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小弟发的贴子,也有兄弟在支持,但内容可能都是比较简单,所以有的兄弟觉得不刺激和过瘾,但那些都是小弟或是别的朋友的真实体验。主要就在于真实,可能写的时候由于首发论坛不允许描写太多的细节,所以才有这样的感觉。看我的贴子,关键在于:真实,全部都是真实的体验,可能不是小弟的真实体验,但绝对都是来源于真实的生活。具体转自什么地方恕小弟不能透露。以后的贴子均属于这个系列。 本狼今年28了。平时就喜欢泡良家。才些日子遇到一个做保险的代理员,讲一讲把她拿下的过程。 因为我买了一台奥迪想上牌子。在车辆管理所询问的时候说到了保险的事,这时就觉得身边有个女人好像在听,我就看了她一眼长得很妖艳。妆化得很浓。 不过还挺漂亮的身材很高能有1 米70吧。也很丰满。 我资询完后就出去了,她就跟在我的身后,我就问她有什么事吗,她说,她是一个保险公司的代理员听说我没有保险,想帮我上保险...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内容简介】 我的目标,是猎艳天下美女,见一个收一个,萝莉,御姐,淑女,熟女,警花,医生,护士,一个也不留!收天下之美女,谱天下之群芳记,是为校园群芳记。第一部主要是以校园生活为主,接着是都市什么,只要敢想,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正文01-002章 初之章,破处了 本人刘天,农村长大,现年16岁,样貌平等,身高175左右,有时候很爱说话,有时候屁也不放一个,性格偏向害羞,但胆子却不小,特别是对于那男女之事,从小就一直幻想着。 七岁的时候,阳具接触过几个同村女孩的阴部,只是年幼无知,只是接触而已,并没有更深入的交流了,不过,当时也是激动无比。 记得小时候,看到村里的公猪搞母猪、狗交配的时候,那里总会不由自主的硬起来, 也许,那时的那些事情,是暗示着我以后的路子。 小时候,说白了,我就是个色狼,没错,我就要做...
火腿爱培根1.“呜啦嗨吆...啦啦啦.”遥远的某个非洲小国“诺卡斯”,在地图上看不见,人口只有二百,国土只有绿岛大.这地方鸟不语花不香,沙漠的风咻咻的吹.居民乐天知命,快乐逍遥,他们是神秘的一族.虽居非洲,可是却拥有欧亚人的脸孔和身材,全族的发色皆是犹如阳光的豔红.此刻他们正在祝贺他们的族长喜贺男丁.石|穴筑起的屋子,将酷热隔绝.床上的女人怀中抱著初生的婴孩,面容苍白的女人伸出手握著丈夫的手.[丫培,对不起,我的命数到了,认清事实.]女人温柔的笑著.[不会的,你是我诺卡斯的灵咒巫女,你一定能熬过去的.]男人泪流满面,他和妻子柔心相识结发二十年,他的妻子是族里的灵咒巫女,而他继承族长之位,同样的也继续了家族的神秘法力,他能操控天气,让族人的农作物平安收成,也能治疗族人的大小病症,却无力救回因生产而命在旦夕的妻子.[不,我的命便是如此,培,到是你,前些时候我在灵测时,...
离开故乡到台北念书已经八年了,从高中开始和家人一起搬到台北,几乎就没怎么再回到这里了。虽然亲戚们都还在,但是时代毕竟不同了,刚开始清明节扫墓时我还会跟着爸妈回来,慢慢的,我就觉得那是一个无聊又旷日废时的事情,还好大部份的时间我的身份是个「考生」,所以很容易的就可以找到借口不搭上那一班一班有着慎终追远伟大意义的扫墓列车,对这里,除了扫墓这一点点微乎其微的连结以外,可以说再也没有其它的意义了。对一个乡下小孩来说,第一次见到台北繁华夜晚的感受是极其不可思议的,在乡下的时候,也许八点,最晚九点,路旁的商家就一家一家的打烊休息了,路上几乎也见不到来来往往的车辆和行人,但在台北的夜晚,房子、车子、还有人,都是多得让人觉得吓人的数量。一开始,对于这样繁华而复杂的夜晚,我觉得不敢亲近,但渐渐的,我就发现,这样的夜生活方式对我这种人来说是有很大的方便性的,我可以自由自在的穿梭在各...
返尘(完整版)-by kekecook返尘(完整版)戚少商,很闲从来没有这么闲追命笑他,你命太贱,不会坐享清福无情闲的时候会看书冷血闲的时候会练剑追命闲的时候会喝酒戚少商闲的时候却只会发疯……"风雅二盗昨日死于三王爷的玄机阁内,一份重要的盟书被盗。"诸葛神侯简单说明"王爷要求六扇门派出一个人帮他追回盟书。"无情合上扇子,似笑非笑"可是,一条龙总比一个人有用得多,六扇门一向大方得很。"追命的发言全无底气,十年的俸禄,欠成山的酒钱,六扇门怎一个大方了得戚少商没有说什么,既然他已经闲得要发疯,那么他要做的不过是上路只是他去的不是三王府,而是万叶山庄万里悲秋常作客碧海青天夜夜心万悲秋和叶夜心今日江湖上,怕是找不到比他们更无赖的夫妻了不仅无赖,简直无耻戚少商愤愤的想,他曾经跟这两个老怪物买过一支钗东海有奇葩,海上升明月珠月宝钗他本打算拿这支钗去换息红泪两只会下奶的羊...
11、不清不楚的穿越 ... 蓝泽清是一个宅女,这是所有认识她的人一致都肯定的结论,但她却是一个非典型的宅女,为何?只因为此宅女心中最爱的是书,无论是枯燥的学术研究理论还是地摊上的那种天马行空的杂书,甚至西方圣经东方周易之类的,蓝泽清一律来者不拒,当然,这个来者不拒是说的委婉的,她的那些老妈死党的就直接说这是饥不择食了,她是一个标准的书虫,以她为数不多的死党的话,若你蓝泽清穿到HP的话,不用分院帽的鉴定就知道你一定是进拉文克劳的料,由此可知,蓝泽清对书的痴迷有多么严重了吧! 就因为这股对书的痴迷,让蓝泽清成为不了一个典型的宅女,经常宅居的她却会为了一本新书,不辞辛苦顶着夏日骄阳而出门,毕竟她家的藏书量有限,她甚至不止一次的哀叹:为何我家不是开书店的呢?她的毕生心愿就是成为国家图书馆的管理员,在大学毕业后,也立马兴冲冲的跑去市图书馆申请管理员工作的,只是,被半途拦...
1.姓名? 王:王其实,你问这个干吗? 燕:你不认识我?很遗憾。(烟:sleep.gif~~~~~~~~) 2.年龄? 王:你当初怎么写的?我忘了。(烟:你比燕飞小半岁啊~~) 燕:比他大一点。(烟:sleep.gif~~~~~~~~) 3.性别是? 王:您瞧着办,爱怎么写怎么写吧。 燕:跟他一样。 4.请问您的性格是怎样的? 王:热情,勇敢,正直,无私……(烟:停停停停停!!!)干吗?我还没说完呢。 燕:管杀不管埋。(烟:这个……叫性格吗?) 5.对方的性格? 王:胆大、心细、沉着冷静、遇事不慌……(烟:你说的是《沙家浜》里的阿庆嫂……) 燕:没心没肺。 王:…… 燕:看我干什么?我说的是实话。 6.两个人是什么时候相遇的?在哪里? 王:很小,那时候我应该还在我娘肚子里。...
“嗯……”感觉到身后的硬挺又一次深入到我的后庭,再也受不了了,我的嗓子可能是因为呻吟的太厉害,而干涩的发苦,眼前一直觉得有点天旋地转,无法把握平衡,我从来都没有这么希望过晕倒,可是我所希望的黑暗却始终都没有造访,激烈的冲击,强烈的感觉,一直将我在虚幻与现实中扯来扯去。“啊,……嗯!”他的最后一挺,终于释放了他的热液。我只觉一阵热浪充斥了我的身体。虽然我没有陷入黑暗,但也有很长一段时间,脑子里一片空白,等到我回过神来时,才发现他虽然已经释放了,但他的坚挺仍然留在我的体内。怎么可以这样,我忍不住又开始挣扎起来,手上的铁链已经将手腕磨出了血,但我根本感觉不到疼痛,只是觉得做为一个男人怎么会碰到这样的事情,这份屈辱感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别动,……”他用力在我后臀击了一掌,后庭不由自主的收缩,立时感觉他的男根又开始生龙活虎起来,天啊,这还要不要我活啊。“不要……不……”我...
第一章 有人对赵紫说,你命格富贵,他日必登堂拜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赵紫冷笑,我命由己不由天。 那年,赵紫十六岁。 那年,赵紫知道何谓天家尊贵,百无禁忌。 鲜衣怒马,风驰电掣,所过之处,一片狼藉。 那是谁? 赵紫紧紧盯住那傲然俾倪的少年,一袭红衣,像火,耀得人睁不开眼。 郑亲王啊! 郑亲王是谁? 你连郑亲王都不知道?旁人啧啧叹息,似乎那郑亲王是天底下第一厉害的人物,人人都该知道他的。 果然了不得!当今圣上幼子,年纪轻轻便封了王,眷宠之深,无人可及。 赵紫愕然,如此横行无忌,天子脚下,难道就没有王法? 王法,什么是王法,皇帝说的话便是王法。 原来如此。 赵紫不再说话,纵身飞上,一脚踢上白马颈脖。白马一声悲嘶,连退几步。 郑亲王险些跌下马,双手紧紧勒住缰绳。他没有说话,旁人也没有说话,偌大集市,鸦雀无声。过了一阵,那郑亲王似乎回过了...
“本庭宣判:被告贩毒罪名成立,判入狱五年。退庭。”随着法官的判决,我正式的从一个奉公守法的好市民变成一个人人喊打的罪犯。在通往监狱的囚车上我反复的思考,事情是怎么会变成这样的呢?首先是两个毒枭在一艘游轮上交易,而不巧的是那艘游论正是我的,并且我还很不巧的正在船上,接着我被警察逮捕,然后又被法庭宣判有罪,现在我又来到了这个臭名昭著的野蛮监狱。真不知道我还能不能完整且活着走出这监狱。今天的天气还不是普通的恶劣,天空阴沉沉的布满黑云,衬着监狱的高墙电网更显阴森。我作为一个新丁被带进了A座的检验室。在这里我和其他人做了一些常规的检验。“喂,我叫迪,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被抓起来?”我转头,是我旁边的男子,“等一下再说,典狱长来了。”典狱长是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明显的啤酒肚,头发有些稀疏,长相嘛还可以。他笑着开始了他的演说,一些关于监狱的规矩啦,由来啦,听得我都快睡着了,掩...
路晴天上龙王山赴约,遭落雨堂和四方楼等派伏击,重伤的他为救十六,心智被扰,走火入魔!发了狂杀红眼的路晴天,独独留下十六的命,不料这却是噩梦的开端……无法除去心魔的路晴天,将路家堡扰得人仰马翻,唯有十六能安抚下他──这份小小的幸福,十六甚感满足。此时拜火教送来请柬,路依衣邀路晴天一聚。路晴天失落记忆里的那人、十六念念不忘的依衣,新欢旧爱的最终抉择是……第十一章路晴天表面悠然,内心却并非那么平静。这次龙王山之行,只有他自己知道到底有多危险!他付出的代价很有可能是十六的一条命。他不会死,他知道。他对自己的实力很清楚,就算在不能发挥出十成功力的状况下,他要想离开这座山也并非完全没有可能。大不了最后……可十六呢?他要想保自己就肯定保不了十六。他不晓得自己付出也许会失去一名影卫的代价,来赴这个约是否值得。而这个影卫的名字叫十六,一个对他付出忠心,甚至对他付出特别感情,心甘情...
序言青春文身 看完星之海的新书,我情不自禁地想起杜拉斯说过的一句话,“最初的恋爱破碎了,人们便带着这最初的故事走进之后的故事。你爱过某人,你便带上了某种印记,你之后的爱情只是那个故事的重演,你和那个故事已经分不开了……”最初的爱情,成了一生的文身。 读着《玫瑰和日记属于你和过去》,读着《南欢北爱》,再读到《每天都是纪念日》,从唯美的大学时光到隐忍的漂泊生活,从最初对爱情的渴望和追寻到最后面对爱时的疲惫和 无奈,青春的飞扬、成长的忧伤和爱情的终结带着叹息渐行渐远,最终消逝在时光的背影里面。一桩桩往事,一幕幕场景,一个个心跳的感动……星之海小心地营造着浪漫深情的真纯氛围,行云流水的文字间,流动着淡淡的年少哀愁和成长的迷茫。我掩卷怅然,其实我们,也是这样走过的,那些记忆似曾相识。明明是一本墨迹未干的新书,却仿佛在熙攘的长安上遇到擦身而过的旧人,刹时间,石破天惊,云垂...
普通的警察,普通的爱情,普通的故事。虽然心里只有个大纲,可是本人坑品不错,至今的文都已平坑。如果不是遇到不可突破的瓶颈,应该不会坑。第一次写原创文,而我又是个很怕站错CP的读者,看文时经常把刚出场的路人当成主角,所以望大家不要怪我以私心度人,先把两个主角列在文前,大家可以有的放矢。还有就是我是互攻派,所以文里不会有明显的攻受,其实主要是我不会写H,请大家体谅。最后,这个人物简介是我脑中的一个背景和发展方向,非常粗糙无逻辑,请大家包涵。(我是话唠,抱歉)苏靳一个得过且过的小警察,小时候成绩不好爱打架,后考取警校。为救林斌及为唐胜杰解围,触犯五项禁令,辞职后开酒吧。唐胜杰—师范大学毕业,优秀大学生,区组织部培养对象,考公务员进入公安队伍。有女朋友李雯,其父李建军系市局政治部主任。大学时有同性恋人林文,外地支教时不幸身亡,其弟林斌由唐胜杰带回上海。1国庆五十周年,江上要放...
第一章 四月初八,无双堡。 这几天,云浩然心里一直很烦,从风星野上书向燕王拒婚,一切就开始乱了套。 本来,燕王执意与银雪城联姻,针对的就是云岫出,这事儿吹了,他应该很高兴。 可是,风星野偏偏好死不死地,在奏章结尾提了一句,他要娶燕王的儿子云岫出! 这下不只在朝堂上炸开了锅,就是在江湖上也闹得沸沸扬扬,本与此事无关的无双堡,也终于被牵扯了进来。 自从五年前风星野统一了北方武林,银雪城的势力在江湖上,就已经无人可以企及。 幸而当时,云岫出联络南方武林各派,组成了南武林联盟,才勉强为大家保住这半壁河山,扼止银雪城势力南进,无双堡也因此成为南方武林盟主。 可是,这才过上几天的安稳日子啊! 风星野要娶云岫出?先不说这事儿合不合理、能不能成,至少就可以透露出,两人的关系非比寻常。 如果传言是真,那么接踵而至的,必然就是两个「武林大鳄」无双堡与银雪城的联盟...
诅咒(出书版) BY: 末回/apple000777[咏夏] 文案: 身为律师,自然免不了承受恶毒的怨恨 然而沈拓却从未经历过过如此诡异凶险的咒毒杀人! 断肢的尸体、连续的杀人事件 每每出现在他面前的白衣少年究竟是谁? 他的出现,总是预示他的不幸 「你的生命,剩不到一个月!」 面对这样的告知,沈拓只是搂着他挚爱的情人不屑一顾 因为只要程涉在自己怀中,在他的背后支持他 给予他,一个能够安心沉睡的港湾 那么,他就不会输给恶魔的诅咒! 「恶魔手中的逆时钟计算人的死亡……」 而你的身边,有个人,一直在欺骗你…… 楔子 「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吗?」 与情人激|情缠绵过后,沈拓搂着他静静享受激|情过后的余韵时,他突然的话语让沈拓动作顿了顿。 沈拓抿嘴一笑,把他的身子搂得更紧,没有回答。...
有人曾跟我说过,四季中唯有秋声可以渗进你的骨髓,它最契合生命的本质,如果说死亡是冬天冰雪的掩埋,那我们活着的日子都算是秋天里的徘徊。我当时听了,不算真切,那是醉了。即便醒着,我也不会觉得悲凉,因为在这个繁花落败,开到荼蘼的季节里,我认识了叶加。那是个刚过初秋的天气,阳光还是很热辣,可风却已有些凌厉。叶加低着头走在同来的一队人后面,我当时并不知道他就是我费劲心机要来的林叶加,一个据说是天生要当警察的,一个唯一在警校自由搏击中打倒自己教练的,一个在对抗模拟赛中一个人干掉一组人的学生。说实在,他的简历上的照片让我有些怀疑,那是个青涩少年,单纯带了点仿若是羞涩的余韵,印象最深刻的是他有一对漆黑挺秀的眉,只那对眉毛还能见几分刹气。虽然有点诧异,可却并没有给我带来丝毫犹豫,那时的边境缉毒大队并没有象后来那样人才济济,而是缺人缺得厉害。而我也正豪情万丈,立志要干出点名堂来给我...
很小的时候我就听妈妈讲一个故事。 那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很贫苦的女孩儿遇到一位王子,那位王子爱上了女孩儿,于是女孩儿嫁给了王子。从此后两人很幸福地生活在美丽的宫殿里。 “好好啊……” 我瞪着眼睛,满脸羡慕看着妈妈。 妈妈笑着揉乱我的头发。 “我们的小澄澄以后也可以遇上自己喜欢的人,和她结婚,然后很幸福生活在一起。” 结婚? 我想了想,很认真问妈妈,“那么,那个人会帮我洗衣服做饭也给我零用钱吗?” 妈妈楞了楞,然后哈哈大笑。 “澄澄你找的是爱人不是女佣也不是提款机啊……” 我撅起嘴来。 “可是,可是如果那个女孩儿嫁给了王子,她肯定就不用再做以前做的那些事,比如说帮人打扫房间,帮人洗衣服,也不用再吃那些又干又硬的面包……王子那么有钱,她嫁给他,不就是说她也变得有钱了吗?” 妈妈再楞一楞。 “我们的澄澄怎么忽然那么懂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