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欢迎大家- 《混在丧尸的世界》作者:雨水 起点2013-04-14完结 总推荐49122 总点击1630393 简介 我的人生在一次意外后,变得有些复杂。 面对人人都为之变色、避而远之的丧尸,我却不得不一次次扎堆到其中,甚至有些乐此不疲。 不是我的性格变态,喜欢这些恶心的东西。而是因为……这些丧尸身上,有着我丧尸分身成长的东西,在我眼中,丧尸就是一罐罐难以咽下的营养品,谈不上一丁点喜欢,为了能够让我快速的成长起来,变得更强,我只能是闭着眼睛,捏着鼻子吃下去。 有时候我不得不吐槽……尼玛,这种生活真不是人干的。 但丧尸分身的成长,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从刚开始的小不点,只能是从无数丧尸中抱着几包方便面落荒而逃,到将一只只丧尸撕碎获得无数的食物物资。从只能在一片区域里小心翼翼地活动,到可以自由地穿梭于整...
透过“宇宙意识体 ” 关于意识和世界事务带来的美丽的智慧和非常实际的常识, 从1963年起已经迷住全世界的成千上万个读者。 宇宙意识表示它自己与爱德格凯斯Edgar Cayce,基督,佛,Krisna,穆罕默德,和其他巨大化身为同一力量。,并且当世界开始进入精神的意识和意识的新时代时,再次讲话。 自从1963宇宙意识一直透过仔细训练的通灵者交流。透过一个深沉催眠,附属于宇宙意识通讯的实体,讯息从被得到说明和解释。 “宇宙意识体 ” 告诉你别相信任何东西,而是询问,探讨,怀疑并且自己发现什么是事实。 “宇宙意识体 ” 只是指出并且建议。为什么 “宇宙意识体 ”在这个时期出现“宇宙意识体 ”表明那些试图保持权力和对其它人控制的力量设备, 也不可避免的可用来为民众服务而不是奴役他们。 这由于这原因 “宇宙意识体 ” 在这个时期与实体联系, 并且为帮助实体仔细地看着他们平面上发生的事,能量能被往好...
这是一列奔驰在第三区域的南阿苏铁道上的旅游列车。它由一节车厢组成,行驶于十七公里的区间内。 它一驶出丰肥本线,马上就跨过了横跃白川上的拱形铁桥。由于它的色彩与白川、铁桥和平原浑然一体,因此这列旅游列车便成为这一带最具特色的一道景观。 四月十五日,发自立野的十三点零七分的旅游列车装载着十二三名乘客驶出了车站。 由于这是司机兼售票员的车辆,因此没有售票员跟车。 驶过白川的铁桥,第一站就是长阳车站。 这儿的阿苏火山口里,正是开始萌生新绿的季节。 而且不久这一带就要在水田里插水稻秧了。 在这片片的新绿中,白色的旅游列车行驶其间,构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旅游列车依次在加势、阿苏下田和中松车站停车,然后到达了阿苏白川。这就是那个有一座三角形、安有时钟的塔形标志的车站。与其说是车站,倒不如说是一个大玩具更贴切,白色和蓝色的造形,不禁使人想起了蛋糕。...
星期二下午。通向花园的旁门开着。阿伦德尔小姐站在门槛那儿,把鲍勃的球投到花园的路上。小狗马上向球扑去。“再表演一次,鲍勃。”埃米莉·阿伦德尔说,“你的表演不错。”皮球又一次在地少年宫快速滚动,鲍勃飞快地在后面追逐。阿伦德尔小姐弯下腰,拾起鲍勃放在她脚旁的皮球,走进房子,鲍勃紧跟在她身后。她关上旁门,进入会客室,鲍勃还紧跟着她,最后她把球放在抽屉里。她看了一眼壁炉台上的闹钟。已经六点半了。“鲍勃,我想饭前得休息一下。”她上了楼,走进卧室。鲍勃陪伴着她。阿伦德尔小姐躺在引花布外罩的大长沙发上。鲍勃在她的脚旁,她叹了口气。她感到很高兴,今天是星期二,明天她的客人就要走了。这倒不是说这周末她得知了一些她过去不知道的事情,更主要的是她不能不顾及自己。她自言自语地说:“我想我一天天在变老……”然后,她震惊了一下说,“我是老了……”...
第1节:黑色笔记(1) 黑色笔记 穿过银座的林荫道,在土桥附近的一条小路上集中着很多酒吧,俱乐部在日本一些有陪酒女的高级酒吧也被称为"俱乐部"。"烛台"便是其中的一家。"烛台"所在的那幢楼从一楼至五楼全都是用"俱乐部"或者"酒吧"命名的店家。 老板娘妈妈桑在日本经营酒吧的老板娘被称为"妈妈桑"或"妈妈",前者是比较尊敬的称呼。名叫岩村壑子。她身材高大,虽说算不上是个美人儿,可性格却爽朗、可爱。她大致三十四五岁的模样,鼻尖微微有些上翘。壑子头脑灵活,经营这家店已经有十多年了,要知道在银座这个沉浮激荡的世界里谋求生存不具备超越常人的经营才能是万万不行的。在她店里工作的女孩有三十多个,其中半数以上有着很强的流动性。 在11月的某个晚上,三个画家结伴来到了这家店。 对面的桌子边坐着一个脸蛋长得小巧玲珑的陪酒小姐。小碎花模样的和服下,肩部和腰部都显得细细瘦瘦的,从这边看过去不过三十...
引子 429年5月。 “统万城,到底还是没有永世不拔啊!”华服美妇扶栏远眺,北魏的旗帜在遮天蔽日的黄沙中若隐若现,滚滚的骑兵急速地向朝宋门进逼过来。在平朔门因为拥挤逃命而互相践踏的百姓,哭喊声更是震天动地,而那曾经高高挂在墙头的王旗也被抛在地上,浸泡在血水中显得肮脏不堪,看着这一幕国破家亡的惨剧,她心中一阵凄凉。“威赫与天连”,赫连这个名震北方的姓氏难道就这么结束了吗? “夫人,我们走吧。”一婢女低声道。 走?走到哪里去呢?皇上已经逃到了上邽,天下之大何处有我们匈奴人的容身之地?莫不像慕容氏一般,贡献了儿女来获得数十年的安稳?美妇冷笑一声,狼一样的民族怎会把祖宗的尊严踏在脚下苟且偷生,纵然是身为女子,昔日看惯了他人跪地求饶的丑态,难道要在自己身上重演吗?不,决不,皇上可以逃,大臣可以逃,百姓可以逃,而她不想逃,如果真的要灭亡,就在这一刻随着统万城一起湮灭...
新探案 序言我担心福尔摩斯先生也会变得象那些时髦的男高音歌手一样,在人老艺衰之后,还要频频地向宽厚的观众举行告别演出。是该收场了,不管是真人还是虚构的,福尔摩斯不可不退场。有人认为最好是能够有那么一个专门为虚构的人物而设的奇异的阴间——一个奇妙的、不可能存在的地方,在那里,菲尔丁的花花公子仍然可以向理查逊的美貌女郎求爱,司各特的英雄们仍然可以耀武扬威,狄更斯的欢乐的伦敦佬仍然在插科打诨,萨克雷的市侩们则照旧胡作非为。说不定就在这样一个神殿的某一偏僻的角落里,福尔摩斯和他的华生医生也许暂时可以找到一席之地,而把他们原先占据的舞台出让给某一个更精明的侦探和某一个更缺心眼儿的伙伴。 阿瑟·柯南·道尔谨启 ^v^v^v^v^v^v^v^v^v ...
本来写序都是很快乐的,因为这代表我又攻下了一集《猎命师》。 但现在,又到了我“最痛苦”的写序时间。 应很会撕序的没人性编辑的要求,通常我都要对着屏幕胡扯一番,很用力地把不好笑的东西讲得很好笑,我原本是个相当严肃的人,每次写序都烦恼。如果写得不好笑,编辑那边不过,版税就不下来,我就等抄写了个屁。 我不能接受过去一个月,我都活在一团屁里。 这么说好了,家长们,放心把小孩子交给我吧,因为我可是伟人! 对,你们以为我又要唬烂了吧? WRONG! 本来我也不相信自己即将成为一代伟人,但上个礼拜发生在我身上的怪事,让我不得不信。 事情是这样的。 上个礼拜天我在家里写《猎命师十四》最后一个章节,写累了,干脆在客厅练习扶老奶奶过马路的姿势(被狗仔偷拍我默默行善的时候,可以表现得帅一点),有人来按门铃。 我一开门,就看见两个浑身湿透的人。...
回复[2]:“我无意怪你无情,真的……”一切只能说是,顺遂运命流转,到此停留。那日,听说,在天门守卫的士兵抓回来一个奇怪的人,他生有双翅,以及一双幽绿的眼眸,等我非常好奇地继续询问的时候,他们什么都没跟我说。后来我才明白,那些士兵没敢仔细去看他的眼睛,因为他的眼睛里面藏着一种致命的东西,叫做——迷恋。我是个仙人,也是个王族,我的父亲,正是天帝,所以对我来说,没有不能去的地方。听说由我的父亲命令,他们用巨钉钉住他的翅膀,挂在了天门之上,由此威慑他的同族不敢来犯。我向看守天门的士兵央求,让我去看一眼,只一眼就好,我用了一大堆可以提高功力的仙丹妙药来交换。我成功了,我走出了天门。我找织娘为我做了一对翅膀,白色的,巨大的翅膀,几乎可以乱真,而我本身就可以飞,所以有没有翅膀并不十分重要,只是一件装饰品而已。我站在天门口仰望,呆住了,我的翅膀和他比起来,只是玩具一样,可笑,...
在思考机器经手的案件中,大概没有像尊贵的瓦奥莱特·丹伯利小姐之死一案,更需要他绞尽脑汁、运用丰富的科学知识和灵敏的分析能力的了。思考机器凡杜森教授,举世闻名的逻辑学家,他的名言"逻辑万能"在侦破这件扑朔迷离的谋杀案的过程中,再一次得到证明。丹伯利小姐是已故的英国爵士杜瓦尔·丹伯利的独生女,也是唯一的财产继承人,家住利明顿镇①。 丹伯利小姐在毕肯街上一个家庭旅馆租了一间大套房作为临时住所。五月四日星期四,早上约十一点钟时,她被发现死在客厅中。当时她身着华丽的长礼服,和前一天晚上去歌剧院时穿的一样。大理石般洁白无瑕的前胸和手腕上,都佩戴着闪亮的珠宝。她的脸色如窒息而死一样呈暗紫色,面部露出难以名状的恐惧表情。张开的嘴唇有轻微挫伤的痕迹,似乎被人轻轻打过似的。左脸颊上有一个细小的、没有出血的伤口。地板上靠近她双脚的地方,有个打破了的高脚酒杯。除此之外没有什么不寻常的地...
作者序:左手只是辅助常听见有人说,这是个想象力爆炸的时代。 爆炸个鸟。 翻开坊间许多号称奇幻文学的故事书,我不禁怀疑,只是在故事里创造新的种族,怎么能称之为“创意”?无端架空一个新的世界,就能称得上“突破”?放几个老爱念长串咒文的巫师跟怪物打来打去,再让几个拿着上古神兵器的角色在里头互砍到流血,这就是“奇幻?” 以爆发力、弹跳力、精力在篮球场奔驰的樱木花道,在领悟了“左手只是辅助”这简单道理后,终于投进了对山王致胜的一球。 说故事当如是,一个漂亮的剖面足矣。 面对45公分前那片12寸见方的Mac屏幕,我很少装作苦思些什么,只是一个劲地兴奋,因为接下来键盘跟我之间会发生什么事,我再清楚不过了。往往开头只是一个创意的点,一个小启发,一个感想,在想象力的催动与意志力的贯彻下,慢慢扩染出整个故事。过程是受到精密的分镜控制,然后才能产生种种美好的意外。...
前 言实际情况的记述最好不是出自考察团团员的手笔。其理由是显而易见的:大家有充足的理由可以假定他的记述是有偏见的。因此,我便建议爱咪·列瑟兰小姐担任这项任务。她显然是担任这工作的适当人选。对于这工作,她有最好的资格。他和匹茨市大学伊拉克考察团以前没有关系,所以不会有偏见。并且,她是一个观察力敏锐、极有头脑的目击者。说服列瑟兰小姐担任这工作并不是很容易的——其实,说服她可以说是我行医以来遭遇到的最困难的事——甚至于在她脱稿之后,她很奇怪地显示出不愿意让我看她的原稿。我发现这一部分是由于她说过的一些关于批评我女儿雪拉的话。我不久就消除了她这种顾虑。我叫她放心。我说,目前既然子女可以任意发表文章批评父母,当子女也挨骂的时候,做父母的也会很高兴的。她另外一个反对的理由是她对她自己的文章抱极谦虚的态度。她希望我会“校正她的文法错误等等”。相反的,我连一个字也不愿意改。我...
第一章 被诅咒的男人 “好极了,杰摩,你现在的情况好多了,这种状态若是能持续下去,用不了太长的时间,你便可平安出院了,你再努力地坚持一下,忍耐一下吧!” 一位和颜悦色的护土正和窗户里的人说着话,窗子上封着铁丝网,地点是洛杉矶一家精神病院中,这家精神病医院附属于洛杉矶市监狱。 杰摩,大概有50岁,身强力壮,一头黑发长长的,却是十分的零乱,他的身上衣服是美国监狱通用的横条纹制服。一个人蜷缩在墙角里。 他缓缓地把头抬起来,两眼无神并且看不见一丝的神采。 明显可以看出,他处于浓浓的哀愁之中。 “吉摩,你是非常值得人同情的,典狱长是这样评论你的。平日里你是那样的老实巴交。然而,要是有一天那可怕、神秘的红斑爬上你的右手手背时,你便像换了个人似的,如同凶神恶煞一样,总要干出毒辣、残忍的事来,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典狱长判定你肯定患有某种神经疾病,因而将你送到这里...
树上的悬崖面对林黛的狐疑其实,到现在我也并不觉着林黛这人究竟有多坏,即便说我认为她是一个糟糕的女人,但起码可以称之为是一个孝女。林黛告诉我,她需要这笔钱去营救她的父亲。当然这种心情倒也可以理解,问题是———她所给我的钱都在莲子手里,我根本无法满足她的要求。没想到,听了我的难处,林黛却丝毫没有退让,仍然坚持让我把这笔钱“吐出来”,跟着还为我指点迷津:“再怎么着,你总可以把车卖了吧!”说实话,在这件事情上,时至今日我也搞不清,到底我和林黛哪一个更不近人情。可不,无论是钱还是汽车,既然你已经给了我,那就属于我,怎么能想给就给,想要就给要回去呢?算了,这种扯淡的问题我实在不想纠缠,问题在于,在成功地谋杀莲子之前,这辆车是我的惟一财富,它不仅是我后半生的生活保障,而且也是我能否赢得小茜的重要筹码,我根深蒂固地认为,一旦没有了它,一切都会成为泡影。...
作者:[日]京极夏彦我是满怀恚怒,绝食而终的僧侣。亡灵化为千千万万铁牙石身之鼠。我自愿堕入魔道,誓言啮尽佛像经典。我以妄执为槛,无形无影、无边无际,人心是我的禁脔,而且……插翅难逃! 独力揭起妖怪推理大旗的当代名家——京极夏彦 总导读/凌彻 日本推理文坛传奇 在一九九〇年代的日本推理界,京极夏彦的出现,为推理文坛带来了相当大的冲击。 身为日本现代最重要的妖怪绘师水木茂的热烈支持者,更自称为水木茂的弟子,京极夏彦在妖怪的领域也具有无比的影响力。京极夏彦对于妖怪文化的大力推广,也绝对是造成日本近年来妖怪热潮的重要因素之一。 推理史上的不朽名著《姑获鸟之夏》,就这样在一九九四年出版了。京极夏彦的作家生涯,也就此展开。 才华洋溢与全方位发展 京极夏彦的成功,影响了日后许多的推理作家。讲谈社由此开始思考新人出道的另一种方式,不需要挤破头与大多数无名作家竞逐新...
╭^^╮╭—☆—★—☆—★—☆—╮╰○○╯╰—★—☆—★—☆—★—╯ 引子 手机在黑暗里发着绿色的微光,上面的清楚的写着:“22:20”. 走廊近了,只要再拐两个弯,就可以到宿舍门口了。 那个女子跑的飞快,汗水早就糊住了她的眼睛,高跟鞋已经不知道踢飞到哪里,她打扮时尚,身材火爆,短短的裙子刚好包住结实的臀部,黑色的低胸的衬衣已经歪到一边。 这个夜里,似乎整个世界只有她一个人了,而她的目的地就是那个306宿舍。 闯进宿舍,幸好门没有锁,她推开门,宿舍里空无一人,被子都铺的很平,没有灯却能借着走廊的灯光看的很清楚。 低头再看一下手机。 “22:21” 她几乎是扑过去的,往靠窗的床边扑去,人重重的撞到床上,顾不上疼,发疯一样的把被子往地上一丢。 木的床板是一整块的,并不是那么容易被拉开,可是,她却拼命的扯下来,咣听巨响,连同床板被扳到一边,门也像是被风给吹关了...
他有一个仇人,他必须杀了他。杀人绝对可以称得上一门艺术,除了杀人的手法,最重要的是杀人之后可以让自己置身事外,不留任何痕迹。正所谓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那才是一个杀手的最高境界。他不是杀手,但为了这场谋杀,他精心准备了十年。人的一生里能有几个十年,他甘于用十年时间来构思一场谋杀,可见他心里的仇恨有多深。那个曾经是他兄弟的人,不仅夺去了他所有的财富,而且,还跟他深爱的女人结了婚。往事他已经不愿意再回想,现在,支撑他活下去的惟一动力就是有一天,他能亲手结束仇人的生命。至于用哪种方式杀死那个家伙,他倒没有多想,他在这十年时间里做的惟一事情,就是替自己将来的谋杀制造一个不在现场的证据。稍有些侦破常识的人都知道,警方破案,必须从现场留下的痕迹,以及被害人的各种社会关系着手。如果你有不在现场的证据,那么警方肯定拿你没有办法。后来他又想到,制造不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