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荣小轩简介本文女主命运在其他女配的推动下改写本文背景以古代为主,现代为辅本文女主后期张扬跋扈,睚眦必报。(慎入)这是一个第一世死的很惨,第二世死的更惨,第三世下定决心去种田的女配和一个被女主女配前扑后继将军的故事。(这句话怎么这么长)穿越了,嫁人了,夫君是个面瘫怎么办?没关系,扛着锄头,卷上嫁妆种田去。碰到金手指女主了怎么办?凉拌。碰到重生女配了怎么办?凉拌。碰到穿越同志了怎么办?凉拌。碰到世界末日了怎么办?凉拌。What?夫君!救命啊!白幽:“现在想要种个田居然这么难!”冷阎(一脸正直):“嗯,是挺难的。”白幽:“怎么一个两个的都想抢我相公?”冷阎(一脸正直):真好,没人跟我抢媳妇。作者君顺利签约,希望小天使能戳一戳作者君的专栏~~~食用须知:1文不长,二十万左右。非正统种田,非正统宅斗,非正统修真,非正统末世,正统宠,甜,苏。...
作者:习颜☆、001 失踪四十九天“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轻柔的女声有些急迫,响在寂静的房间中显得格外清晰,尾音甫一收起,桌边一个玻璃杯就垂直下落——“啪!”沈清苏连忙收回惹事的胳膊肘,目色闪烁不定地看着溅了一地的玻璃渣,心中的不安越发强烈。不知想到什么,等到她再看向手中画满红圈的日历时,目光变得有些涣散。“四十九天了!”有些苍白的唇轻启,此时她的声音包含的情绪复杂难辨,幽怨?不满?撒娇?最后全都化成了一股怒气!只见她随手抓过刚才写完的一张卷子,暴力地搓揉成一团,狠狠一掷,砸在了门口!一双黑色锃亮的皮鞋出现在纸团前面。保养良好的大手捡起了纸团,轻轻打开,“苏苏,怎么了?”沈清苏的声音有些无力,支着右手撑住疲乏下垂的脑袋,黑暗中的双眼紧闭,长睫却不安分地颤抖,“……李叔,那对没良心的已经离开四十九天了!”“你又在担心他们?”李兴泰理好纸团,轻轻地放在她的书桌上...
作者:漫觞简介平凡药女被强抓为‘魔宗传人’,踏上漫漫的修仙之路?某女不淡定了:你丫门派凋零成渣渣,还想拉我做箭靶?——呵呵哒,再见。第二天,‘魔仙传人’不见的消息传遍了整个天魔域。“小师妹,我养你十年。你以为你能轻易的逃走?”某个变态魔头顶着一张倾倒众生、勾人心魂的谪仙脸,矜贵优雅的将她壁咚。然后,一身圣洁白衣缓缓滑落、再滑落。从结实胸膛落到令人血脉喷张的腰线………简而言之、言而简之:这就是一平凡药女被某只变态妖孽相中,被圈养,被师妹,被欺压中奋起反抗。在扑和反扑中成就一段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逆天仙途。*得神镜,入魔宗,平南域,成药尊,扬微末魔修正统于天下!且看,她一介出身低微的平凡药女,如何步步为营,在弱肉强食、尔虞我诈的修仙界中百炼成仙!☆、001 死岛漆黑的房间里,充斥着浓郁的血腥味。一个满脸血污的白衣男子,胸口被穿了个血洞,眼睛滚圆、死不瞑目的瞪着云楚冷清绝美...
「师父,为什么我叫李聚笑呢?」 「你姓李,是因为我在李子树下捡到你的。」 「哇!还好师父你不是在茅厕里捡到我的,不然笑儿不就姓茅了?如果在麦田里捡到我,那我可得叫卖笑卖笑,好险好险……师父,你的青筋有点浮现了耶。」 他暗深吸口气,道: 「你叫聚笑,是因为……」 「因为笑儿成天笑口常开?」她很哀怨地指着天生的笑窝。这笑窝,害她不浅,每回认错时都像在耍赖的笑,害她被师父再罚第二轮。 「不,一个人的名字多少会带有长辈的期许,我为你取名聚笑,并非逼你人如其名,而是希望你有幸福的未来。」什么是她未来的幸福,他无法预测,只知当一个人时常展颜欢笑时,必是得到她想要的生活与幸福了。 「真是……用心良苦啊。师父,我宁愿你不要这么用心良苦,让我也很苦,我罚抄名字时,那个聚……真的不好写哪。」 「……」 「师父,可不可以少抄两张?」 「……」 「那笑儿改名叫...
公元1607年(明万历三十五年)深秋。正值上午时分,女真满州国都城赫图阿拉城北的羊鼻子山,沐浴着明丽的秋阳。遍山枫树,霜林醉染,叶叶涂丹,红艳艳色彩斑斓。山坡上杂草间,芳龄二八的汉族少女范文娟在倘佯穿行。她双手拨弄着密密匝匝的野生植物,不时弯腰俯首,分明是在寻找什么。从她气喘吁吁、香汗淋漓的情态可以看出,她已在山坡间劳作多时了。此刻她直起腰,用粉拳捶打几下发酸的脊背,玉掌抿一下额头汗湿的云鬓,回头眺望一眼山脚下苏克素护河旁绿树掩映中的秫篱茅舍。那贫寒的农宅小院,是她温馨的家。她仿佛看到了花甲之年的慈父在病榻上痛苦的样子,也就越发坚定了要找到一棵老山参为父医病的决心,便又俯下身去搜寻起来。太阳升得更高了,俗话说秋老虎,晒得文娟皮肤灼痛。山野寂寂,只有她拨动野草的响声。就在她聚精会神寻找人参时,文娟恍惚听见身后传来悉悉索索的声响。这轻微的响动使她猛然一惊,早起临出门...
《新人来自火星》作者:[美]H·G·威尔斯侯维瑞威尔斯从青年时代起就对社会问题表现出热情和关注。1903年他加入鼓吹社会改良主义的费边社,主张通过教育和技术来改造资本主义,认为“通过有计划的社会教育方式,可以逐步改革现在的资本主义制度”。后来,威尔斯国不满于费边社的渐进式改良方式而退社,转而宣扬世界主义,幻想通过建立一个世界性的政府而达到人类大同的境界。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他热情支持进步力量,强烈谴责法西斯侵略。威尔斯曾两度访问苏联,受到列宁与斯大林的接见;访问美国时也曾与罗斯福总统晤谈。威尔斯虽然致力于社会进步事业,但思想基础是资产阶级改良主义;他虽然同倩十月革命,却并不赞成无产阶级革命暴力,怀疑“社会革命一般说来是否需要”。列宁说他本质上属于资产阶级,他也乐于如此,并无异议。有人称威尔斯是达尔文和柏拉图的结合体,柏拉图的理想国思想形成其科幻作品的社会伦理意义,而达尔...
当代究竟有没有“神偷王”?如果有,他又是何许人也?这些疑问,是因为传媒的关注而在百姓心中产生的;而后,人们又通过传媒解释了这些疑问。我和“神偷王”的第一次谋面,正是缘于中央电视台一档著名电视节目《小崔说事》。时间是2004年的11月6日,深夜。当崔永元出现在演播大厅内,面对济济一堂的观众首次介绍当晚的嘉宾时,我才从座席中见到了名噪一时的“江南神偷王”。崔永远的开场白很精彩,他要求从观众席上站起的王同山,只用一分钟时间去介绍自己。出人意料的是,这位当年在苏州、上海一带神出鬼没的梁上君子,竟然出语简洁、精练,仅仅用了50秒,就把他惨淡曲折的人生经历做了形象的概括。大名鼎鼎的“神偷王”面对观众这样自报家门:“我姓王,叫王同山。江苏苏州人。从13岁开始行窃,流窜于全国各地,先后七次入狱,在监狱里度过将近30年,现在回到苏州,在苏州阳光物业集团作保安工作。谢谢大家。”...
公元前10世纪亚当与夏娃的故事被写入《圣经》他们被希伯莱人、基督徒和伊斯兰教徒视为人类的始祖。 葡萄园之泉——爱情的雅歌 《雅歌》是《圣经》中歌颂爱情的一首优美的诗篇,它几乎是人类探讨爱情的最早的成果了。那晶莹透亮的葡萄象征着人类最高的、最美好的感情,而那汩汩流动不息的泉水就是维系这种感情的理性的光芒。这是先人对此所做的很形象的比喻,即使大哲也不能作出更为生动的说明了。 我们在此大放厥词,就是要探求人的情感。在恋爱期间如果带着情欲和对异性的渴求,我们就有一种不得不去耗费精力和情感的感觉,而这实际上不就是对自己的情感的代价吗?但正因为付出了代价,它才越发的珍贵。这种我们孜孜不倦地追寻的爱情往往会走向对被爱者的侵害,尽管这种爱情被准确地称为“粗野”,但它也同样会走向另一种极端,带有十分强烈的、超自我的、甚至有些残忍的理智,而这足以使对方暂时产生烦恼。圣歌...
回忆篇第一章 那年洪水(上)好吧,让我跟这回忆往昔——…………十多年前我还是个小男孩,充满雄心壮志,把自己看得挺高,就像老妈给我从小戴在脖子里的这块玉一样,不论风吹雨打汗流浃背,它一点不肮脏,还越来越光洁莹润。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不是玉石,只是一个煤球,给岁月洗上一洗,把自个儿连带身边的一切都染黑了……十七岁那年暑假,我像往年一样去表舅家度假,那是一个农村,村口有条大河,风景很美,我本来不调皮,可一到那里就转了性子,成天和一帮村里的小孩在外疯玩,每天傍晚总要听见舅妈满村子喊我才回去吃饭。那年五月发生一件大事,村里出了个杀人犯。这人我还认识,是我下军棋的老对手,名叫徐德林,娶了个附近镇子的漂亮媳妇,叫刘月琴,小两口在村里开杂货店,本来生活挺滋润,不料德林却因为讨要赌债不成,和他哥哥德兴杀了对方一家三口。这事闹得挺惨,德兴在拘留所里撞墙自杀,德林判决后就被枪毙了。...
娴静、端庄、貌美的师医院护士李静爱上了师部警通连的警卫排长梁亮,似乎这一切顺理成章。梁亮是住进师医院之后,才和李静发生爱情的。在这之前,梁亮并不认识李静,但李静却认识梁亮。梁亮差不多是师机关的名人,不仅因为梁亮长了一副挺拔的身板,更重要的是,梁亮当战士的时候,就有一副极好的身材,他是全师学雷锋标兵,还是学习毛主席著作的积极分子。每年师里都会组织两次演讲比赛,梁亮就是那会儿脱颖而出的。很多人都认识他,不论是干部还是战士。梁亮成为师里的名人是有基础的。他刚当新兵不久,中央的8341部队来师里选人,梁亮差点就被选中。8341部队是很著名的,那是中央的警卫部队,专门给国家和军委的领导站岗放哨。不仅要求士兵政治合格,而且还要相貌英俊,个头儿也得一米七六以上。那时候谁要是能进入8341部队,是一种至高的荣耀。那年8341部队来师里选人,选来选去,最初选了十几个人,那十几个新兵站在一起,...
--魏紫传说(1女N男) 作者:艳骨沉香1、血玉红荷魏紫是种极美的牡丹花,但在这里是个人名,不是牡丹的名字,只是魏紫其人却生的比牡丹花还要美丽娇艳,走在路上,常常被些自以为是的男人搭讪,魏紫倒也不恼,只是端出比牡丹更高贵雍容的架势,好言好语的将他们劝走,有人喜欢自己是好事,不必着恼。魏紫父母双亡,在这世上孤独一人,好在丽质天生,又乐观善良,美丽的孤女总是惹人怜爱的,于是魏紫在些许好心人或别有用心的好心人的帮助下念完大学后又念硕士,最后还找了份很不错的工作,在一家国际顶级的护肤品公司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过着一个金领该过的生活,日子倒也平顺。魏紫虽然占个牡丹花的名字,但最喜欢的却还是西湖边的荷花。每年六月,她最喜欢的就是在西湖边漫步,看看“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美丽景致。这天晚上她在吴山夜市闲逛,角落处有个样子邋遢的老太太席地而坐,面前只铺了块红布,上面零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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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thics [Part 4](Ethica Ordine Geometrico Demonstrata)by Benedict de SpinozaTranslated by R. H. M. ElwesPART IV: Of Human Bondage, or the Strength of the EmotionsPREFACEHuman infirmity in moderating and checking the emotions I name bondage:for, when a man is a prey to his emotions, he is not his own master, butlies at the mercy of fortune: so much so, that he is often compelled,while seeing that which is better for him, to follow that which is worse.Why this is so, and what is good or evil in the emotions, I propose toshow in this part of my treatise. But, before I begin, it would be wellto make a few prefatory observations on perfection and imperfection,...
一部二十四史不过争夺政权的历史。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王寇悬于成败,成败决于力之大小。王莽以外戚而篡帝位元帝三男,王皇后生成帝,成帝无后。傅昭仪生定陶王康,康生哀帝。冯昭仪生中山王兴,兴生平帝。王莽乃王皇后之弟子。参阅《汉书》卷八十《宣元六王传》,卷九十九《王莽传》上。,这比之杨坚以外公而夺取外甥之天下杨坚女丽华嫁周宣帝为后,无出。宣帝崩,子静帝立,静帝乃朱皇后所生。见《周书》卷九《皇后传》。,就亲属之远近说,杨坚未必比王莽为疏。然而王莽受尽了后人唾骂,杨坚则被视为真命天子。这种不平等的价值判断何以发生。王莽不及身而亡,杨坚统一中国,结束了五胡乱华以后三百余年的纷乱之局。一则力不足以保其身,一则力足以统一华夏,故他们所受后人的批评不同。曹操奋身于董卓肆凶之际,芟刈群雄,几平海内,他说:“设使国家无有孤,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魏志》卷一《武帝纪》建安十五年...
拉开“揭榜”的序幕2004年,美国著名财经杂志《福布斯》中文榜在北京首次推出了“中国名人榜”,一石激起了千层浪,喊冤、质疑、发飙、怒斥,什么反应都有,而公众对这个排行榜也提出了种种疑问。其实对于我们普通大众来说,这种榜单不过是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由美国宾西法尼亚州立大学沃顿商学院与美国公共电视台晚间商业报告栏目共同举办的25年来最有影响力的25位企业领导人评选活动,从全球700多位人选中遴选出25人,其影响力和权威性,远远超过《福布斯》的名人榜。因为这是由全球200多位沃顿观察员,根据以下5项标准进行评选的。1. 是否有崭新又可获利的创想;2. 是否通过商业上的成就来推动政治、民间或社会变革;3. 是否创造了新商机或充分利用现有商机;4. 是否对企业或产业带来重大变革;5. 是否能激励甚至改变他人。25位入榜的最具影响力的领导人,每个人都在各自的领域中谱出一方传奇,他...
明天,是她的婚礼。 白纱礼服悬挂在墙,散开成一片似雪天地,纯净圣洁。 礼服上,温润的七彩珍珠缀饰,像泪般的珍珠蕴着光芒,教人看得刺目。 据说,那全是产自墨西哥湖畔的上等珠贝,稀有昂贵。 这件独一无二的珍珠礼服,怕是全世界女人所梦寐以求的。 她的丈夫,好大的手笔呀! 看见这套礼服,所有不明白内幕的人都问,他很爱很爱她吗? 爱?她不知道…… 她的丈夫爱她吗?她眼儿茫然,没见过他,她什么也不知道。 明天是她的婚礼,她将要嫁给一个素未谋面的男人……不,至少她还曾在杂志上看过他。 那是张阳刚味十足的男人脸孔,如墨般的浓眉、似雕刻的轮廓,五官挺立而深邃,棱角分明的唇紧抿,虽是如此,仍好看得过分。 杂志上的他,透着凛冽气息,带点慑震人心的威仪,他应该是个严谨的人吧?但那双眼太漠然,望着镜头的他,却好似将视线落在远处。 对他,她忍不住好奇了起来。...
我一向的自我感觉,还是一个文学青年,某日无意看报,忽然发现自己已被称为“上一代作家”,心中大为不悦。原以为我这一代尚未开始,在他人眼里,如何就已成为“历史”了呢?后来慢慢体会,才觉此言并无不公。从世纪之交开始,社会发展的速度突然加快,受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日新月异,变化无常。四十岁以上仍做长篇写作的,已是强弩之末;五十岁以上仍拒不退席的,更是自寻无趣,皆因思想僵化,大脑迟缓,对信息的占有和意识的更新,已无法快速完成,生理上的新陈代谢和外部世界的变迁速度,已不相适应。过去一个作家的人生经验,可以端坐十年潮头,而在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能领三五天风骚,已经非常不易。近来年长篇创作低龄化的现象,以及辉煌一时的作家转眼沉寂的现实,想必并不偶然。所以,我也开始料理后事,回顾往昔,整理旧作。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将我的那些粗糙文字,通俗故事,以精致的装帧,经典的外观,集合成套...
Part Ⅰ 对号入座 校园里乱糟糟 下午第四节课是自习课。 整个二中校园里都乱糟糟的。只有高二(3)班和以往一样,教室里静得鸦雀无声。 倒不是他们学习卖力,而是除了班长除晓以外,其他同学全都挂了…… 尤其是坐在除晓旁边的龙小溪,从午饭之后,三节课下来,整个就是把头塞进了抽屉里,从来不曾以正面示人。仿佛为自己长了一张酷似Hebe的脸而感到不好意思。 除晓苦笑了一下,抬头朝周围看了看,全班同学除了自己以外,还有一个家伙的眼睛也是睁着的。而且睁得贼圆贼圆,在不远处直直地瞪着除晓最好的朋友可馨。在这个班里,可馨属于比较吸引眼球的那类女生,暗恋她的GG们好像不少。不过暗恋归暗恋,这么瞪着眼睛看人家睡觉,也真够花痴的。O_O “喂,你没搞错吧,哪有这么看人家睡觉的?”除晓轻声对那家伙说。 可那个呆人像木偶似的,没有丁点反应。 “喂,你听到没有,我在和你说话呢。”除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