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我只在乎你 歌:林宥嘉(邓丽君原唱) 如果没有遇见你 我将会是在哪里 日子过得怎么样 人生是否要珍惜 也许认识某一人 过着平凡的日子 不知道会不会 也有爱情甜如蜜 任时光匆匆流去 我只在乎你 心甘情愿感染你的气息 人生几何能够得到知己 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 所以我求求你 别让我离开你 除了你我不能感到一丝丝情意 爱是什么?长到18岁,我没有经历过完整的爱情。 也许有恋爱的懵懂,告白的被拒,再就是跟曾经的喜欢形同陌路,直到现在,觉得自己的曾经幼稚的可笑。 爱是“无情不知多情苦,一寸还成千万缕”的怅惘。 爱是“此情应是长相守,你若无心我便休”的决绝。 爱是“世间无限丹青手,一片伤心画不成”的心伤。 爱被我批驳得一无是处了。 读过龙应台的文《(不)相信》,里面有一段话我很是喜欢:“曾经相信过爱情,后来知道,...
☆、初入贵圈 作者有话要说: 昂昂昂,新文哦亲~求抚摸……额 还有那个前几章是铺垫,真的不是bg!真的不是哦小伙伴!还有这一对bg的关系是个大悬念哦~但是真的不是恋人!!! 从图书馆回来,如往常一样刷微博,袁越忽然发现某二抽又@了他,内容如下:嘿,咱们手拉手一起去混网配圈吧~。句末还来了个销魂的小波浪。 袁越嘴角抽了抽,点开啾啾:“你丫又穿越了?中邪了?还是脑抽了?”刚发完,他手贱的问了句:“什么是网配圈?”有时候这姑娘比度受强大。 “切,不就是读作文么。”袁越轻嗤一声,那边果然跳脚抓狂了。 袁越握着手机沉沉地笑了声,然后才懒懒地开口,“说完了?” 秦依依声线一转,一副女王腔,“那是自然,怎么样,殿下,和姐一起去混网配圈吧,就咱俩这嗓音,你贵公子,姐女王,多搭呐。” 袁越浅浅的笑了笑,“姐,你是认真的?” 秦依依尾音轻扬,“那还有假?”...
第一章 ... 小流氓的本名叫于子予,第一个这么叫他的人是季风。 因为喜欢玩儿乐队,于子予就跟几个关系不错也爱好音乐的朋友组了一支。他在后海酒吧街附近的一幢老旧居民楼里租了个很小的一室一厅,平时靠网店为生,卖点儿情趣内衣、盗版光碟、游戏盘啥的。偶尔会到一个叫大旗的哥们儿开的酒吧客串驻唱,客人多的时候收点出场费,客人少就算了。 在北京漂了两年之后于子予跟乐队的人一起凑了点儿钱,又托朋友找关系联系到一家公司答应只收成本费给他们做个牛逼点儿的胶片版MV。 他跟季风的相遇,用一句古人云概括:不是冤家不聚头。用于子予自己的话说:玛丽隔壁。 那天的惨剧是这样发生的: 于子予和赵寒──他们乐队的主唱,在WIND传媒的接待室里跟负责与他们接洽的孙天赋详谈有关MV的制作细节。正说到兴头处,玻璃门外一个身材高挑的美女敲了敲门又把门推开条缝儿,“打扰一下。小孙,季...
Voice —姓名革命打从有记忆开始,我的世界就是由色彩所组成--原本完美的我独缺一样东西…声音…是的,我的世界没有声音的存在因为先天的影响让我失去听的能力医生老早就宣告重度听障的事实,爸妈说那是我的天命所有见过我的人都为我婉惜,他们说我永远无法知道声音的美好这样的我却拥有一个非常讽刺的名字—天籁字典里的天籁是形容声音的美妙,说实在的,用在我身上有点浪费听不见的我顶多只能发出啊啊唔唔的声音所以说是非常不贴切的名字我一直觉得差我5分钟出生的弟弟比我更适合这个名字被人家当作新时代偶像的天默…我总是要求和他换名字,也总是不断被“双亲法庭”给驳回请求他们给我的理由是“这是算命大师说的”…去他的算命大师!要是让我遇见他非要他好看不可!(干么这么想和我换名字?)(“天默”比较适合我,因为我又不能发出和你一样帅帅的声音)(可是,我觉得“天籁”和你很搭)...
【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书名:物理系男生小C作者:不一样文案:不一样的校园文(致读者的一便条:笔者儿子们都很独特,寻常路的,不走的哟!盲目自负到板砖都拍不醒的笔者敬上。☆、新生入学 “外面人真他妈的多,真不该出去!”初杨放下手中的餐盒,一屁股坐在椅子上。 “今天新生入学当然人山人海,让你别出去,吃点泡面得了,你不听找谁!”陈今城飞快地在键盘上移动手指,游戏、说活两不误。 “哎,话说两年前哥们我来到这里时,也是无比激动兴奋,现在想想那时就一个字:呆!”初杨感叹。 “你的人生从来就没离开过这个字好不好!”伍小冬收起阳台上晾干的运动鞋,小心翼翼地把它们放进鞋盒里。 “恶意中伤,典型的嫉妒心理,你哥我宽宏大量,不跟你计较。”初杨用脚踢歪了鞋盒,“喂,我说运动鞋是你的情人吗?用得着那么宝贝吗!”...
==================书名:以爆制暴 作者:非幻文案:对付暴力,只能用暴力吗?我们的千钰小朋友说:“不一定。”原本是想写某小受欺负别人,小攻惩恶扬善,于是欺负小受,结果就爱上了暴力的小受,然后就……你们懂的。最后小受被驯服了。这个早想写了,但一直没写。今天写了点,结果变了好多好多,几乎完全不同。大家慎进。写的东西总是和最初想的有区别,有时候故事真的是活的。坚持HE。这是一个救赎与被救赎的故事。新文连载中完结文其他文可以看专栏啊。希望大家多多支持。谢谢不正常图铺的封面。一如既往的漂亮。==================☆、开篇 “你该知道,惹恼了本少爷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齐秦坐在一张檀木椅上,一只脚放在椅子上,漫不经心地玩转着手里的一把刀。 “秦少,小的错了,小的真不知道那小妞……啊,不,是那位小姐是您的妹妹。”跪在冰冷的地板中间的男子狠狠地给了自己一个嘴巴,“秦少,您就饶了小的...
1、林博迟火了 ... 林博迟是谁? 哦,如果你是在昨天之前问这个问题,那肯定得到的是一堆问号和白眼。但是,那也就是昨天之前,今天,你抬上摄影机,往K大校园一站,随便抓上几个人问问,得到的答案肯定够你做一个访谈。 “啊,那边的美女,请问你知道林博迟吗?” “哈哈??????”一连串笑声之后,就是精辟的答案了,“就是那个暴露狂嘛!” 是的,我们的林博迟小盆友已经给打上这样猥琐的标签了。 但是,但是,事实上,我们的小林博迟此时正在宿舍捶桌子蹬地板,他是被冤枉的啊!他的做人宗旨就是低调,低调,再低调。公共场合他是一定不去的,非去不可的话,他也会穿一身黑色衣服,到时往阴影处一站,那就是活脱脱的背景啊!谁会去注意背景呢? 是啊,那为什么我们的小迟会这样举校闻名了呢?事情要从昨天下午说起。倒带中?????? 总之,当时他非常安心舒服,因为这种时候实在是非常...
书名:忘我不言离作者:假手他人备注:空荡的衣服里面灌满了风,身上从骨头里往外渗着凉意,可肖浅觉得那风无比的惬意,让人禁不住想张开双臂去迎接,去拥抱。他回过头,对符言离说:“你说的对,正义感救不了我,我也并非是什么充满正义感的人,不然我早该自我了断了。”符言离站在他身后约有十步远的地方,神情紧张:“肖浅,我们回家说。”“你以为什么,我会做傻事?”肖浅看着前方不甚清楚的一片云絮笑起来,“人人都把我往绝路上逼,却又在最后时刻把我拉回头,让我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求生不能,求死不得。言离,你放心,我不会死。”过了会儿,笃定般的语气,他喃喃的重复:“放心,我不会死……”本文非BE本文略暗黑☆、回溯 忘我不言离 回溯 “哗——” 一盆冰凉的水泼在了地上那人的脸上,水珠迸溅时发出淋漓的声音,那人的睫毛微微颤了颤,脑袋也小幅度的晃了晃,只是不睁开眼睛,甚至连一声呻吟都没...
☆、第一章 离去 厚重的云层显得整片天空阴霾而压抑,细密的小雨好像为了烘托悲伤一般淅沥沥的下个不停。郊外的墓地里,两个身形单薄的小孩,看样子也就十来岁,一个跪在墓前满脸悲戚的沉默,一个则面带悲伤与担忧的举着伞站在一边。 “哥哥,你别难过,虽然干妈死了。但是还有我呀,我会照顾你,很好很好的照顾你!”小小的孩子下意识的捏了捏拳,坚定的许下诺言。 跪在那里的小孩却恍若未闻,只是依旧如雕塑般直直的望着墓碑上那张有着美丽容颜的照片发愣。 “哥哥,我们回去吧,天都快黑了。” “恩”轻微的声音被雨声冲刷的几不可闻,但站着的小孩却敏锐的捕捉到了,连忙倾身上前将他扶了起来。 两个单薄的身影在朦胧的雨幕下慢慢的往停在远处的一辆黑色轿车走去。 富丽堂皇的别墅里高档的家具,独具品味的装修皆昭示着主人的富裕与不俗。一个女人正端坐在真皮的沙发上,这是个美...
书名:血染雨夜作者:hellrabbit文案爱丁堡,雨夜,无人的咖啡馆,一个穿着大衣的男人的闯入。我们讨论欧.亨利和莎士比亚,讨论贝多芬,讨论莫奈,讨论黑格尔。他谈起自己的过去,谈起昨天。然后,他在我转身的一瞬间离开。雨夜,我在等他,等一个来自罗马尼亚的吸血鬼。内容标签:搜索关键字:主角:维克多·杜沙/伊恩·赫斯特 ┃ 配角: ┃ 其它: ☆、chapter1 爱丁堡是一个美丽的城市,人人都知道。 但往往日夜生活在其中的人感受到的却是瑕疵大于它的美。 伊恩赫斯特近30岁才回到爱丁堡,他的童年曾在这个美丽的城市度过,但后来他随父亲去了布鲁克林,在那里,他度过了糟糕的青春期,接着他入伍,在伊拉克战争快结束的时候去了巴格达,最后,他带着被晒黑的皮肤又回到了爱丁堡。 他参加了奶奶安娜贝尔的葬礼。 然后,他接手了这间犄角旮旯里的小咖啡馆。...
【】远溪:文案 为什麽? 面对乔邵北和展苏南的怒火,顾溪的脑袋里只有这一个疑问。 为什麽? 他做错了什麽? 身上的痛远不及被驱离的伤, 可对顾溪来说他却没有太多的时间去舔舐伤口, 身体的秘密带来了又一个秘密, 为了这个秘密,他必须努力地活下去,咬牙挺下去; 十二年,沧海一粟, 再次见面, 曾经的心动与心痛只剩淡淡的回忆, 他是顾溪,已经离开的顾溪, 就像远去的溪流,已无法再回头 ———— 注:此文虽是现代文,但我仍设定某些背景是虚构,架空的,如果某些情节的背景设定与现代不符,还望大家原谅则个。文中的城市大部分我都是虚构的,大家就把这篇文档成是一篇现代架空文看吧。 此文:3P,双性,生子远溪:楔子 屋内的气味并不好闻,浑浊中不仅仅是烟酒过後留下的。尽量小心地不发出半点声音,尽管全身酸痛的随时都会栽倒下去,...
有种你试试 正文 第一章 去军营相亲喽章节字数:1720林木跟陈泽第一次见面,发生在田远出国进修回来之后,刚回来没几天,武警医院组织相亲大会,然后,林木就见到了这个话唠,八卦,整天笑呵呵的,看着烂人一个,却八面玲珑,偏偏对他死缠不放的混蛋陈泽。每一次想起他们第一次见面,林木都想把陈泽给肢解了。陈泽每次都会笑呵呵地说,这就是缘分啊。我的王子殿下,我第一眼就看见你长得像我未来那口子,我才对你一见钟情,继而契而不舍的追求啊。林木每次听见他这么说,都会对他飞手术刀。可永远也击碎不了他那得意洋洋的脸,还有那句,你长得真像我未来那口子,我们谈恋爱吧。部队有很多军官都是大龄男青年,在这个封闭的地方,军区的军人不能跟当地百姓谈恋爱,会上军事法庭的。跟老家的谈恋爱,每年只有一个月的假期,谈恋爱在结婚,也太闪婚了吧。女兵就跟天上的月亮那么稀奇,就卫生院那小猫两三只,典型的狼多肉少,大龄军...
======================================================================《畏途》海笠人生在世,一拔腿便是畏途。但我享受一个人,我会自己走完。…………………………………………………………………………………………………………短篇文集,正经凑足十篇就算完。至于哪十篇正经,详见封面。风格混乱,有甜有咸,温馨重口皆有之,点开哪篇是哪篇。以《鲸》为分界,前面是我十八至十九岁所写,后面是十九岁至现在所写。无甚进步,却很高兴。自得其乐的人有福了,因为快乐终将是你们的。上面这句话当然不是耶稣说的,是我编的。以下为,可对应具体章节选择:轻松耽美向:《子非鱼》,《你说你说》,《浮生》,《小丑》抑郁耽美向:《舌》,《飞鸟》,《狂喜》,《泥泞》勤恳练笔向:《鲸》,《一晌贪欢》崩坏吐槽向:《超现实主义》,《我的写文生涯》可以无视向:《后记》,《坦白》...
======================================================================《叶落之后》洛小茂………………我们已经困处于爱情凋萎的时刻,如今我们忧伤的灵魂厌倦而消沉;分手吧,趁热情季节未把我们忘却,在你低垂的额头留一个含泪的吻。——威廉·巴特勒·叶芝《叶落》叶落之后,分手之后,我们的世界还会是什么样……白启说:在我的故事里,我是主角,但是我现在在别人的故事里,就只会是路人甲……以为此生再无可能,以为自己永远过不了心里的那个坎儿,但是生活就是这样,不是你以为的就是现实发展的方向……兜兜转转,原来幸福一直都在……谢谢你那么爱我,让我这辈子不至于错过幸福。======================================================================文章类型:原创-纯爱-近代现代-爱情作品风格:正剧所属系列:无从属系列文章进度:已完成...
☆、天煞的第一面 林羿是个歌手,当然这是他自己的说法。他有个乐队,虽然还没签约,也没接到过任何形式的签约邀请,可他还是认定,他们是个专业乐队。平心而论,他的唱歌实力并不怎样,不然不会连个酒吧驻场乐队也没捞到。但好在,他皮囊好,二十出头阳光帅哥一枚,所以尽管歌唱的一般般,还是有酒吧愿意为他买单,反正,顶着摇滚风格,嘶吼的声音也听不出什么太大区别。于是,林羿,石磊,小峰还有大华,四个乐队成员居然也就吃起了这口饭,成了专职歌手。 说起石磊,小峰还有大华,都是林羿高中打游戏认识的哥们儿。那时候几个人心思不在学习,每天窝在网吧组队游戏,混了个脸熟。有天打本结束,几个人约着一起去吃烧烤,不知道谁提议要组乐队,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就真凑在了一起,就连不会任何乐器的林羿也莫名其妙的被选为乐队主唱,美其名曰门面形象好。大学毕业,就业形势严峻,四个人谁也没人认认真真地找份朝九晚五...
《养子的甜蜜》作者:惜乔【文案】 我就是要不惜一切代价,留在他的身边! 如果不能一起上天堂,就一起下地狱吧?癸儿! 养父子,年上攻,温情路线,小虐。 正文 初遇。 从下班的路上回来,因为下着瓢盆大雨,秦央也不禁的抱怨老天,为什么只要他不带雨伞就一定要下雨来整他。 因为下着大雨,所以路上连个行人都很少,更不用说是车子了,四周都黑漆漆的让人有点害怕。 走到一个拐弯的地方是一个比较暗的折角区,里面推了些附近居民顺手扔的黑色垃圾袋。 秦央原本是跑着,但是后来想都淋湿了,这么跑有什么意思,就听下来慢慢走了,迎面走来两个撑着雨伞的男女讲话。 “不会有事吧?那么小的一个小孩躺在那里”一个站在雨伞下的女孩有些不安的问道。 “你有钱管啊,也不知道那里来的小孩,说不定都已经死了”撑着雨伞的一个男生说。...
序章 小三的自语唉,谁说小三都是不要脸的东西?我也曾是一个用心专一的人,她是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很可爱的样子,胖嘟嘟的脸蛋,笨笨的,可是我就是喜欢,不要怀疑我的审美眼光,她真的很可爱,如果忽略掉长大后还是胖子这一点。没错,她是我在小学三年级时看上的女孩,可是你绝对想不到她对我说了什么。她说:“你长的太矮了,我不喜欢比我矮的男生!”当时我的自尊那叫一个受伤,所以我说了一句。“他妈的,你以为你是天鹅啊,做丑小鸭你都不够格!”因为昨天妈妈刚给我讲完丑小鸭的故事!结果,她哭了,我才发现她的嘴好大啊,哭出来还有哈喇子,当时我就吐了……从此我不再喜欢女人了……现在我是风流倜傥,玉树临风,堂堂183cm的男儿!绝对是帅哥中的帅哥,极品中的极品,追求我的女人可以排到太平洋,不过……男人也不少……不过我还喜欢当我的小三……第一章...