垫,坑底铺满鹅毛。
  花四爷是个很懂得享受的人,一切都力求完美,连“方便”的地方也不例外。
  万君武走进来,带醉的锐眼中露出赞赏之色,决定回去后也照样做一间。
  于是他开始吐了。
  这并不难——把食指伸进嘴里,在舌根上用力一压,就会吐了出来了。
  这次他没有吐出来。
  他刚把食指伸进嘴里,就有只手从后面伸过来,托住了他的下颚,用他自己的两排牙
齿,咬住了他自己的指头。
  他痛极,可是叫不出,他用力以肘拳撞后面这个人的肋骨,可是这个人已经先点了他肘
上的“曲池穴”。
  他苦练武功廿八年,可是现在的全身功夫力气,连一点都使不出来。
  他身经百战,杀人无数,要杀他的人也不少,只有这个人才能抓住最好的时机,把握住
最好的机会。
  他只想知道这个人是谁。
  这个人也愿意让他知道,在他耳畔轻轻地说:“我告诉过你,我是来害你的,我已调查
你很久,对你的每件事我都很清楚,也许你比自己还清楚,我也知道你一定要来吐。”这个
人声音冷冷淡淡:“所以你死得并不冤。”
  万君武知道这个人是谁了,只可惜他已永远没有机会说出来。
  最后他只看见一道淡淡的刀光,淡得就象是黎明时出现的那一抹曙色。
  然后他觉得心口一阵剧痛,一柄刀已刺入他的左胸肋骨间,刺入他的心脏。
  一柄其薄如纸的刀。
  没有人形容这把刀出于的速度。
  拔出时也同样快。
  一柄太薄太快的刀刺入再拔出后,伤口是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来的。
  所以没有人会替万君武复仇。
  因为他的死,只不过因为他的酒喝得太多,在大多数人的观念中,都认为如果一个人酒
喝得太多,往往就会忽然暴毙。
  大家当然更不会想到刚送了一匹名马给他的狄小侯,和这件事有任何关系。
  所以名马还是随灵枢而去,狄小侯还是陪伴着他的美人走了。
  等到他下次出现时,大家还是会用一种既羡慕又佩服的眼光去看他,还是没有人会相信
他曾经杀过人,在无声无息无形无影间杀人于一刹那中。
  这就是狄青麟杀人的标准方法。
(五)
  车箱宽大舒服,马匹训练有素,车夫善于驾驭,坐在狄小侯的这辆用一斛明珠向某一位
王妃换来的马车上,就像是坐在水平如镜的西湖画舫上那么平稳,甚至感觉不出来马在行
走。
  思思穿一件鲜红柔软的丝袍,像猫—样蜷曲在车厢的一角,用一双指甲上染了鲜红凤仙
花汁的纤纤玉手,剥了颗在温室中培养成的葡萄,喂到他男人的嘴里。
  她是个温柔的女人,聪明美丽,懂得享受人生,也懂得男人享受她。
  她不愿失去现在在她身边的这个男人,可是她知道现在已经快失去他了。
  狄小侯从来不会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留恋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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